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质量维权书的内容如何?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房屋质量维权书的内容如何?
  
  1、房屋质量问题向哪个职能部门投诉
  
  首先看房屋质量保修期有没有过,要是没过,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向当地质检站投诉。
  
  房屋质量评估应找专业机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应首先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并申报建交委、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检测、备案。
  
  房屋质量争议当事人双方如果协商一致,可以共同委托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机构做评估报告。当事人不能协商确定时,法院将在评估机构中指定。对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机构做出的评估报告,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查,评估机构应当出庭接受当事人质询。对于评估机构的监督也将加强,确保评估结果的公平公正。
  
  2、房屋质量问题如何投诉
  
  (一)找开发商协商
  
  如果发现质量问题,首先找开发商,因为购房者与开发商有着直接的合同关系。开发商作为商品房的生产商和销售商,对商品房质量承担最终责任。开发商与购房者的质量关系通过《商品房购销合同》和《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来约束,如果购房者因质量问题要求赔偿损失,应由开发商向购房者赔偿,开发商再根据质量原因依照合同约定追索责任单位赔偿。
  
  (二)因商品房质量保修责任发生纠纷的,如开发商不予解决、或对开发商的解决不满意,当事人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对于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问题,住户可以直接委托具有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单位对房屋进行鉴定,其鉴定结论可作为民事赔偿的证据。
  
  (三)提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上述途径都不能解决,购房者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和自己的实际情况起诉开发商。
  
  综合以上内容看来,房屋问题的投诉应该首先找到开发商协商解决,如果实在不行可以走司法程序。本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进行法律咨询。
  
  二、关于维权方式的问题 。
  
  在主张开发商的违约责任的同时,你的维权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要求继续履行,另一种是要求解除合同,这两种方式你可以任意选择,是法律赋予你的权力。
  
  (1)要求继续履行。
  
  按照法律规定,合同只要是双方自愿签订的,没有违法内容就是有效的,双方都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既然开发商有违约行为,那么你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将房屋修复,并排除相关隐患,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向你交付房屋。同时你按照上述第2点的解答主张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2)要求解除合同。
  
  如果你不想要这套房屋了,那么基于开发商违约在先的行为,你也是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属于合法要求,法律也是支持的。
  
  解除合同后,你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你已经缴纳的全额房价款以及相关费用,并按照上述第2点的解答向开发商主张违约责任,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你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公司注册地或实际经营地法院。
  
  三、房屋维权注意事项
  
  首先业主们要统一思想,共同行动,重拳出击,依法办事。这样才能维护自己的权利,要千万注意以下几点:
  
  1、业主们不要给kfs独个击破,造成业主们内部不合,分化业主,要知道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的。
  
  2、不要掉入kfs的时间战术里面,他们是专业人士,而业主来自五湖四海,在专业性,时间上都没有kfs灵活及充沛,kfs通常会以时间换空间的战术拖垮业主们,耗时,耗力,耗财,这对业主们尤其不例,时间一长,就军心动摇,事情也就不了了之了。
  
  3、谈判前要制订战略,要抓住kfs违规要点,要收集真凭实据,最好有法律的依据,这样才能击中要害,谈判过程千万注意不要受kfs的引导,满无边际的跟着跑,要坚持核心问题。
  
  4、要选出发言者,不要集体争抢发言,这样达不到谈判的效果,而且会谈内容容易跑题,最好白纸黑字写明整个过程,并对每一次谈判做录音或会议纪要。
  
  5、如果可能请相关人士最好是负责房地产的官员参与旁听会议,这样可以借力打力.事前最好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因为你们的对手是实力雄厚的kfs及他们聘请的专业律师。
  
  6、即使谈判再激烈,也不要出现身体的接触及不太文明的对骂,这样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反而会更加对。
  
  7、最后就是代表要有牺牲精神,又叫雷峰精神。可能在某些时候要在没有利益的前提下帮住户维权,在时间上,精神上,金钱上要有准备。
  
  房屋质量维权书内容我们已经整理好了,房屋是我们生活的地方,每天都在这个地方休息生活,工作。我们每天有一半以上的时间都是在这里度过的,所以如果房屋的质量出现了问题,一定要通过法律的手段进行维权。
  
  


·离婚房子平估的规定?
      离婚房子平估的规定有哪些离婚分割房产一般是以房产现值作为分割的依据,而非购房时的价值。很多当事人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习惯以购买时的价格计算及分割,这在司法实践中是不能成立的。房价的市值一般由当事人双方估价后达成一致的意见;若不能达成一致的意见,可委托相关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作价,以该评估报告作为分割的标准。一般评估报告的有效期从3个月到6个月不等。评估费用由当事人双方分担。离婚双方对...


