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产属于夫妻共有的情形有哪些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由于房产的价值比较的,实践中经常成为离婚夫妻争夺的焦点。而此时,要想就房产进行分割的话,首先要确定哪些房产属于夫妻共有。法律中有规定,夫妻离婚的,只能对共有的房产进行分割。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房产属于夫妻共有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现行《婚姻法》及“婚姻法解释”等的规定,结合法律实务和生活实践,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
  5、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
  6、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
  7、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8、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
   二、未经配偶同意出卖房屋有效吗
  未经配偶同意擅自出卖房屋,并非绝对无效。《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规定:“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对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该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所以,他人非善意的购房行为,且另一方配偶知道后不同意出卖的,其擅自出卖行为无效。配偶知情后对出卖行为予以认同或者购房的第三者属于善意且有偿取得的,可以认定该出卖行为有效。至于是否能取得房屋产权,不动产所有权取得以登记为准,与买卖房屋的行为没有直接关系。
  在分割房产之前,只有先认定哪些房产属于夫妻共有,然后才能对该房产进行分割。若认定出来都是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话,那么离婚的时候就不能分割房产了。若你这有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我们建议可去找律师咨询,也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汕头律师。
  
  
  


·作为房子第一继承人父母能分多少
      作为房子第一继承人父母能分多少 一、作为房子第一继承人父母能分多少? 遗产房的分割比例并没有明确规定,要根据第一继承人的实际情况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


·出售商品房应具备哪些条件
      出售商品房应具备哪些条件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出售商品房现房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企业主体资格合法。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2)用地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3)规划、建设手续合法,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4)符合工程质量标准,已通过竣工验收。(5)保障被拆迁人的利益:...


·一、购房首套房证明怎么开?
      一、购房首套房证明怎么开? 首先要知道开具手套房产证明的单位在哪,否则会浪费很多时间和精力,首套房证明一般是需要进行档案查询的,所以必须到所在城市的房管局进行开具。 1、预约。开具首套房产证明并不是一去就可以进行开具,必须先进行预约,预约的时候需要带上买房人的身份证进行预约。 2、查询。房产局在接收到预约以后,会对申请人的信息和档案进行查询,而且查询的时候买房人必须...


·房屋拆迁补偿是按人口计算吗?
      房屋拆迁补偿是按人口计算吗? 一、房屋拆迁补偿是按人口计算吗? 房屋拆迁补偿,是按照人口和住房面积一起综合考虑计算的。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具体补偿费用如下: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


·二手房合同的主要条款都有哪些 这些主要条款包括:
      二手房合同的主要条款都有哪些 这些主要条款包括: 1、选择有良誉的中介公司,并验明其真实性和资质 通过中介公司购买二手房,要先同中介公司签订房产经纪合同,待产权交易即将形成时,再同原房主签订房产买卖合同。签订房产经纪合同前,一定要验明中介公司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要认真了解选择的中介公司是否有营业执照、是否在房管部门备案并取得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要验明原房主对中介方的授权...


·房屋遗产税最新消息2023年会出台?
      有媒体以遗产税即将到来的标题,对我国开征遗产税的信息进行了报道,引起了广大群众的高度关注,尤其是房屋作为大多数家庭中遗产价值最高、财富最集中的应税对象,更使得老百姓普遍产生担忧情绪,两年过去了,遗产税仍没有明确消息,那么,房屋遗产税最新消息会出台? 房屋遗产税最新消息2020年会出台? 消息不真实。国家财政部明确答复表示:我国目前并未开征遗产税,也从未发布遗产税相关条例或条...


·虽然我国也是允许开发商销售期房的,但此时为了加强对购房者利益
      虽然我国也是允许开发商销售期房的,但此时为了加强对购房者利益的保护,往往要求开发商先取得了相应的预售资格才行,不过这样也不能完全保证不会出现意外情况。那如果购房者买了期房开发商跑了怎么办呢?对此,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疑惑。 一、购买期房开发商跑了怎么办 1、房屋买卖合同上有公司的盖章,买房的人可以与公司协商解决。2、到法院起诉公司,并停止还贷款,向公司主张已缴纳贷款极其利息。...


·购买商品房的程序要怎么走
      购买商品房的程序要怎么走 一、购买商品房的程序要怎么走 (一)确认项目手续。 购买预售商品房,应确认项目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详细查看拟购买楼幢是否在预售范围内;购买现售商品房,应确认项目是否办理现房销售备案手续,并详细查看拟购买楼幢是否在现房销售备案范围内。可登陆市房管局网站,查询《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现房销售备案手续情 (二)确认购房资格。 根据住房限购...


·一、离婚房子留给孩子可以吗?
      一、离婚房子留给孩子可以吗 只要双方协商,认为可以的,那么法院予以支持。 无论男方还是女方,在婚姻里出轨后引起的离婚,在财产分割上,法律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具体分析如下: (一)财产分割原则是以照顾无过错一方为原则 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必须以离婚(诉讼离婚或协议离婚)为前提。如果当事人不起诉离婚,仅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那么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当事人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


·按揭购买商品房有什么程序
      按揭购买商品房有什么程序 不管按揭购买的是商品房还是二手房,此时肯定是要比全款购房多一些程序要办理的,主要就是向银行申请购房贷款。但实践中,按揭购买商品房与按揭购买二手房的程序又有点不同,那究竟按揭购买商品房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按揭购买商品房有什么程序 1、购房者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不低于20%首付款。 2、具备按揭贷款条件的申请人向相关金融...


·房子赠与后可以撤销吗?
      房子赠与后可以撤销吗在特定情况下,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的撤销包括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赠与的任意撤销《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赠与的任意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不再为赠与行为。法律规定赠与的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