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水利工程质保金规定是怎样的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水利工程质保金规定是怎样的
  
  建筑行业可以修建的工程是各种各样的,比如说横跨我国南北地区的长江大桥,生活当中您要用到的办公楼,住宅房,用于农业灌溉发电的水利工程,而在这些工程当中的质保金预留已经成了建筑行业内部的强制性规定。作为从事水利修建的建筑单位就应该了解一下,水利工程质保金规定是怎样的?
  
  水利工程质保金规定是怎样的?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第三条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一)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
  
  (二)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
  
  (三)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四)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
  
  (五)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
  
  (六)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
  
  第四条缺陷责任期内,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的管理应按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可以预留在财政部门或发包方。缺陷责任期内,如发包方被撤销,保证金随交付使用资产一并移交使用单位管理,由使用单位代行发包人职责。
  
  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发、承包双方可以约定将保证金交由金融机构托管;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第六条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价款并预留保证金。
  
  第七条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
  
  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可参照执行。
  
  第八条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扣除保证金,并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一般损失赔偿责任。
  
  由他人原因造成的缺陷,发包人负责组织维修,承包人不承担费用,且发包人不得从保证金中扣除费用。
  
  第九条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
  
  第十条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第十一条发包人和承包人对保证金预留、返还以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有争议,按承包合同约定的争议和纠纷解决程序处理。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有关保证金的权利与义务的约定,参照本办法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相应的权利与义务的约定执行。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建设部、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质保金的预留问题,虽然应该在合同当中,是由修建水利工程的建筑方和有关单位签订的,但水利工程的质保金预留比例也应该符合国家的规定不能超过3%,而质保金的返还方式和返还时间,也一定要在合同当中约定清楚。
  
  


·虽然说在劳动合同当中
      虽然说在劳动合同当中,关于劳动者工资待遇方面的内容是很重要的,但现实中有的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仅仅是口头进行的约定,实际并没有写入劳动合同里。这样的情况下劳动合同没写明薪酬该怎么办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在进行了解。 劳动合同没写明薪酬怎么办 劳动报酬是劳动者提供劳动的回报,是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也是劳动者主要的合同权利。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劳动报酬一定要明确、具...


·没有劳动合同的工伤咋处理
      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直到现在为止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很好的贯彻落实,还有着诸多的民营企业和员工的事实劳动关系仅仅通过口头的形式进行约定,甚至劳动关系在履行的过程当中,本身就是严重的不平等。有些员工在遇到工伤以后,公司甚至会否认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遇到这种情况,工伤员工本人就需要知道没有劳动合同的工伤咋处理? 一、没有劳动合同的工伤咋处理? 没有劳动合同也可以申请公司理赔,用...


·签劳动合同第二天辞职可以吗?
      第一天签了劳动合同,第二天是可以辞职的,但是首先要和用人单位协商好方可离职。通常签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需要提前三天告知用人单位,已经位正式期需要提前一个月告知用人单位。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或出现违规行为,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


·允许工程合同解除的几种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合同的,可以解除建筑工程合同:①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者利益;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二、发包人可请求解除合同的情形有:①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在发包人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承包人拒绝修复的;②工程主体结构验收或者工程竣...


·一般公司拖欠工资的证据有那些
      一般公司拖欠工资的证据有那些1、您在该单位工作的证据;(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牌、工服等)2、您的工资数额以及工资发放时间;(如:工资条、工资卡、银行转账记录、微信转账记录、支付宝转账记录)3、单位若是采取现金支付的,会有签字领取记录或者是相应的收据,您可以让单位举证您确实领取了工资;4、证人证言;(如:同事或者是其他相关知情人员的证言)5、其他一切可以证明单位没有发您工资...


·我国常见劳动关系有哪些
      劳动关系的建立一般都是通过劳动合同来实现的,劳动关系随着市场的需要也是有好多种的,我国常见劳动关系都会在市场运作中遇到,但是常见的劳动关系一般都有哪些呢,能一次性说出来的人不是很多,很多人都是了解其中的一两个,接下来,我们将帮助您普及劳动关系的知识,告诉您究竟有哪几种劳动关系。 一、我国常见劳动关系有哪些 1、按实现劳动过程的方式来划分,劳动关系分为两类: (1)直接实现...


·劳动合同在工作中肯定是会签订的
      劳动合同在工作中肯定是会签订的,对于我们您和用人单位来说都是一个保障措施,可以保障工作上面双方的利益。所以说劳动合同是一个非常具有重要意义的东西。劳动法当中对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规定的是需要给双倍工资。那么给双倍工资的规定都有什么?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


·没有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吗?
      一般的职员都知道在工作中受伤之后,可以进行工伤鉴定从而获得工伤赔偿。有些因为工伤而降低劳动能力的,还能依据工伤鉴定报告去相关部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那么,没有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吗?而工伤鉴定又怎么做呢?接下来就随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没有工伤认定书,能作劳动能力鉴定吗 一、没有工伤认定书,能作劳动能力鉴定吗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


·工作人员拿回扣怎么量刑处罚?
      不管是一般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有拿回扣的行为,还是国家工作人员拿了他人的回扣,其实这些行为都是严令禁止的,在达到了规定数额或者符合一定情节的时候,甚至会认定这样的行为构成犯罪。那一般拿回扣怎么量刑处罚呢?具体还是要看此时被认定为什么罪。并非所有拿回扣的行为都构成犯罪。一、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


·公司解聘违约金怎么赔偿
      公司解聘违约金怎么赔偿 一、公司解聘违约金怎么赔偿 违约金以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按实际情况,公司违约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另外,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劳动者才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


·个人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个人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1、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3、《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4、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5、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6、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