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企业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有需要提前30日的理由(第四十条),要支付你3个半月的工资。如果单位没给你买社会保险的,可要求其为你补缴。二、具体情况单位无任何理由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支付赔偿金。工作年限应自用工之日起计算。相关法律依据如下: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有以下情况,单位需提前一个月通知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条)。并支付经济补偿(第四十七条)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我们国家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他所支付的这样的一种经济补偿金的话,是法律当中的有关规定的,任何的单位都不能够拒绝支付,但是很多的劳动者他们平时不注意维护自己的权利,可能导致这样的一种经济补偿金丧失,所以应当要通过合法方式维护权益。
  
  
  


·误工费概念
      误工费概念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二、误工费赔偿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 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关系终止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
      由于人达到一定的年龄之后,已经不再满足一些工作强度的要求,故而国家国定了法定的退休年龄,在公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一般会即刻终止劳动关系,那么,此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关系终止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关系终止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现有法律法规约未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需要从两个度分析,一...


·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格式是怎样的?
      我们申请离职的同时,应该要求单位开具一份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以此作为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凭证。那么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格式是怎样的?开具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有什么用?下面律师结合一个范本同您讲一讲这方面的知识。 一、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格式是怎样的? 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兹有______同志与我单位签订_____号劳动合同,自____ 年____ 月 ____ ...


·出国劳务需要需要注意什么?
      现在我国与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都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不少国人也看好外国的工作环境和薪酬,纷纷出国打工。因为国外的环境和法律制度和国内不同,出国劳务人员要注意一些事项,防止出现意外发生。那么出国劳务需要需要注意什么?我们一起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出国劳务需要需要注意什么? 1、遵守中国法律及工作所在国家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人的风俗习惯,不要参加任何形式的政治组织和邪教组织及其它...


·在我国工伤鉴定谁出委托书
      工伤鉴定可以由当地的比较权威的鉴定机构来进行,也可以由社保局做工伤鉴定。不论如何这些部门在为受伤职工做工伤鉴定的时候,肯定是由单位或者自己提出申请的,在没有申请书的情况下,不会为当事人进行工伤鉴定的。下文当中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工伤鉴定谁出委托书? 一、在我国工伤鉴定谁出委托书? 伤残鉴定是否必须需要委托书:没有强制性规定,谁做伤残鉴定谁委托.如果自己要求做,就无需委托手...


·误工费有没有年龄的限制?
      误工费有没有年龄的限制?有年龄限制;误工费是指因事故损伤治疗休养期间实际减少的收入。如果没有减少收入的,不应当赔偿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计算。《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


·退休工龄如何计算
      退休工龄工资跟缴费年限、缴费基数、退休年龄、何时参保、何时退休、何地退休等因素都有关。但现在没有工龄的规定了,全部按照缴费年限计算,在实行缴纳养老保险制度之前参加工作的工作年限,或者曾经上山下乡,入伍服役的,下乡插队或者军龄可以视同缴费年限,和实行缴纳养老保险制度之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缴费年限。缴费一年就计算一年,精确到月。没有按照虚岁计算的规定,按照满十二个月为一年计算,不...


·工伤不评残可以去上班吗?
      工伤不评残可以去上班吗? 一、工伤不评残可以去上班吗? 1、员工工伤,在康复之后就是需要到单位上班的,和是否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是没有关系的。 2、在满足一定劳动能力鉴定受理条件之后才能进行鉴定,需要一定期限的医疗期,而员工在未达到医疗期的期限时已经康复,那么就需要上班,在医疗期满足之后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后伤残等级还没有评出来,按医疗机构证明应当恢复工作的必须上知班。 ...


·一年是否可以多次工伤鉴定
      一年是否可以多次工伤鉴定 根据相关规定,一年内对此工伤,一年可以多次工伤鉴定。 二、一年受两次工伤,能全部工伤鉴定吗? 可以分别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最后根据上伤残等级申请工伤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


·国庆节上班有没有加班工资?
      国庆节上班有没有加班工资?有加班工资,根据劳部发[199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一、总则 1、质量管理工作是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我们应贯彻“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施工质量的预控、检查和验收制度,便于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让顾客的要求得到满足。 2、质量管理部要牢固建立“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的思想,坚持预防为主,要从施工准备到竣工验收的各个环节上,进行技术监督、过程控制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