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借条的诉讼时效为多久 超过诉讼时效怎么讨债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人在个人借贷时出具书面借条。但是人们在出具借条时没有固定的格式,有的有还款期限,有的没有。这往往影响到诉讼时效问题。那么,借条的诉讼时效为多久,如果超过诉讼时效怎么讨债?要是不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借条的诉讼时效为多久
  对于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根据《民法通则》第137条之规定,诉讼时效应从还款日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两年,因为诉讼时效期间应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如果届至借条注明的还款日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权利即受到侵害。则从次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间。而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该合同则属于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1条规定“公民之间的借贷……。没有约定,出借人随时可以请求返还,借方应当根据出借人的请求及时返还”。
  二、超过诉讼时效怎么讨债
  1、争取债务人自愿还款。按照民法理论,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消灭的仅仅是债权的强制执行力,并没有丧失受领力和保持力。超过诉讼时效后如果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债权人便可接受债务人的清偿而使债权得到满足;债务人在清偿债务后,不得以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为由,要求债权人返还财产。但是,当债务人偿还部分债务后又停止履行债务,意味着债务人对此笔债务的认可,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强制债务人履行债务。2、争取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还款协议。双方当事人在超过诉讼时效后达成还款协议的,视为对此笔债务的重新确认,债务人的还款意思表示可以导致诉讼时效的重新计算。3、债务人签收催收通知。根据《民法通则》第四条、第九十条的规定,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该条解释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但对于债务人的范围可能会出现争议,该规定中的债务人应当包括债务人本人、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等。借给别人钱以后,就坐着等债务人还钱。然而,现在很多债务人都不守信用,赖账的人随处可见。债权人一定要知道怎么计算诉讼时效,在出具借条时,就写明还款期限,还款期限一到就要求对方还款。另外,债权人还要了解超过诉讼时效怎么讨债,尽量保护自己的债权,如果不知道该如何操作,可以来电咨询律师。
  
  
  


·欠钱不还他名下什么也没有怎么办?
      欠钱不还他名下什么也没有怎么办? 一、欠钱不还他名下什么也没有怎么办? 对方确实是没钱只能中止执行 1、如果债务人明显是为逃避债务,来对抗债权人的权利的实现,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债务人转让财产的行为无效。 2、《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据此,因此债权可...


·杭州债权债务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杭州债权债务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现代社会,人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烈,很多人遇到事情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找律师咨询,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担心律师的收费太高,负担不起律师的费用。那么,杭州债权债务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杭州债权债务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问题。 一、杭州债权债务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1、约见律师咨询:债权债务...


·连带债务的追缴方式是什么样的?
      连带债务的追缴方式是什么样的? 我国民事诉讼的设定模式大多数是单一债务而言,很少有连带债务的规定。但是连带债务的追缴流程和程序,要依法进行。连带债务的执行,与单一债务有多不同,因此要特殊情况特殊对待。单一和连带债务的相关法律,都要不断改进。 一、连带之债执行的民法依据 从诉讼理论而言,民事执行的前提是既判力的形成和执行力的产生。既判力的表现之一是双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双方没有债权债务问题是什么?
       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不断的进步,我国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越来越好,当地的经济发展也越来越快,现在社会鼓励自主创业,那么,在自主创业时需要一定的启动资金,可是这些资金需要从哪里来呢?就会用到借贷,就会出现了债权和债务的的问题,下面给您介绍一下关于双方没有债权债务问题的详细介绍: 承担责任的理论依据在于: 1.被挂靠者监管不力。挂靠人是对外交易的实际履行者,是造成对外交...


·企业应该怎样减少债务风险
      企业应该怎样减少债务风险不管是个人债务,还是公司企业债务,都会产生一定的债务风险,重要的是在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初的谨慎防范,以减少可能会发生的债务风险。相对于个人来讲,企业应该怎样减少债务风险呢?在清欠债款时,若发生了债务纠纷,作为债权方的企业如何解决债务纠纷才有效?对此,本文将一一为您展开介绍。 一、企业应该怎样减少债务风险 为了减少债务风险,避免应收账款追不回,企业应做好如...


·信用公司债券怎么买卖?
      信用公司债券怎么买卖?一般公司的信用状况要比政府和金融机构的信用都要差,所以,大多数公司发行债券时被要求提供某种形式的担保。但是,还有少数大公司因经营良好、信誉卓著,也可以发行信用公司债。那么我们所说的信用公司债券怎么买卖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公司债券怎么买卖 1、一级市场:网上申购网下配售投资者在一级市场投资公司债时,网上认购一般是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


·遇到欠钱不还玩失踪的人怎么办?
      遇到欠钱不还玩失踪的人怎么办? 一、遇到欠钱不还玩失踪的人怎么办? 1、如果他是假失踪 那就拿着借条直接去起诉。法院会做缺席判决,判你赢,然后你就可以拿着判决书去申请强制执行了! 2、如果他是真失踪? 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欠款人为失踪人,由他的财产代管人从其财产中来支付。如果代管人拒绝,就起诉由法院来强制执行!(起诉的条件及方法我另一篇文章有详细信息) 二、《民法通则...


·别人欠债不还起诉对方不签字会影响法律效力吗
      别人欠债不还起诉对方不签字会影响法律效力吗? 一、别人欠债不还起诉对方不签字影响法律效力吗? 起诉书签字是证明你收到了这个文书的意思,如果不签收的话,没有影响法律效力的。 二、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 ...


·借款人不按时还款如何处理
      借款人不按时还款如何处理 一、借款人不按时还款如何处理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借款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对逾期利息的问题作出约定,这种约定既可以是自然人之间对逾期利息是否收取或者利率多少的约定,也可以是金融机构与借款人在国家规定的幅度内对逾期利率的确定。 如果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中,没有对逾期利率作出约定,金融机...


·债务融资和债权融资模式有什么区别?
      债务融资和债权融资模式有什么区别? 一、债权融资模式: 1、国内银行贷款 银行贷款是指银行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放给资金需要者,并约定期限归还的一种经济行为。 2、国外银行贷款 国外银行贷款,顾名思义,是由外资银行向 企业提供的贷款。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协议中,对于银行业的开放是逐步推进的。 3、发行债券融资 债券是企业直接向社会筹措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承诺按既定利率支付利...


·民间借贷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
      民间借贷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 一、民间借贷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 判决书,法律术语,是指法院依据判决写成的文书。是法律界常用的一种应用写作文体,包括民事判决书、刑事判决书、行政判决书和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法院对案件立案受理后,会尽快安排开庭时间并将传票等法律文书送达给原、被告双方,如果能够直接送达,那么就能准时开庭;若无法直接送达,就可能会涉及到公告送达,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