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权继承该怎么办理,如何进行股权继承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可以继承的公民财产包括很多,其中常见的就有现金、房产、存款等等,而有的时候也会涉及到股权的继承。那么,在实践中,股权继承该怎么办理呢?而在这个过程中,发生股权纠纷应注意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股权继承该怎么办理
  按照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股权的继承应包括股东资格
  《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这就在立法上明确了股东资格的可继承性。继承法及有关司法解释已经明确,公民可以继承的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而《公司法》的规定,实际上确认的就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公司股权也是“有价证券”的一种,它既包括财产价值,也包括股东人身资格,按照该条的规定两者都是可以继承的。
   第二,股权继承中股东资格的继承,也可以由公司章程特别约定
  按照《公司法》该条的规定,股东资格原则上可继承,通过公司章程排除股东资格的继承是“除外”情形,有限公司的资合性和人合性特征在股权继承时表现出一定的矛盾。一方面,如果单纯强调资合性,任意由股东的继承人成为新股东,可能会使股东之间无法和平相处,影响公司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还可能导致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超过法定限额;另一方面,如果因为公司的人合性而否定继承人成为新的股东,也可能对原股东不公平。有限公司的股权继承中,是偏重资合性,还是偏重人合性,涉及到立法选择的问题,公司法的规定表明,有限公司的资合性应优先得到考虑,但在股权继承的问题上,也给予股东一个灵活性选择,也就是可以通过公司章程进行特别约定。
  股权的继承应包括股东资格。是当然可以由继承人继承的,只有当公司章程排除或限制新股东加入时,继承人才不能自动取得股东资格,如章程规定继承人只能取得股权对应的财产价值,而不能成为股东,或规定须经其他股东全体同意才能成为股东等。需要注意的是,公司若要通过章程排除《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继承股东身份资格的规定,公司章程的订立或修改必须符合法定或约定的要求,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
   二、发生股权纠纷应注意什么
  股权纠纷,指公司、股东或其他人之间,在行使各种权力过程中,就各方权利义务关系产生的争议。
  1、诉讼主体,凡是认为自己受到虚假陈述行为侵害并发生损失的投资人,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赔偿之诉,被告则为虚假陈述行为人。
  2、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但仍应公开宣告判决。
  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财产范围是比较广的,但针对具体继承的财物不同,那么实际的处理也就不一样。现实中,很多人不清楚股权继承该怎么办理,经过我们在上文中的讲解,您此时应该清楚了吧。在继承股权的时候遇到问题的话,可以及时的咨询一下专业律师,然后再行处理。


·一、遗产分配原则?
      一、遗产分配原则有哪些 (一)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做了明确规定,我们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一、遗嘱中几个继承人能更改遗嘱吗?
      一、遗嘱中几个继承人能更改遗嘱吗? 遗嘱中的几个继承人不能更改遗嘱更改遗嘱,只有订立遗嘱本人才有权利进行遗嘱的更改。 公民变更遗嘱,只能由遗嘱人本人亲自进行,其他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既无权对遗嘱人设立的遗嘱加以变更,也不能代理遗嘱人进行遗嘱变更。变更的遗嘱内容必须合法,遗嘱变更的每一事项无论涉及哪些内容,都必须与国家法律的要求相符合,否则变更的内容无效;变更遗嘱的方式也要求...


·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继承方式有哪几种?
      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继承方式有哪几种? 一、 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继承方式有哪几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


·子女和父母已经分户,子女无法继承
      子女和父母已经分户,子女无法继承 在农村,一般孩子和父母一分户就意味着变成了两家人,因为孩子已经有了自己的宅基地,再继承父母的宅基地,就相当于有了2处宅基地,这违反了农村“一户一宅”的规定,所以对于父母留下来的宅基地,已经分户的子女就无法再继承。 二、违法的宅基地,子女无法继承 宅基地是让农民百姓建房居住的,如果农民朋友们擅自改变了宅基地的性质,而建成了养鸡、养猪场等,这...


·一般丈夫死了谁是第一继承人
      婚姻关系中,可能还因为一些意外导致丈夫去世,这种情况下处理要尽快处理后事外,就是对丈夫遗产继承的问题。此时如果不存在合法有效的遗嘱、遗赠,就需要按照法定方式来继承,那一般丈夫死了谁是第一继承人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丈夫死了谁是第一继承人 ? 如果存在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的话,按照遗嘱继承;如果不存在,则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如何确定转继承人
      从相关法律的规定中可以知道,如果继承人在继承开始之后实际继承遗产之前死亡的话,则就可以按照转继承的方式来继承遗产。此时就要确定转继承人。那么实践中该如何来确定转继承人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如何确定转继承人 1、准确认定有相互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后的转继承人。 有相互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除子女先于父母死亡的...


·私生子能继承财产吗 私生子怎么继承财产
      一、私生子能继承财产吗所谓非婚生子女,从广义上讲,是指父母非婚姻关系所养育的子女,包括婚前、婚外性行为所生子女和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未经丈夫同意、事后丈夫又不予认可的人工授精所生的子女。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都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第一千零七十条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


·婚姻继承何时办过户
      在现代化社会中,人们周围发生着很多前所未见的事情,比如因为法律的健全,人们在遗产继承这个问题上有了更完备和健全的程序。那么从法律方面来说婚姻继承何时办过户,当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详细请阅读下文。 婚姻继承房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的法律条例,婚姻继承房产的规定视夫妻双方的约定,结婚前,一方取得的房产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另一人无权分割...


·丧失遗嘱继承权情形有哪些?
      丧失遗嘱继承权情形有哪些?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二、哪些情形下遗嘱无效?遗嘱是立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法定继承同一顺位遗产分配原则是怎样规定的
      法定继承同一顺位遗产分配原则是怎样规定的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特殊情况”主要是指:(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2)对被继承人...


·个人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个人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这个是要视情况而论的。 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个人财产; 3、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