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诈骗罪属于侵犯财产罪吗?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侵犯财产罪就是犯罪分子用某种不正当的手段去夺取公私财物的一种不正当的犯罪行为。侵犯财产罪也分为很多种类型,种类也比较多。而且在刑法中对于辨别有的侵犯财产罪还没有一个完全统一正确的标准。现在,我们就要给您讲讲诈骗罪属于侵犯财产罪吗?侵犯财产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攫取公私财物或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侵犯财产罪所侵犯的,是公共财产和公民私人财产的所有权,所谓公共财产,根据《刑法》第91条的规定,是指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以及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因为这些财产一旦受到损失,负有管理、使用或者运输责任的国家或者集体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所谓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根据《刑法》第92条的规定,是指:①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生活资料;②依法归个人、家庭所有的生产资料;③个体户和私营企业的合法财产;④依法归个人所有的股份、股票、债券和其他财产。侵犯财产罪的具体犯罪对象是各种公私财物。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电力、煤气、天然气等,还包括货币和其他有价证券、有价票证,如国库券、公司债券、股票、储蓄存折、已签发的支票、汇款单、信用卡、车票、车船票、机票、邮票、包裹邮单、货物托运单、提单等。根据《刑法》第265条的规定,通信线路、电信码号、电信设备、设施等,也可以成为某些侵犯财产罪的对象。侵犯财产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以各种非法手段侵犯公私财产的行为。具体表现为以下三种形式:(1)以各种手段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的行为。包括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聚众哄抢罪、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敲诈勒索罪。此类犯罪的特点是行为人一般不改变公私财物的使用价值,而是非法改变财产的所有权,其行为方式因各种罪的不同特点而各不相同。(2)非法挪用公私财产的行为。包括挪用资金罪和挪用特定款物罪。此类犯罪的特点是侵犯了财产的使用权和收益权,其挪用的目的不是改变财产的所有权归已有,而只是暂时占用财物、使用财物,准备以后归还。(3)故意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的行为。包括故意毁坏财物罪和破坏生产经营罪。上述侵犯公私财产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除抢劫罪等少数罪以外,一般都以侵犯财产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作为构成犯罪的必要条件。如盗窃罪、抢夺罪、诈骗罪、侵占罪等,均以“数额较大”作为构成犯罪的必要条件;故意毁坏财物罪、聚众哄抢罪、挪用特定款物罪等以“情节严重”为必备要件;还有一些犯罪,属于行为犯,一经实施即可构成犯罪,无数额或情节上的要求。如抢劫罪、敲诈勒索罪等。侵犯财产罪的主体,多数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年龄的自然人可以成为本类罪的犯罪主体,但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可以成为抢劫罪的主体;少数犯罪为特殊主体,如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犯罪主体是掌握特定款物的财会人员及批准挪用的有关负责人员。单位不能成为侵犯财产罪这一章中的主体。侵犯财产方面的犯罪,只能由故意构成。其故意的内容,除故意毁坏财物罪和破坏生产经营罪具有毁坏财物的目的以外,其他大部分犯罪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根据侵犯财产的犯罪行为方式不同,侵犯财产罪一章的犯罪可作如下分类:
  ?暴力、胁迫、夺取型犯罪,包括抢劫罪,抢夺罪,敲诈勒索罪,聚众哄抢罪;盗窃、诈骗型犯罪,包括盗窃罪,诈骗罪;侵占、挪用型犯罪,包括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毁坏、破坏性犯罪,包括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除了诈骗,还有什么抢劫,盗窃等统统属于侵犯财产罪。根据形式不同,还作出了很多分类。如果您还有更想清楚了解的,可以在本站网站进行在线咨询。
  
  
  


·盗伐林木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所有的森林,可能涉嫌犯盗伐林木罪。当然,如果没有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则不构成本罪,对此需要严格把握。另外,构成本罪,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不具有该目的,同样不犯本罪。那么,盗伐林木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叫盗伐林木罪 (一)盗伐林木罪的概念 盗伐林木罪,是指违反国家保...


