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一方不出小孩抚养费怎么办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离婚一方不出小孩抚养费怎么办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对方不给子女抚养费的,可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前夫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法院进入强制程序时,一般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十九条,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也就是说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强制执行的办法:一是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二是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按照规定法院可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者变买。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
  二、子女抚养费可以变更吗
  离婚后,因为情势的变更,子女抚养费也可以变更。因为双方离婚后,对于抚养子女的一方来说,可能会遇到来自生活中的各种各样无法预见的新情况,比如实践中,很多婚姻家庭部经常碰到的子女突患重病、升学导致的教育费和生活费的陡增、子女侵害他人造成的经济索赔、年龄的增长而随之增加的生活支出以及物价因素导致原定抚育费不足等情形。此时,抚养子女的一方或者子女本人往往会提出增加抚育费的要求。当然,如果双方能平心静气的就变更抚养费协商一致,是最好的结果。然而现实中,由于抚养子女的双方已不具有配偶关系以及那种由爱到恨的感觉等诸多因素的萦绕,有时双方很难就变更抚养费的数额达成一致。无法达成一致,并不是没有解决办法。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后,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因此,如果双方确实无法就变更后抚育费的问题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请人民法院判决。要是一方在离婚之后不按照约定或者法院的判决支付抚养费的话,此时无疑是对孩子利益的侵犯,而另一方此时就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来追讨抚养费,这也是对子女利益的一种维护。其中针对不同的情况,实际采用的应对方式不同。要是在看完了上文之后,还不清楚离婚一方不出小孩抚养费怎么办,不妨先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然后在进行处理。
  
  
  


·与财产分割有关的离婚案例有哪些?
      夫妻双方共同生活多年,如果感情破裂选择离婚一般都会协议离婚,对子女和财产的分配问题在离婚协议书中进行说明即可。但有些夫妻可能对于财产的分割有异议,因而起诉至法院,由法院进行裁决。那与财产分割有关的离婚案例有哪些?我们将在下文中提供相关案件,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离婚案例 一、案件经过: 李和王经人介绍认识三个月后,94年1月登记结婚,住在男方分配公房里,次年生一女,李(男方)国...


·新《婚姻法》加名有用吗?
      新《婚姻法》加名有用吗?婚姻是每个人的人生大事,现如今,结婚是两个家庭的事情,女方在嫁给男方时,男方是否有房是一个很重要的条件。结婚时,女方可能会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但是如若婚前房子是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女方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有用吗?关于新《婚姻法》加名的相关信息,本文将予以详细介绍。新《婚姻法》加名有用吗?加名字上去实质上是属于一种赠与,把房产的一半所有权...


·一、离婚财产新法律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离婚财产新法律的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离婚财产新法律的规定,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2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


·现实社会中夫妻离婚的还是很多的
      现实社会中夫妻离婚的还是很多的,离婚必须是以感情破裂为理由的,一方面是要把财产进行分割的,另外有子女需要进行安排的,包括抚养费等,关于抚养费也是要根据实际情况的,和当地的经济消费水平有关的,下面就给各位介绍关于离婚孩子抚养费的法律法规。一般有固定工作收入的,是按照20%-30%的比列供给的,不过这个只是大概的,如果子女的实际需要超过这个比列还是需要供给的,如果是两个以上子女的可...


·离婚不离家属于重婚吗?
      离婚不离家属于重婚吗?离婚不离家不属于重婚,重婚是已经与他人存在婚姻关系却进行在结婚的行为,即与两个人存在两个婚姻关系。离婚的状态并不是属于存在婚姻关系的状况,重婚有一下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已经与他人存在婚姻关系,却又与另一人办理结婚。(2)事实上的重婚,即在以有婚姻关系配偶的前提下虽与他人没有办理结婚,但却与其他异性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非法同居。要注意的是,构成事...


·重婚行为认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重婚行为认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重婚行为认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重婚行为认定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重婚的认定标准是: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 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


·国家赔偿的方式不包括哪些?
      一.国家赔偿的方式不包括哪些?国家对某些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发生的损害不承担赔偿责任。《国家赔偿法》第五条和第十七条规定了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五条和第十七条,当出现下列情形时,国家不承担当事人所请求的损害赔偿责任:(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因为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侵权行为是一种行使职权的行为,与行使职权有着相关性,对国家机关工作人...


·一、离婚后不给孩子的抚养费怎么办?
      一、离婚后不给孩子的抚养费怎么办?离婚的时候规定一方获得抚养权,一方就要给付抚养费,抚养费可以一次性给付也可以按月给付。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


·离婚对大多数人来说都是痛苦的
      离婚对大多数人来说都是痛苦的,对自己和家人都带来最大的伤痛。那关于子女的抚养权在您的意识里还是比较淡薄的,国家又有哪些规定呢,我们就这一问题为您查阅到我国现行的关于抚养权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对这方面做出的司法解释,法院在审理、判决期间都是按照此规定来进行判决的,下面我们就带你了解一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抚养权有哪些规定相关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离婚子女抚养费的规定 抚养费的标准一...


·结婚5年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结婚5年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3、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


·双军人离婚怎么办理,夫妻都是军人的如何离婚
      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其离婚则称为双军人离婚。很多人认为,军人离婚本来就特殊,夫妻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话,双军人离婚岂不是更加特殊?那么双军人能离婚吗?双军人离婚怎么办理?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 一、双军人能离婚吗? 一说到军人离婚,您就会想到我国婚姻法规定的保护军婚制度。具体来说就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所谓军人有重大过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