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偷漏税对股东的影响是什么?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企业偷漏税对股东的影响是什么?企业偷税漏税,也应当对参与的股东追究法律责任,公司偷税漏税如果股东不知情就没有关系。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二、公司法律形式避税的方式有哪些?1、利用税法本身存在的漏洞。利用税法中的选择性条文如增值税购进扣税的环节不同,房产税的计税方法(从租从价)不同;利用税法条文的不一致、不严密,如对起征点、免征额等;还有利用一些优惠政策没有规定明确期限的,如投资能源、交通以及老少边穷地区再投资退税等,无时间限制。2、转让定价避税。关联企业高进低出,或者低进高出,转移利润,涉及企业所得税,营业税或增值税等;改变利息、总机构管理费的支付,影响利润;改变出资情况,抽逃资本金等,逃避税收。3、资产租赁避税。如关联企业中,效益好的向效益差的高价租赁设备,调节应纳税所得,求得效益好的企业集团税收负担最小化;关联企业之间资产相互租赁,以低税负逃避高税负,如以缴纳营业税逃避缴纳所得税。4、避税地避税。纳税人利用国与国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特区、开发区、保税区的税收优惠政策,在这些低税负地区虚设常设机构营业、虚设中转销售公司或者设置信托投资公司,转移利润从而减少纳税。对于公司企业存在偷税漏税的行为,是严重违反我国法律税务法的相关规定的,特别是对于企业偷税漏税的股东,由于对公司的生产运营是有决策权的,所以显然是需要追究领导责任,另外对于企业法人也是需要审查的,不知情的可以不予处罚。
  
  
  


·企业拆迁补偿税处理方式是怎样的
      企业拆迁补偿税处理方式是怎样的 一、住宅被征收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规定,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缴个人所得税。 二、企业拆迁征收补偿税处理方式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的规定,对因...


·股份有限公司改制的内容包括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改制的内容包括什么? 有些企业在成立之初达不到股份有限公司的标准,只能成立为有限责任公司,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是可以进行改制的。那么,股份有限公司改制的内容包括什么?有限责任公司改为股份有限公司的七大流程是什么?下面由我们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股份有限公司改制的内容包括什么? 形成清晰的业务发展战略目标;突出主营业务,形成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的能力;避免同...


·一、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造成企业损失怎么办?
      一、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造成企业损失怎么办?《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第一款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


·企业并购的原则有哪些?企业并购需要遵循什么原则?
      企业并购的原则有哪些?企业并购需要遵循什么原则? 企业并购的原则: 1、依法和依规原则 企业并购引起的直接结果是目标企业法人地位的消失或控制权的改变,因而需要对目标企业的各种要素进行重新安排,以体现并购方的并购意图、经营思想和战略目标。但这一切不能仅从理想愿望出发,因为企业行为要受到法律法规的约束,企业并购整合的操作也要受到法律法规的约束。在整合过程中,在涉及所有权、经营...


·可不可以主动起诉小贷公司
      可以,如果涉嫌非法贷款,可以起诉。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


·法人,法定代表人、公司法人代表什么概念
      法人,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总是让人混淆不清甚至让人觉得不是指同一个人就是内容差不多,但是填报时候还是区分的,毕竟不一样。那么法人,法定代表人和公司法人代表什么概念和具体解释都是什么我们来下面详细了解一下。 一、法人 法人是一种特定的社会组织,其实质是一定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公司支付赔偿金还要支付代通知金吗?
      公司支付赔偿金还要支付代通知金吗? 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前提是: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时,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而代通知金适用的条件,是指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用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代替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的程序要求,也就是用人单位支...


·签合同可以盖分公司的公章吗?
      签合同可以盖分公司的公章吗不可以,应当盖总公司的章,分公司不是法律上的独立主体,法律责任仍由总公司来承担。只有分公司公章的,最终责任仍由总公司承担;既有分公司又有总公司公章的,最终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但在执行案件中,分公司有独立财产的,优先执行分公司的财产。在分公司财产不足时,才由总公司承担责任。所以在执行案件中分公司有独立的财产主体资格。二、合同生效的条件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


·我国的公司法中的公司指什么?
      我国的公司法中的公司指什么? 我国的公司法对公司的概念及相关性质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保证正常的公司设立、管理等秩序。可是,有很多人对公司的概念还是比较疑惑。那么,我国的公司法中的公司指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公司的概念 公司指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由股东投资形成的企业法人。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全...


·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可以变更吗?
       我国有两种传统类型的公司一种就是我们常见的有限责任公司还有就是股份有限公司,一般在公司设立之后,会有公司名称的规定,名称中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应该有某某有限的字样,股份有限公司也应该有显示这样的字样。那么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可以变更吗? 一、公司注册资本可以变更吗? 公司注册资金可以变更。 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减少注册资金,另一种是增加注册资金。 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


·子公司的钱可以转到母公司吗
      子公司的钱不可以转到母公司。因为子公司和母公司相互独立,法律不允许转移的。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公司法》第14条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