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北京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的费用怎么算?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北京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的费用怎么算?
  
  经济适用房是我国政府的一个特殊的政策性住房,和商品房是不同的。北京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的费用怎么算?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的流程是什么?以及相关的手续、所需的材料、需要注意的事项等问题都是什么呢?今天本站我们为您整理和总结了以下的内容,希望能够为您答疑解惑。
  
  一、北京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的费用怎么算?
  
  土地出让金:按国家、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所得收益缴纳(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免缴):由卖方缴纳。按成交价扣除当地政府公布的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和卖方按本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印花税、监证费后的净收益,按超额累进比例缴纳。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下的部分,按20%缴纳所得收益,80%归卖方;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上的部分,30%缴纳所得收益,70%归卖方。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净收益全额缴纳。
  
  印花税:0.1%,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契税:1.5%,由买方缴纳;
  
  二、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注意事项 ?
  
  变更性质(经改商),必须补交综合地价款,但要在夫妻、父子直系亲属间变更,契税先交后返还。返还时间为(15天至三年);别忘记在地税那取张契税返还需提交的文件清单
  
  夫妻间变更名字经改商后,再变更回来只需85元工本费,无其他税费;
  
  经改商后,房本拟在变回原权人的,再次买卖交易方式费用低。因无价差,虽然不满5年,5.5%营业税(买入价=卖出价)为0;所得税按20%计算也为0,故只需缴纳1.5%契税。
  
  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前提条件
  
  1需要确认经适房是否满五年,不是买房日期,是契税上的日期,或者房产证发放日期。一般契税的时间会比房产证日期早1年左右,所以只要看契税日期满五年就可以了。
  
  注:经适房是一定要满五年才能交易的,否则连预约的资格都没有。
  
  三、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所需材料
  
  1户口本;
  
  2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少3张);
  
  3结婚证(必须带,若转让给年龄大的父母,已没结婚证的,可以用户口本证明夫妻关系也可);
  
  4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原件或复印件(不带也可,大厅可以帮助打印,不收费,就是耽误时间);
  
  5房本中的户型图和房屋登记表各两张(登记表一定要将权人名字隐去);
  
  6买经济适用房时已缴纳的综合低价款证明(蓝色纸)和契税证明及其复印件;
  
  7房本及复印件。
  
  四、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流程
  
  1门口咨询台领取网签号;
  
  2到窗口排队等待叫号进行网签。可以先去窗口要个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填写表格信息。
  
  3网签后,去咨询台领取2份表格(个人销售已购住房涉税申报核定表5年以上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证明),都是缴纳契税用的。
  
  4缴纳契税。
  
  5拿到契税票后,凭契税票到咨询台领取登记过户号。
  
  6交纳土地出让金,算法是3621元乘面积乘10%(当初购房已交的超标经济适用房面积的部分要减掉)。
  
  7登记过户排号等待办理过户。
  
  8办理登记过户后,10个工作日由买方来取房本。
  
  “北京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的费用怎么算?”文章已经为您进行了详细的整理和总结,从上文我们了解到,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的费用中包括契税、土地出让金、印花税等,相关转换流程我们也在上文中详细的说明了,如果您对转换还有其他疑问,欢迎联系本站律师为您解答。
  
  


·成都新农村房屋买卖有怎样的规定?
      城市人口的急剧增加导致城市房价的不断增长,工薪阶层基于交通工具的发展,大多数选择在大城市附近的新农村购买住宅,路程增加了,房价却更能被人们接受。国家为了限制炒房现象延伸至农村,对农村房屋买卖进行了纤细的规定。那么成都新农村房屋买卖有哪些具体的规定呢,将为你详细讲解。 一、农村房屋可以买卖吗 由于农村房屋宅基地的特殊性质,农村房屋交易是有一定条件限制的,农村房屋的买受人必须是...


·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有效吗?
      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有效吗?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无效,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征得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而且出租人可以从转租中获得收益。房屋转租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首先,房屋转租,应当订立转租合同。其次,转租合同须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虽然一般要求租赁当事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应当具备转租的约定条款,但无论有没有转租约定条款,承租人都要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否则转租合同...


·通常进行房屋赠与的都是发生在近亲属之间,在进行房屋赠与的时候
      通常进行房屋赠与的都是发生在近亲属之间,在进行房屋赠与的时候,需要当事人签订一份赠与合同,避免各自的利益受到损害。对此,有人就有疑问了,这个房屋赠与要办理登记吗?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赠与要办理登记吗? 房屋赠与是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赠与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房屋转让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怎么办?
      房屋转让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怎么办?房屋转让个人所得税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也可以通过APP直接办理。对于纳税人因为平时扣除不足或未申请扣除等原因导致多预缴了税款,无论收入高低,无论退税额多少,纳税人都可以申请退税。即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


·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赔偿怎么赔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以后
      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赔偿怎么赔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以后,双方均不能随意和擅自解除合同,但是,在符合我国《民法典》规定的情形下,出租人即出租人是有权在房屋租赁合同到期以前解除合同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可以分为以下两类:(一)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双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提前在合同中约定了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或者是双方在履行合同规定的过程中形成约定解除合同的新合同,...


·房屋转让是否要办公证
      房屋转让是否要办公证一、房屋转让是否要办公证 房屋转让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屋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公证不是所有房屋转让的必经程序,但是有些房屋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司法部、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联合通知》中规定,以下几种事项必须办理公证: 1、继承房产,应当办理“继承权公证书”; 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


·出售后商品房保修期是多久?
      出售后商品房保修期是多久?关于保修期的长短,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房地产商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低保修期限。”因此房地产商对购房人负有保修责任,但实际真正承担保修工作的是建设工程承包单位,保修期是以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对房地产商承诺的时间...


·抵押房是否可以买卖
      现代社会,买家购房有很多选择,因此对于抵押房,大多数购房者都有些抵触心理。一般消费者对抵押房的认识不清,您总担心抵押房是否可以买卖,购买已设抵押房屋是否有效,不敢购买抵押房。下面本文就为您具体分析这两个问题,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一、抵押房是否可以买卖 (一)法律的相关规定 《担保法》规定转让经登记过的抵押物,应当通知抵押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非经通知或告...


·合肥回迁房能买吗
      合肥的回迁房由于没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因此价格比商品房要便宜很多,很多刚需的买房者都有考虑到购买回迁房,但是一直有一个问题在您心头,那就是合肥回迁房能买吗?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分析能不能买?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回迁房与商品房有什么不同? 1、房价不同 在房价款方面,商品房与拆迁房有区别,商品房可立即上市,且在银行做抵押进行贷款。而回迁房享受国家政策的优惠,不含土地转让...


·在我国买房子都需要哪些费用?
      在我国买房子都需要哪些费用? (一)买商品房需要交的税 1、契税,购房总价的3-5%(不同的省市自治区税率不同),普通商品住宅减半,即1.5-2.5%。 2、印花税,购房总价的0.05% (二)基金 1、房屋维修基金,购房总价的2-3%,大多数地方是2% 2、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2元/平方米,有些地方不用 (三)规费 1、交易费 ,购房总价的0.5% 买卖双方各...


·四川省住房公积金怎么缴纳
      四川省住房公积金怎么缴纳 一、四川省住房公积金怎么缴纳 当事人有用人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是由用人单位代为缴纳。住房公积金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共同缴纳,缴纳的档位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有关。 二、住房公积金的性质是怎样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