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侵权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有哪些?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有哪些?商标法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做出了法律上的界定,有下列五种:(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为行为。这里所称的同一种商品是指与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相同的商品;类似的商品是指在商品的功能、用途、原料、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生产经营者等方面,易使消费者难于辨别其来源而产生误认、误购现象的商品;相同商标是指在视觉上无差别或差别甚为细微的商标;近似的商标是指对商标进行整体比较,不易辨别,使消费者产生混同的商标。(2)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为商标侵权行为。这是指作为商品的销售者不应当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如果销售就是一种商标侵权行为。但是要使每一个经销商品的人,弄清数以千计、数以万计的商品的使用商标的状况,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所以要考虑实际情况,正确地理解和运用这项法律规定。(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为商标侵权行为。这里应当强调的是,商标作为区别商品来源的标志,它的有形载体是商标标识,商标是通过商标标识发挥识别商品的作用。商标标识包括带有商标的包装物、标签、封签、说明书、合格证等物品。正是由于商标标识是体现商标专用权的一种载体,所以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这些商标标识的行为是商标侵权行为。(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为商标侵权行为。这项侵权行为的产生是由于在经营行为中未经商标注册人的同意而更换商标,所谓经营行为是将商品更换了商标后再投入市场。(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也属于是商标侵权行为。这一项是概括上述四项不能包含的其他商标侵权行为,从这一项规定中表明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最基本的特征,就是给他人的商标专用权造成损害,可以说,是否造成损害是是否侵权的重要标志。对商标侵权行为的处置商标专用权是一种财产权,得到法律的保护;注册商标的合法权益也是商标管理秩序所依法维护的。对商标侵权行为的处置,在商标法中做出了规定,有以下几层意思:一是,有商标法所列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二是,对于商标侵权纠纷,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三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依法定程序进行;如果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四是,当事人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五是,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上述各项法律规定是根据商标侵权的法律特点,按照不同的法律关系而作出的,合理、适宜、严密而又层次分明,权责分明。商标侵权在日常生活中是非常常见的,我们平时购买产品的时候,经常会因为商标相似而买了盗版的产品,导致自己的权益受损,但是因为涉及的价格并不高,所以您似乎都没有在意。
  
  
  


·相似商标是侵权吗
      如果经过原有商标的公司同意,不是侵权,私自的,是违法的,算侵权。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商标法》第57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于...


·有专利侵权行为承担什么责任
      有专利侵权行为承担什么责任行为人实施的专利侵权行为,多数情况下都是会给专利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害的。因此,专利权人可以收集相应的证据,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那具体来说,有专利侵权行为承担什么责任呢?如果你对此不是很清楚,那就看下面我们为您做的介绍吧。 一、有专利侵权行为承担什么责任 专利侵权的行为是常见的,侵犯专利权就是通过假冒、擅自销售等方式对专利权人合法所有的专利进行侵犯,...


·商标续展类别写错了可以更改吗?
      商标续展类别写错了可以更改吗?是可以的;1、 撤销商标注册申请由于网上申报不递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资料的,因此关于申请人信息的修改是不能通过更正程序的,更改商标注册信息要通过提交商标撤销申请,后面重新递交正确信息的商标注册申请。大家可以登录中国商标网,在商标查询页面中找到错误信息反馈栏目提交《有误商标数据更改单》,反馈相关的错误信息,后续等待商标局核实更改信息。2、商标更正如果是...


·专利侵权的条件是哪些
      专利侵权的条件是哪些有的企业为损害竞争对手的利益,不惜采用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为,这样做无疑也是让自己陷入法律的深渊。而在判定对方的行为是否构成专利侵权的时候,需要对比法律中规定的一些条件。那究竟法律规定的专利侵权的条件是哪些?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专利侵权的条件是哪些 专利侵权行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有被侵犯的对象:即侵犯的必须是受专利法保护的专利产品或方法...


·商标权取得的条件有哪些,商标权包括哪些内容?
      商标权取得的条件有哪些,商标权包括哪些内容?商标只有在经过注册登记之后,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对于商标所有人来讲,该如何申请办理商标注册是很重要的一个问题。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行,那么申请商标注册,商标权取得的条件都有哪些呢?请阅读下文进行具体了解。 一、商标权取得的条件有哪些? 商标权取得的条件:(1)商标标识的设计必须是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要素中...


·商标侵权行为的赔偿数额怎么确定
      商标侵权行为的赔偿数额怎么确定商标侵权赔偿,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那么实践中,该如何确定商标侵权赔偿的具体数额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商标侵权行为 赔偿数额怎么确定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


·共有软件著作权的转让流程是什么?
      共有软件著作权的转让流程是什么?共有著作权转让流程包含以下几点:1.填写《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专有许可合同登记申请表》2.到大厅办理转让手续二、转让注意事项1、申请人可以自己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合同登记,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登记。2、申请人应当将所提交的申请文件留存一份,便于在补正程序中保持文件内容的一致。3、办理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合同登记可到登记大厅现场办理,...


·假冒专利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假冒专利罪在我国是有明确的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这个罪名都是做出了相应的司法解释的,但是很多人对该司法解释的内容并不熟悉。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假冒专利罪的司法解释,供您阅读。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假冒他人专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


·2023商标续展规定的时间一般是多久?
      2023商标续展规定的时间一般是多久? 一、商标续展规定的时间一般是多久?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二、商标续展流程是怎么样 (一)准备申请书件 1、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


·企业商标过期被抢注怎么办
       一、企业商标过期被抢注怎么办? (一)对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1、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初审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 2、对于恶意抢注商标的情况,如果在该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期内及时发现,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请求商标局不予核准注册。 (二)已经注册的商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 1、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


·著作权中的死者权利保护期限是多久?
      著作权中的死者权利保护期限是多久?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自然人的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作品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著作权,保护期为作品首次发表之后50年,但作品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由作者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保护。著作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其署名权、修改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