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行贿罪是否判处罚金 行贿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刑法》中规定的大多数犯罪,其实除了会给予主刑的处罚外,同时还会给予行为人附加刑的处罚,在附加刑当中比较常见的其实也就是罚金和没收财产了。我们知道自然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达到了一定标准的时候会被认定为行贿罪,那行贿罪是否判处罚金呢?下面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行贿罪是否判处罚金
  
  行贿罪是不能并处罚金的,根据《刑法》第390条第1款的规定,犯行贿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二、行贿罪量刑标准
  
  (《刑法》第390条)
  
  (一)行贿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1.向3人以上行贿的;
  
  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3.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4.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5.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6.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
  
  (二)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行贿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的;
  
  2.行贿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并具有上述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3.其他严重的情节。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的,属于“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行贿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
  
  2.行贿数额在25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并具有上述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3.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为“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结合《刑法》中关于行贿罪的量刑标准规定,我们可以知道其实在构成行贿罪的时候,并不会涉及到罚金的处罚。其中如果情节十分严重的话,除了主刑外,虽然也会给予附加刑的处罚,但这里的附加刑不是罚金,而是没收财产。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议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不确定证据的盗窃罪要立案侦查么?
      一、不确定证据的盗窃罪要立案侦查么? 不确定证据的盗窃罪要立案侦查,盗窃案立案侦查标准是500-2000元,各地区可以根据实际在此区间内制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2000元,经济发达省份3000元;或者两年内盗窃三次,不论数额多少;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不论次数、数额,都构成盗窃罪,公安机关应该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二、盗窃案的侦破流程: 1、首先受理登...


·卖淫被抓几次了,会判刑吗,能判多久?
      一、组织卖淫,强迫他人卖淫法律《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四)强奸后迫使卖淫的;(五)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关于确定四川省诈骗罪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诈骗的这种犯罪行为的整个犯罪过程是非常特殊的,因为受害者跟犯罪嫌疑人甚至都是在非常愉悦的气氛下达成的交易跟合作,而且大多数的诈骗罪的案件其实都是因为受害者个人的防范意识实在太差了。在四川省目前公安机关就破获了一起较大的诈骗案件。所以我们就顺便来了解一下关于确定四川省诈骗罪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关于确定四川省诈骗罪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确定四川省诈骗罪...


·被判拘役怎么才没有案底?
      被判拘役怎么才没有案底1、拘役是我国主刑种类之一,只要是被判处过拘役刑罚且判决书生效的情况下,就会有犯罪记录,即案底;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


·刑事诉讼法的三个特点的内容是怎样规定的?
      在当今这个社会,几乎是每部法律都具有其独特的特点,这主要是因为每一部法律在其自己的领域调整人或事。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一般普通的老百姓其实并不是特别的在意刑事诉讼法的特点,因此也就不了解,那么,刑事诉讼法的三个特点的内容是怎样规定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刑事诉讼的主要特征 刑事诉讼是处于平等对抗地位、有纠纷的双方向处于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诉其纠纷,并请...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公通字〔2010〕23号)第十三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非法牟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二)使其亲友非法获利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三)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


·汕尾市抢夺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抢夺犯罪是介于盗窃罪与抢劫罪之间的,其暴力程度没有抢劫那么重,但对于盗窃来讲,抢夺行为又确确实实对被抢财物实施了暴力。因此对这样的行为定罪处罚是很有必要的。在这方面,我们为您整理了汕尾市抢夺罪量刑标准的具体规定,帮助你进行详细了解。 1、构成抢夺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非法集资是否构成犯罪?
      在司法实践中,受害人到公安机关举报某犯罪嫌疑人实施非法集资行为的案件是比较常见的,但并不是所有到公安机关报案的,都是会被受理的,故而不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的朋友可能会疑惑,非法集资是否构成犯罪。下面我们将从常见的非法集资的行为进行判断。 一、非法集资构成犯罪的行为有哪些 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


·犯罪的成立要件和犯罪既遂的区别是什么?
      犯罪的成立要件和犯罪既遂的区别是什么?犯罪的成立要件和犯罪既遂的区别是犯罪成立并不一定会导致犯罪既遂,犯罪成立是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符合犯罪构成要件该当性,犯罪既遂指的是犯罪的形态。成立犯罪后,不一定就是既遂一种形态,也可能是未遂,也可能是犯罪预备,还可能是犯罪中止,等等。二、犯罪既遂的几种形式:1、结果犯由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共同构成犯罪的客观方面的犯罪。结果犯的既遂,不仅要求有犯...


·醉驾一定会被判刑吗?
      醉驾一定会被判刑吗《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


·有期徒刑的量刑幅度有哪些
      有期徒刑是有刑期限制的,而在具体进行量刑的时候也有一定的幅度。那到底法律中规定有期徒刑的量刑幅度有哪些呢?作为刑事处罚主刑中比较常见的一种刑罚,这个有期徒刑又具有怎样的特征?本文马上为你一一解答这两个问题。 一、有期徒刑的量刑幅度有哪些 有期徒刑的幅度,大致可分为三种:1、长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2、中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严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