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离婚被告不到庭怎么办?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起诉离婚被告不到庭怎么办?缺席判决
  
  离婚被告不去法庭的话,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出席判决而言的。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在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状或答辩状和证据后,依法作出的判决,就是缺席判决。
  
  离婚被告不去法庭时,法院缺席判决是有条件的。按照法律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因此,离婚被告不去法庭时,法院缺席判决离婚的条件是:
  
  1.法院已经依法送达了传票传唤被告到庭;
  
  2.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正当理由,包括身体发生疾病不能前往法庭等。
  
  二、离婚不到庭法院怎么判?
  
  如果法院在传唤之后,被告没有正当理由而不到庭的,那么法院就可以缺席判决。也就是说,离婚被告不去法庭时法院可以缺席判决,那么离婚不到庭法院会怎么判呢?是否准予离婚呢?
  
  离婚不到庭法院怎么判,取决于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按照婚姻法的规定,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标准是看夫妻感情有没有确实已经破裂,无法修复或者和好。
  
  离婚不到庭法院怎么判?判断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节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生理有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诀法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奇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精致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巨额已满2年,却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有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伏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于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活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却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于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楼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却无下落的。
  
  (13)收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收对方亲属虐待,或对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有的人担心要是对方在开庭的时候不出庭的话会影响到法院的判决,毕竟此时当事人都不在,是不是案件就会拖很久。但其实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官会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缺席判决,此时也是会对案件作出处理的,至于是否会判决夫妻离婚,就要看有没有足够充分的证据可以证明夫妻之间感情却是已经破裂了。
  
  


·一、告重婚罪是不是要离婚?
      一、告重婚罪是不是要离婚?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重婚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之一,犯了重婚罪后一方想离婚的,另一方不想离婚的,想起诉离婚的一方可以起诉离婚,起诉离婚后法院一般是会判决离婚的。重婚罪不需要离婚就能报案,重婚罪既是自诉案件,也可以转化为公诉案件,只有在被害人不告诉情况下,其他公民向检察机关控告才转为公诉案件。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


·离婚可以判姓氏更改吗?
      离婚可以判姓氏更改吗?父母一方做监护人的,需要改成监护人的姓,可以经双方同意,但是,不能改成继父或继母的姓。因为夫妻双方虽然离婚,但是,孩子和父母的关系无法改变。如果改成别的姓,一定要亲生父母双方签字同意,否则,户籍警察不会办理。从我国法律规范可知:虽然父母离婚,无论子女归谁抚养,父母仍然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其具有的监护权仍然存在,既然离婚后的父母都是法定监护人,那么一方...


·离婚如何转移财产,常见的离婚财产转移的方法有哪些
      离婚如何转移财产,常见的离婚财产转移的方法有哪些 首先,离婚财产转移针对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转移。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夫妻共同财产不再限于存款、家具和首饰,而是转向多元化。其中包括固定财产,如汽车、家用电器、家具等;金融资产,如股权、期权、股票等;无形资产,如知识产权、著作权、专利权等,内容比较丰富。因此,离婚转移财产根据财产的不同有着不同的转移方式:1、 存款,在转移存款时,一般...


·离婚审理中一方重婚法院怎么处理
      离婚审理中一方重婚法院怎么处理 一、离婚审理中一方重婚法院怎么处理? 离婚审理中一方重婚法院应该将案件材料移送至公安机关。 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如果发现案件实体内容有涉嫌刑事犯罪的情况时,法院应裁定中止审理,并将发现的情况或线索及时移送具有侦查权的侦查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条 诉讼中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


·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要想在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同时要求对方做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话,首先还是要看自身是否符合法律中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条件。只有在满足了规定条件的情况下,才有权利要求对方进行赔偿。那具体来说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条件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1、夫妻一方对离婚有主观上的过错 实施违法行为的配偶主观上有意图违反民法典或其他法律的过错,这种过错必须是故意。当然,在实际生活中存在着配...


·离婚后怎么争取孩子抚养权?
      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达到结婚年龄的男女双方,在结婚后,若感情破裂,有权自主选择是否离婚,对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若生育了孩子的,在办理离婚手续前,是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那么,具体来说,离婚后怎么争取孩子抚养权? 一、离婚后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


·离婚冷静期适用什么情况?
      离婚冷静期适用什么情况?离婚冷静期适用情况在法律上没有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指在法官建议下可设置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就是在家事审判改革的背景下应运而生,所谓“冷静期”就是指离婚双方在法官建议下暂缓进行离婚诉讼,离婚纠纷当中的不少夫妻属于冲动型,这种类型的夫妻有可能在“冷静期”内修复感情,避免矛盾扩大,在司法实践中,设置离婚“冷静期”很有必要,能够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当然,...


·一、抚恤金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一、抚恤金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抚恤金属于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享受死亡抚恤金的人,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死者的直系亲属,二是这些亲属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养。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否则不能享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


·民法诽谤罪这个名词大家一定不陌生,有些人造谣滋事,对其他人造
      民法诽谤罪这个名词您一定不陌生,有些人造谣滋事,对其他人造成名誉影响及其他方面影响,这是一种造成后果严重的行为,那么您了解民法诽谤罪的构成吗?民法诽谤罪对其自身有何处罚,对别人有何影响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关于诽谤罪是如何定罪的以及后果与影响。 一、诽谤如何定罪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更加关注公民的切身利益。在平时的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更加关注公民的切身利益。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经常会遇到微信诈骗,有的时候会想到报警,因为公安部门是为人民服务的,但是又会担心金额达不到要求,我国法律也对公安人员的管理范围进行了规定,那么微信被骗了1500能报警吗?我们来了解下。一、被骗1500元是否可以报警被骗1500元,属于财产权受到侵害,可以报警。人民警察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二、法律...


·怎么样才算夫妻分居,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
      相信您都听说过“冷暴力”这个词,它更多的是被用在婚姻中,即夫妻之间发生矛盾时,不吵架或是暂不离婚,而是选择分居。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怎么样才算夫妻分居呢?而在夫妻分居的情况也还需要符合其他的条件,才能离婚。下面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怎么样才算夫妻分居 1、分居要具备——感情不和、分开居住、不履行夫妻间义务 目前法院认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分开居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