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方法有哪些?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方法有哪些?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在建筑工程招投标结束后签订的,其对建筑工程的顺利完成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因而对于建筑工程合同的妥善管理也就显得十分重要了,那么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方法有哪些?下面我们为你解答。
  
    根据《工程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工程合同的管理有以下方法: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一)、合同评审与签订
  
    1、合同的评审。施工合同在签订前必须根据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合同评审( 包括前期的标书评审)。合同评审由公司市场经营部负责组织, 土建一级、二级项目由市场经营部组织评审,二级以下工程项目由项目部负责组织评审,评审过程要按合同评审工作程序文件的要求进行。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洽商签订前期向业主的承诺, 应由公司市场经营部负责, 主要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承诺等( 对业主的口头承诺, 应已形成书面文字)。
  
    3、施工合同的洽谈与签订
  
    (1)、施工合同的洽谈。合同在洽谈前, 首先由有资质的合同管理人员起草合同文件; 如业主方起草的合同文件, 须经过相关部门的讨论, 达成共识拿出修改意见。洽谈时要由公司经理牵头, 合同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应参加合同的洽谈工作。洽谈中要本着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涉及到如:合同价款、工期、质量、工程款拨付、竣工结算、违约、索赔等合同主要条款,要认真对待, 特别是在目前市场行为、业主行为不规范的情况下,不要急于求成。洽谈是一个要约、再要约、反要约直至承诺反复进行的过程, 一定要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 以维护集团公司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进行合同的洽谈工作。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承、发包方合同洽谈完成后,要由合同管理人员书写正式施工合同,由于施工合同为制式合同, 又鉴于公司施工的区域范围大,合同文本要采用当地规定的制式合同文本。合同文本中合同各项条款都要添全,不能有空白, 书写要用碳素笔或钢笔, 字迹要清晰,不能出现乱涂乱改的现象,正式盖章的合同文本不能用复印件, 合同正本为两份, 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可根据需要书写若干份,但最少不能少于四份。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补充和修订。补充合同或修订合同是施工合同的重要组成部份, 但要强调一点,一定要把能在正式合同中填写进去的内容填写进去, 尽量避免将正式合同形式化,而形成阴阳合同的情况, 除非有特殊原因或因内容较多不能写进正式合同的;或在合同履行中涉及到质量、工期的变化以及重大工程变更,才能签订补充合同或修订施工合同, 在签订时要坚持原则,认真对待, 作到公平、公正, 避免无原则的迁就发包方, 使公司受到不应有的损失。
  
    (二)、合同的履行与管理
  
    1、施工合同的履行
  
    (1)、各项目部应对全面履行施工合同负全责, 公司有关部门协助并检查、监督施工合同的履行情况,以确保合同的履约率达到100%。
  
    (2)、各有关部门和项目部, 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和研究合同条款, 特别是对合同工期、质量等级,价款支付与结算、材料供应方式, 双方职责、违约、索赔等条款, 做重点学习和研究。
  
    (3)、在合同履行的有效期内,如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发生变化 ,发生工程量增减, 发包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等情况,涉及到工期、质量、价款的调整方式发生变化, 必须及时办理合同修订或合同补充和由发包方签字认可的会议纪要等书面形式,对原施工合同进行修订和补充。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
  
    (1)、______公司市场经营部是施工合同的主管部门, 负责参与合同的签订和合同的审核管理工作。
  
    (2)、施工合同根据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确保本公司有一式三份( 一正两副, 也包括补充和修订合同), 正本传递至公司市场经营部归档保存, 副本为公司财务科、项目部各一份, 有关技术质量、生产安全、材料设备等部门为复印件。
  
    (3)、公司市场经营部门和要设专职或兼职的合同管理人员,负责施工合同的建档归档工作。
  
    3、施工合同的风险和索赔管理
  
    1、建筑工程的发包和承包是一项充满风险的经济活动,由于建筑工程具有规模大,施工周期长,材料设备消耗量大,产品固定,
  
    施工流动性强, 受地质条件、水文条件、社会环境及技术、经济等方面因素的影响较大的特点,不可避免的会给承包方带来不确定的风险。
  
    (1)、技术和环境方面的风险,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意外地质地基条件; 特殊水文气象条件; 施工准备不足;图纸和变更不及时;发包方派驻的工程师对承包方提出的技术问题迟迟不能答复等。
  
