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些财产属于夫妻一方婚后个人财产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一、哪些财产属于夫妻一方婚后个人财产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具有较强的个人专属性或他人不能使用的财产。离婚时,夫妻个人财产归夫妻各自所有。下列财产应属于夫妻个人财产:(1)任何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已取得的财产权利,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受赠、继承或受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及其为婚姻而购置的财产。婚后夫或妻已具有专属性的日常用品,如衣物等。(2)婚后夫妻一方从事职业、业余爱好等专用财产,如书籍、工具等。(3)婚后夫妻一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福利财产、人身保险费、伤残补偿费、人身伤害赔偿金等。如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转业费和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婚后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金等。(4)婚后夫妻一方通过继承、接受赠与、遗赠所取得的财产或财产权利。二、个人财产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共同生活多少年后婚前财产也不能转为共同财产,仍属于个人财产。在1993年最高法公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2001年颁布实施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19条规定,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当旧的司法解释与新的司法解释有冲突时,旧的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就自然失效了,而应以新的司法解释规定为准。综上所述,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不管夫妻双方在一起生活了多少年,也依然是个人财产,不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根据男女领取结婚证的时间点来划分,可以将夫妻财产分割为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也就是说,在多数情况下夫妻结婚之后一方取得的财产往往都是按照共同财产对待处理。不过若是一方的特有财产,若上文中提到的几种财产,虽然是在结婚之后取得,但也不得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怎么处理离婚案中隐匿或转移不动产
      夫妻离婚对财产的分割一般都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的,此时如果双方都没有什么过错的话,那通常就是均等的来分割财产,但现实中有的人可能为了争取更多的财产,而选择进行隐匿和转移财产。遇到这样的情况,要怎么处理离婚案中隐匿或转移不动产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怎么处理离婚案中隐匿或转移不动产 离婚案中常见情况是,离婚当事人一方是月薪很高的白领,有较为丰裕的收入,且不动产不止一处...


·一、离婚财产都给另一方叫什么?
      一、离婚财产都给另一方叫什么? 离婚财产都给另一方叫净身出户,自愿的情形下是可以将所有财产给一方的,但是如果夫妻双方恶意串通,为了躲避夫妻共同债务,自导自演的“净身出户”。这实际上是毫无作用的,因为无论是夫妻之间的离婚协议,还是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调解,已经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处置,债权人也仍然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双方主张权利。 如果夫妻双方为了躲避其中一人的债...


·青岛离婚官司律师费如何收取?
      当下,中国的离婚率越来越高,夫妻感情破裂或家庭矛盾无法调和而走上法庭打离婚官司的屡见不鲜,殊不知离婚不仅是两败俱伤,其实还需要付出成本的,特别是要通过打离婚官司来离婚的其成本更是高得多。目前全国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的收费不一。那么,青岛离婚官司的律师费如何收取呢? 1、青岛离婚官司律师费之计件收费(没有财产需要分割的离婚案件) 在青岛请律师代理离婚诉讼与请律师代理其他诉讼与...


·离婚损害赔偿金额是多少
      离婚损害赔偿金额是多少 离婚赔偿金是指在离婚诉讼中,因为一方对于婚姻有过错从而导致离婚的情况,过错方应该给予无过错方民事赔偿的法律制度,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夫妻关系中的弱势一方。 法律上并没有对离婚赔偿金作出具体的数目规定,在具体的判决中,法院一般会考虑过错方的过错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的损害程度,由此来确定离婚赔偿金的数额多少。也就是说,如果过错方的行为给无过错方带来的危害越大,...


·分居3个月可以起诉离婚吗?
      分居3个月可以起诉离婚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不受分居时间的限制。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


·过错方可以起诉离婚吗?
      过错方可以起诉离婚吗 (一)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


·抚养费给付期限的原则是如何规定的
      ?抚养费是指父母给予未成年孩子的生活、读书等所需的费用。在夫妻双方离婚之后会对孩子的抚养费进行商议或者判定,在双方认定之后会按照月或者年的方式支付孩子抚养费,那么抚养费给付期限的原则是如何规定的呢?请阅读下面由网站我们为您带来的文章进行相关了解。 一、抚养费给付期限的原则是如何规定的 1、原则期限: 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


·在我国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判决书
      在我国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判决书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是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分割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如果一方隐藏或者转移财产等,应当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如果一方对离婚有过错的,需要给无过错方赔偿。 二、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Divorce Agreement)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内容怎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内容怎样? 现在中国实行婚姻自由制度,人们自由恋爱,自由结婚,当然也包括自由的离婚,丝毫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再也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时代。所以现在的再婚率也逐步的提高,离婚之后再结婚,对于这样的现象,法律有明确的规定。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内容怎样?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法释[...


·谁有权可以主张告重婚罪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谁有权可以主张告重婚罪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重婚罪的起诉主体有两个,一个是被害人,另一个是检察院。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此外,关于起诉重婚罪后能否撤诉,基于重婚罪起诉主体的特殊性而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法律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重婚罪的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二、重婚罪...


·离婚官司中关于财产的代理词的主要结构有哪些?
      离婚官司中关于财产的代理词的主要结构有哪些? 一、离婚官司中关于财产的代理词的主要结构有哪些? 1、首部 每一份代理词都应有一个确切的标题,标题应反映案件性质和所代理的当事人在案中的地位,例如“民事原告诉讼代理词”等,使听众一开始就了解代理词的性质。因为代理词是一种讲演辞,主要向合议庭陈述,因此开头的习惯称呼语是:“审判长、审判员:” 2、序言 序言亦即开场白,要尽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