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村土地承包协议书怎么写?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农村土地承包协议书怎么写? 一、农村土地承包协议书制定注意事项:
  1、“承包方代表姓名”要与身份证一致;
  2、“承包土地人口”为农户现有人口;
  3、“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与“承包方代表关系”要明确;
  4、“承包期限”起始日期为签订合同的现时日期;
  5、“承包方签章”如无私章的,应由承包方签名并按手印确认;
  6、“承包土地地块情况”长、宽可以不填,面积一定要填,地块“田界”必须准确具体,台账登记不准确具体的应予纠正;
  7、“地块地类”只分水田、旱地两类;
  8、“承包地附着物情况”要实事求是,不能漏填错填;
   二、农村土地承包协议书范本
   农村土地承包协议书范本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县______公社_____大队___生产队,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户主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社员的生产积极性,明确甲乙 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经社员大会讨论同意和 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土地的面积,地点,等级
  甲方将______亩土地发包给乙方,该土地位于______,东至______, 西至______,南至______,北至______。其中,一等地______亩,二 等地______亩,三等地______亩,四等地______亩,承包土地的 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荒芜,不 准转作宅基地。
   二、承包时间
  承包时间共______年,从一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一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获得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业物资。
  2、乙方必须完成上级下达的种植计划,在完成种植计划的前提下,可以自己决定种植经营。 3、乙方必须完成按土地亩数摊派的统购指标任务和上缴农业税的任务,每年向国家交售______斤______,______斤 。交售时间是____________。每年向国家缴纳农业税______元,纳税时间是 乙方必须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积金______元,公益金______元,管理费______元,上交时间为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乙方必须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亩数摊派的义务工日,或上交按义务工日折价的金额。
  4、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对象转包土地,可以与转承包户协商,平价购买生活用粮。土地转包后,转包户必须承担原由乙方承担的所有统购任务和缴纳农业税任务,承担向甲方上交三金和完成义务工任务。
  5、 乙方如遇生、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变动,但必须按规定调整所承担的义务。乙方如因劳动力减少,无法继续承包土地,又无人愿转承包时,可以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统一安排。乙方对国家、集体承担的义务相应减少或免除。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完成国家下达的种植计划、统购任务和纳税任务,有权敦促乙方完成对集体的义务。
  2、国家按计划分配用于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甲方应及时按承包土地的数量和等级分配给乙方。
  3、甲方应定期公布集体财务帐目和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的使用情况,必须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时履行对国家和集体的义务,除应继续履行外,还应按迟延项目价值的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义务的,甲方除可请求有关 。
  部门处理外,有权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2、乙方如荒芜承包的土地,除应履行对国家、集体的一切义务外,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卖和租让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 布买卖与租让关系无效,并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 房,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毁坏承包土地上的树木和集体 设施,应照价赔偿。
  3、甲方如不及时拨给乙方国家分配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应按其价值的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应如数补发所欠物资。
   六、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承包土地内农作物的减产或绝产,经调查核实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对国家或集体的义务。
   七、其它
  本合同从承包期开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
  甲方:
  乙方:
  日期: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农村土地承包协议书相关内容,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为了减少利益纠纷,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注意合同的起始日期为签订合同的现时日期,同时注意双方的证件材料是否一致,并且必须由双方签字盖章节才会生效。


·公司注册地址要求在线咨询 > 公司注册地址要求是什么?
      公司注册地址要求 公司注册地址要求是什么?公司注册地址是公司进行注册的重要一步,且在公司法和法律领域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您对于公司注册地址的要求有很多的疑惑,下面和我们一起了解公司注册地址要求的相关法律知识吧! 一、公司注册地址的概念 公司注册地址是公司注册的条件与要素之一,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公司住所,公司在成立前应先择定其住所,在申请公司注册登记时,须向登记机关提交...


·房子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很重要的。可是各地的房价居高不下。
      房子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很重要的。可是各地的房价居高不下。对于很多普通老百姓来说,想要购买一套商品房是很不容易的事情,国家为了解决您的住房问题,特推出了安置房政策。如果您在生活中购买了安置房,很多人对于在我国买安置房可以公证吗的问题都不太清楚。我们将为您做出介绍。 一、在我国买安置房可以公证吗? 安置房买卖根据自身情况,可以自行决定是否需要公证,但实际中大多数时候是没有公...


·获得的土地使用金怎么算呢
      获得的土地使用金怎么算呢地属于国家所有,但是个人可以拥有使用权。个人可以通过缴纳一些土地使用金来获得国家的土地使用权,但是土地使用金怎么算是您比较关心的问题。对于土地使用金的计算,是有规范的标准的,在土地管理法中有明确规定。使用者缴纳一定的使用金即可按照土地使用的规定,合理使用和利用土地。下面我们就将介绍一下和土地使用金有关的内容。 一、土地使用金怎么算 土地出让金是国家以土地...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新政的规定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新政的规定 一、房屋土地使用年限政策规定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业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二、房屋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后的解决办法 1、《城市房地产管理...


·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
      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 我国目前存在几种土地法定的出让方式。主要的国有土地出让方式由协议、招标、拍卖、挂牌。每种出让方式的条件和要求都有法律的具体规定。在现实中,采取某一种出让方式是根据现实的实际情况结合主体的条件决定的。我们今天给给您介绍下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中的具体规定。 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


·山东滨州滨城区征地补偿标准?
      山东滨州滨城区征地补偿标准?  ?? 山东滨州滨城区征地补偿标准?   滨州市滨城区土地一共分为四类片区,详细补偿标准如下:   一类区片   区片范围:滨城区东至渤海二路,南至黄河一路,西至渤海十二路,北至黄河八路。   补偿标准:基本农田78000元/亩,基本农田之外的农用地、建设用地65000元/亩,未利用地52000元/亩。   二类区片   区片范围:东...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外村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外村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外村人应满足的条件 土地经营权可以流转给本村民小组以外的人,但要符后两个条件。 一是流转时要取得发包方的同意, 二是公示期内无人提出优先权主张或未经书面公示,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开始使用承包地两个月内未提出优先权主张的。 符合这两个条件的流转合同有效,否则,在引起流转纠纷后,提起仲裁或民诉过程中其签订的...


·分公司能签土地出让合同吗?
      分公司能签土地出让合同吗?分公司不能签订合同,必须在总公司授权的情况下才可以处理。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总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要求公司进行追认。合同签订后尚未履行的,另外,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的保证合同因无效。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在司法实践中,为便于执行,第三人可以将总公司与分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二、...


·办公用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办公用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二、土地使用权获得的方式有哪些?1、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


·土地租赁合同未生效可以解除吗?
      土地租赁合同未生效可以解除吗?可以解除,合同解除,是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合同一旦签约,具有国家法律保护。合同解除分为合意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况。解除是合同之债终止的事由之一,它也是一种法律制度。在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时,合同解除是指履行合同实在困难,若履行即显失公平,法院裁决合同消灭的现象。这种解除与一般意义上的解除相比,有一...


·安龙县鱼塘征地补偿如何计算
      安龙县鱼塘征地补偿如何计算城市征地用于发展虽说会进行规划尽量的避免一些大规模的拆迁,但很多时候这些都是无法避免的,其中我们可能涉及到的内容就是耕地拆迁补偿和鱼塘拆迁补偿问题,其中关于鱼塘的征地补偿是很多人所关心的,因为大部分人都不知道应该如何去计算,那在安龙县鱼塘征地补偿如何计算呢?安龙县鱼塘征地补偿如何计算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