    ⑵、经济方面的风险。包括国家政策的调整;要素市场价格的变化;金融市场变动因素;发包方所供材料设备不合格、不及时等。上述风险一旦发生, 都要做书面记录, 并及时向发包方办理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追加合同价款
  
    2、索赔管理
  
    ⑴、施工索赔是法律赋予合同受损者的权利,对施工企业来说是一种保护自己,维护自身当权益,避免损失,增加利润的手段,这在国家《民法通则》《合同法》等专项法律法规中都有明确的规定, 并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专门制定了相应条款,在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中对施工索赔也提出了具体的做法。
  
    ⑵、加强施工合同管理,健康有效的开展索赔工作, 要抓住四方面的工作。A 签好合同是索赔成功的前提。B 学习研究合同是寻找索赔机会的重要方法。C 加强合同履行管理是捕捉索赔机会的主要环节。D 学会科学的索赔方法是推行索赔制度和索赔成功的先决条件。
  
    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签订和管理
  
    (一)、项目成本目标及示范文本
  
    1、项目成本责任目标的确定
  
    (1)、确定的原则。一是根据建筑市场和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及费用定额有关费用的变化, 来确定项目成本目标, 项目成本目标不是一成不变的 而应随着建筑市场的变化而调整。其次是成本目标要通过测算来确定。再次是项目经理部通过科学管理, 全面履行施工合同有盈利。
  
    (2)、项目收入和支出的界定: 项目收入的界定要规范化, 在本区域范围内要基本上达到统一,凡执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制造成本承包) 的工程一定要做到在相关费用上进行界定,例如应以收入为 定额直接费或直接费降百分之几作为项目收入, 禁止按结算造价百分之多少来界定。执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内部费用承包)的工程收入的界定, 可采取结算造价的百分之多少确定, 项目支出的界定, 凡是按公司规定属于项目部支出的费用, 全部纳入项目部实际成本。
  
    (3)、示范文本要统一,凡执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工程, 依照公司制定的《工程项目承包管理暂行办法》,根据不同的项目承包模式,选用相适应的示范文本,见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五。
  
    (二)、签订履行与管理
  
    1、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制造成本承包及内部费用承包和产值双控指标承包),由项目经理部负责签订。
  
    2、公司项目部在履行的有效期内要加强过程控制,项目经理部是全面履行上述承包合同的单位,应确保施工合同及项目责任合同所有条款的全部履行。
  
    3、项目责任合同的管理。责任合同份数可根据项目部需要而定,但最低不得少于三份。公司市场经营部是项目部责任合同的主管部门, 上述合同要求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传递完毕。
  
    三、工程项目分承包及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一)、承包商及劳务队伍的选择及示范文本
  
    1、承包商的选择。总的原则是在公司确定的合格分包商名录内进行选择。一是有营业执照和相应资质的建筑公司和专业公司。二是具有经济实力, 技术素质高的成建制的施工队伍。三是公司员工自行联系的工程项目及业主指定的分包商,要经过考察合格 且具备履约能力,方可进行分包工程的施工。
  
    2、劳务作业队伍的选择。应选用具有营业执照和相应资质的劳务作业队伍,且具有经济实力。
  
    (二)、分承包、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
  
    1、根据工程项目预算收入的具体情况,经过测算确定分承包商应上缴的利税总额, 其额度原则上不低于工程结算总价的3%(不含税) 。否则应报市场经营部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公司与项目部签订的责任书,要明确责任目标 全面体现对施工合同的履行,特别是对工期、质量等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技术经济指标等,应在责任书中有约定,以确保施工合同和责任书的全面履行。
  
    3、项目经理部经理负责对分包商签订《工程费用包干承包合同》, 对工期、质量、承包价款、承包人工作、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竣工验收、工程款拨付与竣工结算、保修、违约、过程控制、规避合同风险等主要条款, 要认真研究后再签订, 文本中未含部分可作补充条款。
  
