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伪造学历劳动合同工资退不退?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在我国伪造学历劳动合同工资退不退?
  即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公司依旧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该法第二十八条还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二、劳动合同无效有哪些后果?
  劳动合同无效一般分为合同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两种情况,无论全部无效还是部分无效,无效部分自合同订立时起就不具有法律效力。那么合同无效会产生以下法律效果:1、劳动关系归于消灭。2、劳动者已经付出的劳动,用人单位应支付报酬。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无论那方过错,只要劳动者付出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劳动报酬,但是劳动者与企业串通,恶意损害国家、社会、他人利益的除外。劳动报酬的数额,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进行,没有约定的数额按照近似岗位的职工平均工资确定。3、有过错的一方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4、用人单位应承担劳动者提供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前的各项福利待遇。包括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但是劳动合同因主体不适合而无效的除外。如果劳动合同因劳动者原因而无效,用人单位则无需承担劳动者各项福利待遇。劳动者学历造假的这件事情对公司来说肯定是带有欺骗性质的,公司发现以后绝大多数的情况下肯定是要辞退当事人的。但如果要求将之前全部发放的工资如数退还的话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因为虽然劳动者学历造假,但也确实给用人单位付出了相关的劳动力,工资还是要照发的,不过企业是很有可能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的。
  
  
  


·一、如果签了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如果签了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劳动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是不可以随时辞职的,劳动者辞职的,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


·建筑工程承包方式有哪些
      建筑工程承包方式有哪些 一、总承包 建设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工程总承包的具体方式、工作内容和责任等,由业主与工程总承包企业在合同中约定。 工程总承包主要有如下方式: 1、 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总承包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鉴定半脱位是否可以?
      您都明白了一件事情是我国的工伤鉴定包括许多的种类,可能您最常见的就是司法鉴定,但是其实我国工伤鉴定也是存在的,比如说工伤鉴定半脱位,许多人都想要知道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鉴定半脱位是否可以?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鉴定半脱位是否可以? 是可以的。 工伤认定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工伤认定程序,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维护当事人的...


·一、解除劳动合同不见了应该怎么办?
      一、解除劳动合同不见了应该怎么办?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了,可以去原单位协商重新出具,如果单位不愿意重新出具,可以复印原证明,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相符。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原单位出具的,重新出具,对单位也...


·劳动合同法 经济补偿金该怎么算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要是用人单位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那此时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但这个经济补偿金该如何计算呢?相信很多劳动者都不清楚,这关系到自身利益,最好还是了解清楚。那到底劳动合同法 经济补偿金该怎么算,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劳动合同法 经济补偿金该如何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


·工伤死亡被抚养人50岁有抚养费补偿么
      工作中不少地方会出现人身损害的情况,如果不幸因为工作的原因导致死亡,一般这种情况用工单位都会对其家属进行赔偿。基于对家庭中成员生活来源的考虑,其中有一项比较重要的是对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赔偿。那么,工伤死亡被抚养人50岁有抚养费补偿么?下面就让我们来介绍一下。 人身损害赔偿中被抚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


·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材料有哪些
      通常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受到损害需要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一般都是由其所在的用人单位来进行申报的。当然,根据法律中的规定,作为受伤的劳动者其实也是有权申报工伤。但此时主体不同,需要提供的材料不一样。那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材料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材料有哪些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


·拆迁企业职工安置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拆迁企业职工安置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拆迁企业职工安置补偿标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精神,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作如下补充规定: 1、拆迁补偿方式 市区杨舍规划控制区内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两种方式被拆迁人只可选择其中一种,不得兼选。 ...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


·在现代的工作过程中
      在现代的工作过程中,矿工离职是经常发生的事情,但是旷工和离职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旷工就是指的在没有经过用人单位的同意的情况下离开工作岗位的情况,根据我国的相关劳动的法律规中规定员工发生了旷工的情况是违背了劳动合同的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经济上的处罚,并且会结合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用人合同上的商议判定对旷工的具体处罚。离职就是指的辞去工作岗位的情况了,一般是在向用人单位提交了离职申...


·一、餐饮劳动合同怎么签订?
      一、餐饮劳动合同怎么签订? 应当双方协商来签订,在签订时应当注意下列情况: 1、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 3、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 4、社会保险费按国家规定缴纳,双方不能协商约定。 5、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以明确其权利和义务。 二、范本 劳动合同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