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
  
  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促进专利权的运用和资金融通,保障债权的实现,规范专利权质押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专利权质押登记工作。
  
  第三条 以专利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合同,也可以是主合同中的担保条款。
  
  第四条 以共有的专利权出质的,除全体共有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第五条 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的,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第六条 当事人可以通过邮寄、直接送交等方式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相关手续。
  
  第七条 申请专利权质押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下列文件:
  
  (一)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签字或者盖章的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表;
  
  (二)专利权质押合同;
  
  (三)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四)委托代理的,注明委托权限的委托书;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专利权经过资产评估的,当事人还应当提交资产评估报告。
  
  除身份证明外,当事人提交的其他各种文件应当使用中文。身份证明是外文的,当事人应当附送中文译文;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
  
  对于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的文件,当事人可以提交电子扫描件。
  
  第八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质押登记申请文件后,应当通知申请人。
  
  第九条 当事人提交的专利权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与质押登记相关的内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三)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四)专利权项数以及每项专利权的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授权公告日;
  
  (五)质押担保的范围。
  
  第十条 除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事项外,当事人可以在专利权质押合同中约定下列事项:
  
  (一)质押期间专利权年费的缴纳;
  
  (二)质押期间专利权的转让、实施许可;
  
  (三)质押期间专利权被宣告无效或者专利权归属发生变更时的处理;
  
  (四)实现质权时,相关技术资料的交付。
  
  第十一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自收到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予以登记。
  
  第十二条 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经审查合格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专利登记簿上予以登记,并向当事人发送《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质权自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时设立。
  
  经审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并向当事人发送《专利权质押不予登记通知书》:
  
  (一)出质人与专利登记簿记载的专利权人不一致的;
  
  (二)专利权已终止或者已被宣告无效的;
  
  (三)专利申请尚未被授予专利权的;
  
  (四)专利权处于年费缴纳滞纳期的;
  
  (五)专利权已被启动无效宣告程序的;
  
  (六)因专利权的归属发生纠纷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对专利权采取保全措施,专利权的质押手续被暂停办理的;
  
  (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超过专利权有效期的;
  
  (八)质押合同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专利权归质权人所有的;
  
  (九)质押合同不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
  
  (十)以共有专利权出质但未取得全体共有人同意的;
  
  (十一)专利权已被申请质押登记且处于质押期间的;
  
  (十二)其他应当不予登记的情形。
  
  第十三条 专利权质押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发现质押登记存在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所列情形并且尚未消除的,或者发现其他应当撤销专利权质押登记的情形的,应当撤销专利权质押登记,并向当事人发出《专利权质押登记撤销通知书》。
  
  专利权质押登记被撤销的,质押登记的效力自始无效。
  
  第十四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专利公报上公告专利权质押登记的下列内容:出质人、质权人、主分类号、专利号、授权公告日、质押登记日等。
  
  专利权质押登记后变更、注销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予以登记和公告。
  
  第十五条 专利权质押期间,出质人未提交质权人同意其放弃该专利权的证明材料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予办理专利权放弃手续。
  
  第十六条 专利权质押期间,出质人未提交质权人同意转让或者许可实施该专利权的证明材料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予办理专利权转让登记手续或者专利实施合同备案手续。
  
  出质人转让或者许可他人实施出质的专利权的,出质人所得的转让费、许可费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第十七条 专利权质押期间,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及数额或者质押担保的范围发生变更的,当事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变更协议、原《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和其他有关文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变更手续。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持《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以及相关证明文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质押登记注销手续:
  
  (一)债务人按期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务的;
  
  (二)质权已经实现的;
  
  (三)质权人放弃质权的;
  
  (四)因主合同无效、被撤销致使质押合同无效、被撤销的;
  
  (五)法律规定质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注销登记申请后,经审核,向当事人发出《专利权质押登记注销通知书》。专利权质押登记的效力自注销之日起终止。
  
  第十九条 专利权在质押期间被宣告无效或者终止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通知质权人。
  
  第二十条 专利权人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已经质押的专利权的年费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在向专利权人发出缴费通知书的同时通知质权人。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1996年9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令第八号发布的《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商标续展代理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商标续展代理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一、商标续展代理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商标代理服务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商标代理服务,达成以下协定: (一) 服务内容 1.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代理以下事项: t商标注册 □商标变更 □商标转让 □商标续展 □商标许可合同备案 □商标撤销□商标补证 □商标注销 □商标复审 □商标...