    4、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应依照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主要条款,结合工程具体情况, 对分包范围和工作内容、工期、质量、承包价款、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双方权利、义务等, 认真研究后进行签订。
  
    (三)、合同的履行和管理
  
    1、合同履行。在合同履行的有效期内,一是要全面履行施工合同和工程项目费用包干承包合同。二是要加强全过程的控制, 除施工管理和技术经济管理外, 特别在材料采购, 材料款的赊欠等事项, 项目部要详细准确掌握物流、人工费的拖欠等情况,在工程拨款方面要依据形象进度和业主的拨款情况,来确定拨款数额。拨款要一支笔,禁止多头批款。工程竣工办理财务结算后, 要签订结算后遗留事项处理协议, 并由承包人列出对外债务清单, 由承包人承诺自行解决债务纠纷。
  
    2、合同管理。工程项目承包责任书, 由公司与项目部签订;工程费用包干承包合同, 由项目部与分包商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由项目部与劳务分包商签订。合同份数, 依据公司的需要而定, 最低不得少于三份, 并在签订后三日内传递完毕。属项目部经营部门是分承包、劳务分包合同的主管部门,要设专人管理分承包合同。
  
    四、各类合同的审批程序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审批流程
  
    (1)、施工合同的审批。按公司市场经营部制定的合同审批表,逐级审批。审批均为施工合同的草稿,草稿应为含概合同双方初步意向的合同文本,审批后再经对方洽谈认可,达成一致, 方可书写正式合同文本。公司的施工合同, 均由市场经营部审批,一级工程项目或特殊情况的二级以下(含二级工程项目)工程项目,由公司总经理最终审批。施工合同的审批,要求由参与合同洽谈的经营部门专职合同管理人员,携带合同草稿和审 批表, 来市场经营部办理, 统一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
  
    (2)、补充合同的审批。合同管理人员应携带对业主承诺的书面资料(包括招标文件) 进行审批。
  
    2、项目责任承包合同的审批流程公司与项目部签订的项目责任承包合同,由市场经营部负责起草, 经洽商后, 由公司经理或主管经理审批,合同经公司总裁和项目经理签字后生效。
  
    3、分承包及劳务分包合同的审批流程
  
    (1)、公司与项目部签订的项目承包责任书, 由市场经营部负责起草,经洽商后由公司经理或主管经理审批。
  
    (2)、项目部与分包商签订的分承包合同,由市场经营部配合项目部起草, 经洽商后, 由项目部经理审批,项目经理与分包商签字生效。但一级项目工程需市场经营部审批。
  
    (3)、公司项目部与劳务作业队伍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由市场经营部配合项目部起草, 经洽商后, 由项目部经理审批。
  
    五、项目责任承包与分承包结算审核程序
  
    (一)、项目责任承包工程结算审核
  
    1、公司和项目部项目责任承包的工程,依据项目责任承包合同, 由项目部核算人员编制承包结算书,报市场经营部审核,经集团公司主管经理审批后, 作为项目工程结算的依据。
  
    2、涉及到项目实际成本,由公司及项目部的财务部门、材料部门、劳资部门等有关部门提供有关数据,传递至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经营部门配合编制财务结算。结算经项目部核对后,由财务部门编制竣工制造成本报表。
  
    (二)、分承包结算审核
  
    1、关于分承包工程的结算审核。应以分承包合同界定的收入,由公司经营部门或项目部办理分承包结算,对涉及到材料调拨、周转工具和设备的租赁、借工、拨款等费用,均要列出结算清单,从承包人结算款中扣出。
  
    2、结算审核。分承包工程的财务结算,由公司财务部门办理,经营部门配合,经主管经理审批后,作为财务结算的依据。
  
    六、 各类合同的评价考核
  
    1、合同评审主要考核评价合同(标书)评审确认表、评审报告的填写是否规范, 内容包括与产品有关要求的识别、采取措施及保证能力、评审部门及评审单位、负责人签字等是否符合要求。合同(标书)评审的全部记录是否按要求进行传递。
  