·网络诈骗罪处罚金多少
      网络诈骗罪处罚金多少? 在信息化时代,网上支付越来越流行,由此也给诈骗分子提供了一个新的途径进行诈骗,这个途径就是网络诈骗,但无论是网络诈骗还是一般诈骗,它的判刑和处罚金标准都还是按照诈骗罪的标准来处理的。那么,网络诈骗罪处罚金多少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 一、诈骗罪罚金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根据犯罪情形决定罚金数额。 目前,罚金处罚标准只有以下三种...


·构成转化型抢劫罪的条件是什么
      抢劫罪是一种严重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犯罪,历来为我国刑法重点打击。而随着侵犯财产违法犯罪案件的增加,转化型抢劫罪现象也日趋严重。那么在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转化型抢劫罪呢?换言之,构成转化型抢劫罪的条件是什么?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前提条件 行为人必须是先“犯盗窃、诈骗、抢夺罪”,而不能是先犯其他罪,这是适用该条的前提条件。只要行为人着手实行盗窃、诈骗、抢夺...


·对于拘役怎么争取缓刑?
      对于拘役怎么争取缓刑?想要争取缓刑就要看是否符合法定的事由;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将《刑法》第七十二条修改为: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


·拘役缓刑有什么限制2023
      拘役缓刑有什么限制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经考察机关批准。缓刑罪犯参加劳动,应同工同酬。如果同时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应执行。缓刑有条件地变更有两种情况,一是罪犯在缓刑期间表现良好,不再犯罪,可以在缓刑期满后不再执行原判或者缩短缓刑考验期。二是罪犯在缓...


·抢司机方向盘的罪怎么认定?
       一、抢司机方向盘的罪怎么认定? 该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兜底罪名,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里的故意指的是明知实施相关行为会危害公共安全,可能造成人身伤亡或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后果,却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相关肇事者一般将被认定为具有放任结果发生的间接故意。该罪有两档刑期。一是危险犯,构成了危...


·参与了传销和网络诈骗要判刑吗
      参与了传销和网络诈骗要判刑吗 您对于传销并不陌生,可能身边的朋友有陷入传销的漩涡的,对于网络诈骗也可能听说过。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诈骗的手段越来越多,很多人深受其害,其中也有不少人参与大额其中,您也想了解参与了传销和网络诈骗要判刑吗这个问题,至于判刑与否,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形和法律两个方面来决定,如果确实达到了判刑的标准,也会依法判刑的。具体的内容可以到下文了解。 一、参与了传...


·法院对商检徇私舞弊罪既遂一般会判几年
      法院对商检徇私舞弊罪既遂一般会判几年?商检徇私舞弊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二条 【商检徇私舞弊罪】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验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严重后果,是指导致依法不应进出口的商品进出口,依法应当进出口的商品不能进出口等等。二、商检徇私舞弊罪的立案标准...


·不要民事赔偿会加重量刑吗
      不要民事赔偿会加重量刑吗1、如果受害人家属不接受犯罪嫌疑人的赔偿,法院会依法判决,不会因为没有进行民事赔偿而从重或者从轻处罚。2、如果犯罪嫌疑人对受害人家属进行赔偿,并取得谅解协议的,根据2013年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免于刑事处罚。3、故意伤害致使受害人死亡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二、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一般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是怎么处罚的?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正在使用中的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以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为特定破坏对象的危害公共安全罪。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所谓严重后果,不限于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应结合本罪的特点,综合案件情节,如破坏的通讯设备的性质、严重程度,通讯...


·没有牟利的贩毒构成犯罪吗
      没有牟利的贩毒构成犯罪吗 一、没有牟利的贩毒构成犯罪吗 会的,这是法律规定的,没有办法逃脱的,不牟利除非自己吸,否则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