·有哪些著作权不能转让2023
      有哪些著作权不能转让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四项权利。《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因此,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有偿转让,而四项人身权不能转让。二、著作权中什么的保护不...


·专利权出资还是专利使用权出资
      专利权出资还是专利使用权出资成立公司的股东出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有点是资金,有点是场地,还有的是专利权。在实践中,股东对专利权的出资有很多疑问,是专利权出资还是专利使用权出资?我们在下文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专利权出资还是专利使用权出资 我国《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


·专利技术保护年限是多久
      专利技术保护年限是多久我国专利的分类主要是三种,即发明创造、实用新型以及外观设计,而这里面专利技术是属于其中的发明创造。针对不同的专利类型,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是不同的。那么专利技术保护年限是多久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专利技术保护年限是多久 发明专利保护期限 在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中,对发明作了如下的定义:“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


·版权与专利权的区别包括哪些方面
      版权与专利权的区别包括哪些方面版权又称为著作权,是个体或组织智慧的结晶。但细细分辨下来,著作权和专利实际上并不一样,两者主要有以下区别:1、专利保护延及思想,版权只保护表达形式,专利保护的是技术和产品外观设计。2、专利保护技术方案,版权趋向于文学作品,版权保护的是作品文字性东西。3、取得保护的方式不同:著作权多实行重要作品独立完成,不论他们之间是否相同、类似,都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商标侵权被投诉人的侵权资料需要哪些?
      商标侵权被投诉人的侵权资料需要哪些?1、投诉书:应列明投诉人姓名或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商标权利情况;(由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还应列明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电话);被投诉人姓名或名称、地址、侵权事实及相关情况;投诉的法律依据和要求及投诉日期。2、营业执照及复印件。3、商标注册证及复印件。4、侵权证据:包括侵权的实物、商标标识、有关票据、照片等。5、代理委托书。国内商标注册人可以委...


·商标无效宣告什么时候有结果
       一、商标无效宣告什么时候有结果 商标无效宣告需要一年半至两年的时间。 第五章 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 第四十四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


·著作权和专利权有什么区别
      著作权和专利权有什么区别著作权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所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著作权和专利权的不同之处主要表现为:(1)保护的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的是作者思想、情感和观点的表现形式,不保护思想、情感和观点等内容本身,这些形式表现为小说、论文、电影、歌曲、图画等种类。专利权保护的是...


·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时效是多久
      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时效是多久实践中,专利侵权的诉讼时效越来越受到权利人的关注。当事人在遇到专利方面的纠纷时,需要注意此时的行为时效,也就是诉讼时效的问题。要是超过法律规定的时效起诉的话,对自身来讲是很不利的。那到底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时效是多久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二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


·假冒专利罪既遂的定罪量刑是怎样的
      假冒专利罪既遂的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假冒专利罪】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二百二十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根据刑法第216条和第220条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


·公司名称注册商标他人同样的公司名称还能继续用吗
      公司名称注册商标他人同样的公司名称还能继续用吗一、公司名称注册商标他人同样的公司名称还能继续用吗?在法律上,对公司名称享有的叫做企业名称权,对商标享有的叫做商标权。这两个权利一般情况下是并行不悖的。即有人取得了商标权,也不能要求他人修改企业名称,甚至不能阻止他人再注册名称相同的公司;同理,公司也无权阻止他人注册跟自己的企业名称相同的商标。但是,有些情况是例外的。如果商标属于驰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