    2、使用的合同文本是否符合建设主管部门和公司的规定和要求。
  
    3、合同的签订与审批, 是否按本合同管理办法进行运作。
  
    4、合同的传递、合同的份数是否符合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 收文发文手续是否健全。
  
    5、合同的履行。合同传递后,有关部门和项目部是否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学习,有无学习记录,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有关纪录。
  
    6、合同管理。有关部门及项目部是否建有合同台帐,合同档案管理是否规范。
  
    7、分承包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在规避风险方面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有无出现问题。
  
    七、 各类合同档案的管理
  
    1、公司市场经营部是各类合同的主管部门,要求市场经营部、项目部设专职合同管理员或以合同管理职责为主的兼职管理员.
  
    2、各类合同都要分别建立合同台帐, 由公司设置统一模式的合同台帐( 见本办法附表五)。建立收发文本制度,确保合同管理规范化。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正本传递市场经营部,由市场经营部归档管理,副本由经营科、财务科、项目部归档管理,其他相关部门为合同复印件。
  
    4、项目责任承包合同, 传递市场经营部一份备案。
  
    5、分承包合同, 传递市场经营部一份备案。
  
    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并经上级行政主管审查后,在五日内 传递至市场经营部。
  
    7、公司市场经营部管理的合同
  
    公司的施工合同正本,由公司市场经营部归口管理,负责建档和借阅事宜,一级项目工程的项目责任承包合同、分承包合同,由市场经营部存档一份。从市场经营部借阅的合同,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涂改。
  
    八、建立各类合同程序与责任追究制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要按照合同起草、会签、洽谈、审批、签订盖章五个环节进行。
  
    2、项目责任承包合同,在合理界定公司与项目部收入和支出、明确双方责、权、利的基础上, 由公司经理和项目经理签订。
  
    3、分承包合同的签订, 在考察合格分包商, 已规避法律、法规及经济风险的基础上, 由项目部和分包商签订。但一级项目工程需经市场经营部审批。
  
    4、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应在考察劳务作业队素质, 规避经济风险的基础上, 由项目部和劳务作业队签订。
  
    5、建立责任追究制
  
    (1)、施工合同的签订,要坚持合法、公正、公平、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原则 一旦出现合同纠纷形成诉讼,使企业受到经济损失时, 通过核查签订合同的五个环节后,要追究责任者的责任, 根据经济损失额度的大小, 进行行政和经济上的处罚。
  
    (2)、项目责任承包合同的签订, 要经过测算来界定项目收入。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由于管理不善而造成的亏损责任。但确认属投标报价的失误、企业让利、政策性调整的原因,不应项目部负担。对项目成本的亏损, 通过核算和分析考核, 对项目经理按照责任书 的约定进行处罚。
  
    (3)、分承包合同的签订,要按照合法、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对不同类型的工程通过测算, 进行洽谈和签订工作。分承包合同中要有规避风险条款,在合同履行过程中, 出现争议和纠纷时, 要遵循平等友好协商原则,不要激化矛盾而形成诉讼, 如果发生给企业 造成经济损失和企业信誉损害的, 要追究分公司经理的责任, 并根据损失额 度的大小, 对责任者进行行政和经济处罚。
  
    九、各类合同争议纠纷的处理
  
    1、合同出现争议和纠纷时 双方首先要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时,可上报公司,由市场经营部参与解决,并做出合理的裁决。
  
    2、合同一旦出现诉讼,应及时上报公司市场经营部,由市场经营部协助基层单位, 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对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
  
    3、市场经营部在帮助解决完每一诉讼纠纷案件后 应当做出书面总结, 分析出合同发生纠纷的法律原因, 在以后的合同管理中予以重点监管, 避免以后发生类似情况, 使公司的管理水平逐步得到提高。
  
    建筑工程合同关系着整个工程或项目的成败,因而不仅对于合同的签订有着严格的要求,对于合同的管理也有着严格的规定,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方法有哪些?我国对于这类合同的有着规定,以工程合同管理办法为基准,在根据各方实际情况具体操作,但是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其对合同的责任都规定得十分明确,以便使责任落实到人头,确保合同的管理不出问题。


