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一方的赔偿法的规定是什么?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一、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一方的赔偿法的规定是什么?
  
  1、第一种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的赔偿责任;
  
  (6)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对超过最低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第一款的规定赔偿。
  
  2、第二种是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1)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4)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5)无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6)属于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的,应根据《民法通则》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视具体情况确定双方的赔偿责任;
  
  (7)属于不能认定事故责任的,双方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国家没有专门针对交通事故的所谓赔偿法,所以这样的法律制度是有些人假想出来的,在民事赔偿的问题当中当然先要搞清楚谁负主要的责任,谁负次要的责任,一般只有当事人负全部责任的情况下,这样才是造成了多少的财产损失,就全部都由对方如数赔偿。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清单模板是怎样的?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交通工具在发生着变化,车越来越多,不仅导致了越来越严重的环境污染,也造成了越来越频发的交通事故。由于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人数也在逐年攀升,我国处理的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案例也越来越多。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清单是受害人亲属应该得到的赔偿金额的清单。 江西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清单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


·就交通事故纠纷起诉要提交什么材料
      实践中,因为交通事故而产生纠纷的情况不在少数,而此时争议点往往也就是在赔偿方面。这种情况下,很多当事人还是愿意通过诉讼方式来进行处理的。但这个过程中就会涉及到材料的提供,那实践中就交通事故纠纷起诉要提交什么材料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就交通事故纠纷起诉要提交什么材料 (一)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二)证据材料,主要包括: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


·一、因交通事故死亡能赔多少?
      一、因交通事故死亡能赔多少?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因人而异,计算依据如下:1、丧葬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的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受...


·2023年交通肇事罪附带民事判决书是怎样的?
      一、交通肇事罪附带民事判决书是怎样的? 自诉人兼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辩护人……(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职务)。 自诉人×××以被告人×××犯交通肇事罪,要求给予刑事处分,同时要求赔偿给他造成的经济...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肯定赔偿是少不了的。但是赔偿的数额和由谁来赔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肯定赔偿是少不了的。但是赔偿的数额和由谁来赔偿,这些都不是由交通事故当中的哪一方说了算的,国家制定都有详细的赔偿准则。而且赔偿也是要在进行过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以后才可以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的交通事故 1、机动车方为全部、主要、同等、次要责任的,...


·车祸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
      车祸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目前,因为交通事故导致人员死亡的情况居多,而此后对事故进行处理,就需要肇事者进行相应的赔偿,这其中就包括了死亡赔偿金。那么在实践中,这个死亡赔偿金该如何进行分配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交通事故死亡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计算方法,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


·什么条件下使用北京市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
      车辆行走在路上,磕磕碰碰总是难免的。北京处于政治商业中心,车流量大,及易发生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要快速处理,避免堵塞交通,这时候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就起了很大作用。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能快速处理交通事故,但是可以什么条件下使用北京市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自行解决。 一、什么条件下使用北京市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 (一)交通事故快速处理...


·商品房屋交付标准是怎样的
      商品房屋交付标准是怎样的 国家对商品房交房条件的有关规定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六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房地产开发...


·一、交通事故后期民事赔偿如何赔付?
      一、交通事故后期民事赔偿如何赔付?按照照成的实际损失赔付,计算依据是: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


·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要怎么赔偿
      司机们在开车时,一定遵守交规,尽量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因为,此类事故的发生不仅会造成的财产损失,也可能会死人。那么,在实践中,因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这种情况下具体要怎么赔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要怎么赔偿 因车祸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1、修复。 事...


·摩托车肇事逃逸要承担什么责任
      摩托车肇事逃逸要承担什么责任 1、责任认定重。 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可能无责任或只有部分责任,但如果逃逸,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司机就要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2、损害赔偿重。 按《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