·遗嘱继承房产加名字可以吗
      遗嘱继承房产加名字可以吗可以的。在办理财产过户之后进行添加名字即可,具体过户程序如下:(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


·什么证件是买房必须查看的
      什么证件是买房必须查看的 (一)开发商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国家政府部门批准一个单位依法经营的证明。查看营业执照的目的有二:看这个单位是否存在,看该单位的营业范围。同时,还应注意营企业执照是否经过年检,若未经年检则为无效。当一个企业的营业执照为临时营业执照的时候,该企业注册资金还未全部到位,这时的企业还未正式成立。若是开发商委托销售代理机构销售该住宅,需要查看《代理销售委...


·如今大部分的人都是选择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来购买房产,此时就需
      如今大部分的人都是选择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来购买房产,此时就需要定期还银行的房贷。但是,有的情况下,可能在房贷尚未还清的时候就想要转让房子。那么,贷款未还清的房子能否转让?我们总结相关经验,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贷款未还清的房子可以转让吗? 首先,未还清贷款的房子在实际操作中是可以买卖的,但要在前期做好相应的工作。而具体的操作方向和步骤则应根据该房产的具体情况和房主的具体要求而定...


·农村房屋买卖的限制有哪些
      一般我们说房屋买卖都是对城镇中的房屋进行买卖,但现实中买卖农村房屋的情况还是比较多的,但在这方面我国也是作出了一定的限制,并不是像购买城镇房屋那么的自由。那到底农村房屋买卖的限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农村房屋买卖的限制有哪些 农村房屋指位于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房屋,一般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或家庭所有。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仅具有物权的属性,而且...


·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的话该怎么办?
      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的话该怎么办? 一、怎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双方,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非常重要,有些二手房买卖双方由于较熟悉甚至没有任何书面协议,导致纠纷产生时没有任何证据,不仅给法院审理工作增加了难度,也不利于维护自己的权利。 要与房屋销售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着重审查合同的以下条款: (一)房屋所占土地的使用权。如果卖方未合法取得该土地的使用权,应责成卖方首...


·应该怎样预防开发商一房多卖
      开发商一房多卖很显然是为了看哪一方出的价格更好,这也是在追求更高的经济利益。但此时,房产只有一处,势必就会对其他购房者的利益造成损害。因而作为购房者就应当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采取措施预防开发商一房多卖。那到底应该怎样预防开发商一房多卖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方法一:可以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双方约定到的当地房管部门进行预告登记。 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二...


·离婚诉讼中按揭房该怎么处理
      当离婚夫妻就按揭房的处理无法协商一致时,此时就不能再通过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了,而只能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官根据相关规定,再结合实际情况对按揭房作出处理。那在离婚诉讼中按揭房究竟是怎么处理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婚前一方按揭购买并取得房产证,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还贷,对此房屋如何进行分割? 对于一方以婚前以个人财产购置房屋并取得房产证,实际上一方...


·子女多大能继承父母房产?
      子女多大能继承父母房产?子女出生后能继承父母房产,一般情况下按照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定继承顺序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们、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放...


·我们都知道现在房价很高,很多年轻人不得不选择按揭贷款买房,这
      我们都知道现在房价很高,很多年轻人不得不选择按揭贷款买房,这也不失为一种购房的方式。不过按揭购房与全款购房在流程上面是不太一样的,毕竟此时涉及到了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问题。那究竟按揭购买房子的流程是什么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按揭购买房子的流程是什么 第一步:借款人在办理贷款前,请查明所购楼宇是否有银行提供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承诺书,然后,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


·怎么确定购房纠纷损失范围
      在购房的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而很多纠纷及时得到了处理,也是有可能购房者或者开发商的利益遭受损害,这种情况下其实就可以要求对方做出相应的赔偿。不过在此之前,需要先确定购房纠纷损失范围才行,那到底该怎么确定购房纠纷损失范围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确定购房纠纷损失范围 1、单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因一方当事人要求解除合同,守约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