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过失与医疗过错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医疗过失与医疗过错的判定标准是什么近年来,医患矛盾已成为社会的热点问题,但在当今社会还是有很多人将医疗过失与医疗过错混淆,这种情况的发生既不利于解决医患矛盾也不利于维护法律的权威性。为了加强您对二者的区分,下面就由我们简单介绍一下关于医疗过失与医疗过错的概念及其判断标准。一、医疗过失与医疗过错的概念(一)医疗过失的概念医疗过失是指非医疗事故侵权行为或者医疗事故以外的其他原因而引起的医疗侵权。(二)医疗过错的概念医疗过错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违反业务上必要的注意义务从而引起患者生命或身体伤害的情形。二、医疗过失与医疗过错的判断标准(一)医疗过失的判断标准通说认为,医疗过失的判断标准分为具体标准和抽象标准。1、具体标准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规定的医师注意义务是判断医疗过失的具体标准。2、抽象标准医疗过失抽象标准即医疗水准,指经验水准或技术水准,是医疗界普遍实施的技术。在判断是否存在医疗过失及过失大小时,首先要以具体标准为依据,同时结合现行医疗水平、医疗机构的等级、医务人员是否尽到与其同等专业和级别的医务人员在同种情形下的注意义务、医疗行为是否存在时间和事项上的紧急因素等因素,综合判断。一般说来,经济、文化越发达的地区、等级越高的医疗机构、专业划分越细的专科医院,应承担越高的注意义务。(二)医疗过错的判断标准医疗过错,属于过错的一种。对过错的判断,在学理上有新旧过失理论之区分。旧过失理论,乃是将过失与故意相提并论,认为过失与故意同属应加责罚的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故意为积极的恶意,过失为消极的恶意。若行为与结果间有相当因果关系,而行为人对于结果的发生,有预见的可能,并应预见而未预见或者说应注意而未注意的,即应负过失责任。新过失理论,则认为过失不仅指应加责罚的心理状态,还应就行为的客观状态是否适当加以斟酌判断。即除行为与结果之因果关系及预见可能性之外,尚须就行为在客观上有无过错,加以审认。具体医疗过错而言,判断医方有无过错,应就医方是否已尽客观上的注意义务为标准,亦即应就是否采取避免结果发生的适当措施而判断。基于新过失理论的合理性,该理论得到了广泛的确认。这就要求在讨论医疗过错的认定时,首先要对医疗行为所存在的特殊判断标准予以准确认识。这个标准就是“医疗水准”。即医师在进行医疗行为时,其学识、注意程度,技术以及态度均应符合具有一般医疗专业水准的医师在同一情况下所应遵循的标准。在依据医疗水准判断医方的过错时,必须注意区分医疗水准与医学水准。医学水准,也称学问水准,就是“在将来应予一般化之目标下,现在不断出现的基本研究水准。相比之下,医疗水准可谓”实践水准“,是”现在业已一般化、普遍化,在医疗上现在加以实施的目标。综上所述,医疗过失与医疗过错在概念上的区分主要是前者属于其他原因引起的医疗侵权,后者属于医务人员违反注意义务对患者造成伤害的情况;在判定标准上的区分是前者具有具体标准即法规规范和抽象标准即医疗水准,而后者属于过错的一种。


·医疗纠纷侵权责任法有哪些
      医疗纠纷侵权责任法有哪些规定?(1)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损害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1、法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 2、患者有损害结果。必须具有客观性、真实性、确定性。 3、诊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即直接、间接因果关系,一果多因。 4、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有过错。 (2)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


·医疗过错参与度主次责任如何评定
      医疗过错参与度主次责任如何评定 一、什么是医疗过错参与度 医疗过错参与度是指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依据职权或应医患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委托具有专门知识的鉴定机构对患者方所诉医疗损害结果与医疗方过错行为有无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评定和判断,从而为诉讼案件的公正裁判提供科学依据而进行的一项科学诉讼活动。在医疗过错鉴定中有一项对当事人权利影响很大的内容就是参与...


·医疗损害赔偿代理词是怎样的
      医疗损害赔偿代理词是怎样的 一、医疗损害的含义 医疗损害是指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故意或过失(即医疗过错),而对就医患者造成身体上或精神上的损害结果。在诉讼实践中,因医务人员的故意而造成患者医疗损害的,视情可构成刑法上的“医疗事故罪”,则由刑法对其进行调整;因医务人员的过失而造成患者医疗损害的,属民事侵权行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应由医疗机构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 二、医...


·医院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是怎样的
      医院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合同违约金规定 (一)法定违约金是指法律法规中明文规定的违约金数额或比例;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或比例。 (二)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则应该按照相关法规条例的具体规定处理;如果有关条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的,则应该按照《民法通则》及《合同法》中关于承...


·医疗纠纷怎么索赔?
      医疗纠纷怎么索赔?有什么标准一、什么是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 广义的医疗纠纷包括医患双方发生的...


·医疗纠纷怎么协商解决
      医疗纠纷怎么协商解决 一、医疗纠纷怎么协商解决 1、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 2、医患双方人数较多的,应当推举代表进行协商,每方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 3、协商解决医疗纠纷应当坚持自愿、合法、平等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尊重客观事实。医患双方应当文明、理性表达意见和要求,不得有违法行为。 4、协商确定赔付金额应当以事实...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在多少时间内作出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在多少时间内作出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也就是说如果是现在申请鉴定,医学会正式受理后60日内应该拿到鉴定书。二、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怎样走1、一旦发...


·医疗事故赔偿的费用主要有哪些
      医疗事故赔偿的费用主要有哪些 医疗事故很容易容易发生,事故的造成者应该为伤者进行经济赔偿,可是很多人都想赖掉一些不被人注意的赔偿,这其实对伤者是很不公平的。今天我们在下文就来聊聊关于医疗事故赔偿的那些事吧,我们要学会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


·医疗事故鉴定法规有哪些?
      医疗事故鉴定法规有哪些?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三条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


·医疗费属于直接损失吗 ?
      医疗费属于直接损失吗 ?一、医疗费属于直接损失吗 交通事故中的医疗费属于直接的损失,但是并未法条直接明确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二、医疗费赔偿数额如何确定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


·周口医疗纠纷找谁?
      周口医疗纠纷找谁?一、医疗纠纷找谁 1、患者可以与医院协商,可以到卫生局医政科举报,也可以到法院起诉。 2、大型医院一般都设医务科或医务部,专门处理医疗纠纷。 二、医疗投诉的依次顺序 1、医院医务科电话 2、医院办公室电话 3、县卫生局医政股电话 4、县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 5、人民法院起诉 三、发生医疗纠纷先调节 首先发生医疗纠纷双方先进行调解,调解的方式有三种,可以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