·我们大家对于工作方面的事情肯定是非常关心的
      我们您对于工作方面的事情肯定是非常关心的,工作上面的问题其实是有很多的,其中就有工伤方面的事情。工伤在我们国家的法律当中说的如果需要赔偿是需要进行认定的,认定标准一般都是分为十个等级,每一种等级都有相应的认定标准。那么深圳市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级伤残 1)极重度智能损伤; 2)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 3)颈4以上截瘫,肌力≤2级; 4)重度运动障碍(...


·工伤赔付的标准是怎样的
      劳动者若是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受到了损害,而经过认定确实属于工伤范畴的话,那此时可以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害情况,申请进行工伤赔付,其实也就是获得工伤赔偿。那具体来说这个工伤赔付的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


·建造工程可以转包吗
      不可以。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直接将全部工程转包出去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别人,是违法行为。可以去法院起诉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


·有事工作过程中遭遇意外
      有事工作过程中遭遇意外,有些劳动者会受伤,达到工伤的标准,于是提出工伤鉴定的申请。但是很多人在受工伤后都不清楚工伤鉴定下来多久才能拿到赔偿金,感到疑惑甚至产生害怕自己拿不到工伤赔偿金的念头。那么,工伤鉴定下来多久才能拿赔偿金呢? 工伤认定后,需要员工医疗终结或者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申请工伤待遇审核才能下达赔偿金。工伤流程如下: 1、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申请,...


·返聘回公司的退休员工如何辞退?
      返聘回公司的退休员工如何辞退?已经退休的员工,不存在辞退的说法,退休被返聘的人员不再是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的范围,所以,不适用劳动法的规定;2、退休被返聘的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是一种劳务雇佣关系,不是劳动关系。所以,解聘该员工是否给予补偿、补偿标准等问题是根据返聘协议来确定的。如果返聘协议没有约定,那么单位就没有义务支付。劳务合同提供劳动的一方有权自行支配劳动,因此,劳动风险责任自...


·如果员工辞职公司能扣代通知金吗?
      如果员工辞职公司能扣代通知金吗? 1、需要看是否给企业造成了损失 2、如果员工没有通知企业立即走了,且没有给企业造成损失,企业是不能扣员工工资的 3、如果员工没有通知企业立即走了,且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该赔偿企业损失,如果工资额不能相抵,应该向劳动部门仲裁或者提起诉讼,追加赔偿。 4、但如果员工提前一个月通知企业,且到期后离职的,无论是否给企业造成损失都不需要支付赔偿金...


·沈阳市劳动争议仲裁的仲裁过程是怎样的
      沈阳市劳动争议仲裁的仲裁过程是怎样的? 一、沈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受案范围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


·变电站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变电站工程质保期是多久?变电站是电力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要确保质量过硬才行,否则一旦出现问题,影响到人民群众用电安全。建设方将工程承包给施工企业后,双方会签署一份工程承包合同,里面会写清楚工程质量保修期。那么变电站工程质保期是多久?下面我们给您具体分析下。 一、变电站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


·刑法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怎么规定的
      一、刑法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怎么规定的 1、自然人犯本罪的, (1)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 (1)对单位判处罚金; (2)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对自然人犯本罪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


·在实践中,有很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但并未订
      在实践中,有很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但并未订立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的具体事项,包括劳动报酬的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仅仅作了口头约定,或者约定的不明确。那么,作为劳动者,若工资约定不清楚怎么办?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若工资约定不清楚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


·个人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主要的焦点是什么?
      个人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主要的焦点是什么?如果个人想承包工程,首先得和建设单位签署个人工程承包合同。在实践过程中,经常发生因合同无效导致个人工程承包合同纠纷的事件。那么个人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下面我们通过这篇文章来给您简单描述下。 一、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争议焦点主要突出表现在哪些方面? 1、施工合同的效力问题;2、合同无效是否应进行结算;3、备案合同和“补充协议”即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