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重庆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是什么?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重庆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是什么?(1)工伤医疗费:治疗工伤、职业病所发生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目录或标准的全部费用。(2)辅助器具配置费;(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伤残津贴;(5)评残后的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6)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7)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9)康复性治疗费用。(10)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11)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且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由工伤保险基金以解除劳动关系时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12)劳动能力鉴定费。二、《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农民工存在工伤事故的情况中,是需要按照规定的标准来支付工伤赔偿的,特别是对于不同情况下的工伤伤残赔偿情况也是需要进行合法的认定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不清楚的,可以向工伤鉴定部门来进行合法的鉴定处理。
  
  
  


·公司违约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公司违约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四种标准补偿:(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加发工资报酬和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2)对因劳动者患病、非工负伤或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已解除的证明怎么写
      劳动合同已解除的证明怎么写 关于与________同志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________同志,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进入本单位。最后一期劳动合同由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现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__...


·公司非法集资员工承担责任么?
      一、公司非法集资员工承担责任么?对于公司实施的非法集资行为,应当由公司及相应的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关于员工是否承担责任,要看在公司实施合同诈骗和非法集资行为过程中,员工是否知情、是否协助老板实施相应的违法犯罪行为。如果员工不知情,则员工不承担责任;如果员工知情、并且协助公司实施前述违法行为,则员工可能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


·在上下班途中自己摔的算工伤吗
      上下班途中自己摔的算工伤吗走路上下班的,作为一个行人,在步行上下班的途中,如果发生意外,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呢,这个需要区别不同的情形,首先自己不小心摔倒了,这个是肯定不能构成工伤的,因为行人自己摔倒自己没有注意到相关环境,且此时也是同样没有处于交通环境这个大前提之下的。其次如果被车撞到了呢,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呢,一般只要是行人被车撞到,上下班途中是能认定为工伤的,因为机动车一般与行...


·一、劳动合同未到期辞职公司不同意怎么办?
      一、劳动合同未到期辞职公司不同意怎么办?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的权利,但是用人单位却不能随意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协商不一致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要求仲裁。 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是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来执行: 1.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离职; 2.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用人...


·眼睛工伤十级赔多少钱怎么算?
      眼睛是我们身体上最精密但却最容易受伤的部位,在工作和生活中,稍有不慎就会对眼睛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当您是由于工伤而损伤到眼睛时,可以去做眼部工伤鉴定,后拿着鉴定结果向所在企业所要工伤赔偿。但需要注意的是,工伤较为严重时,用人单位在赔偿的同时可能做解除合同的处理。今天,就来和您聊聊眼睛工伤十级赔多少钱的问题。 一、眼睛工伤鉴定标准眼部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一级: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


·在产假期间可以辞退女员工吗
      在产假期间可以辞退女员工吗职工怀孕,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此外,还应支付生育津贴,生育费用(含: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的有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4项、第87条;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


·解除劳动合同丢了怎么办理补办手续?
       我们都知道在正式工作之前,必须要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劳动合同来确立双方的劳动关系,这是至关重要的手续。现今社会,越来越多的人会根据自身的能力在不同阶段选择从事不同的工作,当我们准备辞职时发现合同丢失,那么我们解除劳动合同丢了怎么办理补办手续呢?我们接下来为您进行解答。 一、解除劳动合同丢了能补办吗? 解除劳动合同丢了可以补开,如果离职时用人单位没有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


·未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如何赔偿?
      虽然我国《劳动法》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实现生活生产活动中,仍有不少用人单位并没有与劳动中签订劳动合同,从而产生了不少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纠纷,其中未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就是一种,当劳动者遇到这种情况时该怎么办?劳动者能获得怎样的赔偿?接下来将为各位讲解一下未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如何赔偿。 未订立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订立合同期间的二倍...


·想工伤认定工厂拒绝提供劳动关系怎么办?
      工厂拒绝提供劳动关系怎么工伤认定?劳动合同是证明事实劳动关系最好的证据。若未与工厂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提交其他能够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同时自行申请工伤认定。我国法律规定,不一定需要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本人和其家属也可提出。在证明、认定、鉴定的过程中,有任何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咨询的专业律师。 一、工伤保险条例 部分强制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


·员工工伤赔偿协议书范本
      在工作中最应该避免的就是安全事故,每个公司都会三令五申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然而当员工在工作中受伤后,公司出于道义或法律都应进行相应的工伤赔偿,一份规范合法的员工工伤赔偿协议书既可以保障员工的权益,更能避免事故处理后期一些不必要的麻烦。那么员工工伤赔偿协议书应该怎样规范的书写?为您提供员工工伤赔偿协议书范本供您参考。 员工工伤赔偿协议书 甲方: 性别: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