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软件著作权登记补正的规定是什么?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软件著作权登记补正的规定是什么?
  
  其实软件著作权登记这件事情,如果当初提交的材料有些细节存在错误的话,可能就会导致最后颁发的证书上的编码以及相关的时间期限等都会存在着问题的。有的时候软件著作权登记证颁发下来了以后还要对有些材料进行补正,如果遇到这种事情,肯定也特别的关心软件著作权登记补正的规定是什么?
  
  软件著作权登记补正的规定是什么?
  
  1、 软件全称
  
  一般以“软件”、“系统”、“平台”、“插件”、“中间件”等词作为全称结尾,不使用“工具”、“计算”、“系列”等结尾。
  
  2、软件简称
  
  不要比全称更为复杂或超出全称所描述的功能范围。即,一般应当摘选自软件全称,不能出现全称中未出现的字词。
  
  一、申请表
  
  (1)有特别需要,必须要填
  
  对在简称中出现而全称中未出现的字词,应当对使用该字词的含义及原因等进行解释说明,并保证其不涉及其他法人的名称、商标或标识。如果该字词是注册商标,则须提交商标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
  
  (2)无特别需要
  
  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候某些申请人其实对于自己软件的简称并无特别需求,往往是为了填表才临时想一个简称。这种情况下,申请人本身对于软件简称没有特别要求,在遇到补正时,可以将“不填写简称”作为一个补正选项告知申请人。在某些时候,可能会节省客户时间,提高补正效率。
  
  在此种情况下,应同时检查源代码和技术文档中是否存在该软件简称中出现而软件全称中未出现的字词,包括源代码和技术文档中的文字和图片,如存在,应当删去(文字中出现)或隐去(图片中出现)。
  
  3、开发完成时间(申请人常为公司)
  
  (1)申请人自己开发
  
  一般应当晚于申请人公司营业执照上的公司成立日期。
  
  (2)其他人/公司开发
  
  可以早于、晚于申请人公司营业执照上的公司成立日期。此时常见的,申请人是通过受让方式取得拟登记的软件著作权,则在补正时应当完成以下事项:
  
  ①提交申请人受让该软件著作权的转让协议书;
  
  ②提交转让方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公司的需加盖公章);
  
  ③在申请表的“权利取得方式”项目选择“继受取得-受让”。
  
  注:在补正中,如有其他必须说明的问题,须加以说明。鉴于其他著作权取得方式较鲜见,因此如果上述情况不符合,须根据实际发生的情况说明/证明(加盖公章确认以及说明的日期等),并在申请表中做相应调整。
  
  二、源代码(常选择一般交存)
  
  1、页眉
  
  应当调整为统一的格式,即,左边为“软件全程 版本号”,右边为页码。
  
  2、正文
  
  只接受文本程序语言,不接受图形语言。源程序应提交前、后各连续30页,每页程序不少于50行(后30页末页可少于50行),总计不足60页的,应当全部提交。源程序应当有较为明显的开始和结束代码。
  
  源代码中不能出现“作者”、“Author”等明显涉及权利归属的词。
  
  三、技术文档
  
  1、格式
  
  包括封皮、目录、正文三部分,页眉应当和源代码部分一致。封皮包括技术文档名称、申请人名称、软件首次发表日期(精确到月)。
  
  2、内容
  
  所有出现的时间节点应当和申请表中的各个时间节点一致。
  
  3、篇幅
  
  整体上应当和软件总行数相适应,应包含软件的详细使用说明或设计开发文档,不能出现软件行数很大而技术文档很简略的情况。
  
  四、其他
  
  递交文件应当仔细检查,不能出现缺页、夹页、废纸打印等现象。
  
  其实我们整理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补证的相关流程,从表面上来看可能您会觉得非常的简单,包括是提交申请表,源代码或者是一些其他应该递交的文件中,但实际上补证是绝对不允许再出现任何纰漏的,如果当初直接把软件著作权登记的这件事情交给代办公司,可能还不会有这么麻烦的后续事件的。
  
  


·专利侵权反诉的条件是什么?
      专利侵权反诉的条件是什么?(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其他条件(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2)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3)反诉与本诉必须是适用同种诉讼程序。(4)反诉不能是其他法院专属管辖。(5...


·个人申请专利费用怎么收取,专利申请费是多少
      个人申请专利费用怎么收取,专利申请费是多少 在很多国家,所有人想要获得专利权,则就必须要按照规定进行专利的申请。但是在申请专利的过程中,需要当事人缴纳一定的专利费用,那么您知道个人申请专利费用是怎样收取的吗?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专利申请过程中通常需要缴纳以下费用: 1、申请费: 发明:申请费950元(含印刷费50元) 实用新型:申请费500...


·著作权和署名权不统一可以吗?
      著作权和署名权不统一可以吗?著作权和署名权不统一是可以的,如果作品署名和版权登记相冲突,一般情况下,版权登记的法律效力低于作品署名的法律效力。版权登记证书作为版权行政机构初步经过审核出具的正式证书,具有比其他证据较强的法律效力,但如果与作品的署名情况相违背,还是应该以作品的署名为第一准则。主要是因为版权登记证书都是作品完成创作后的一种证明,并不是创作完成时形成的一种文件。因此这...


·专利撰写格式是怎么样的?
      专利撰写格式是怎么样的?专利撰写格式是提出权利请求,然后书写签名,具体的是首先是开头不得有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名称行,直接以数字1、2、3……为排序。一般序号1应为单独权利要求,从属权利要求紧接序号为2、3……。单独权利要求由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构成。前序部分应写入该发明或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主题名称和该发明或实用新型主题与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特征部分写入该发明或实用新型...


·哪些行为构成假冒专利罪,假冒专利罪的特征是什么?
      从国家专利制度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角度看,冒充专利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并不逊于假冒他人专利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在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重要的今天,假冒专利罪也应该的得到您的关注。今天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哪些行为构成假冒专利罪,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哪些行为构成假冒专利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一)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


·著作权哪些不可以转让2023
      著作权哪些不可以转让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四项权利。《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因此,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有偿转让,而四项人身权不能转让。二、著作权转让要注意什么...


·专利权无偿转让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专利权无偿转让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如今,随着国家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的归属,对知识产权的管理越来越严格,人们在进行社会生产的过程中,难免要使用到各方面的专利,那么,怎样才能获得更多的专权使用权,专利权无偿转让合同范本是怎样的?下面就由我们给您搜集有关资料。 专利权无偿转让合同范本: 转让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 __ 受让方:_________ _法定代表人或负...


·专利权被别人申请了怎么办?
      专利权被别人申请了怎么办?专利权被别人申请了的,当事人可以向专利管理部门请求专利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规定,依照专利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和必要的证据一式两份。无效宣告请求书应当结合提交的所有证据,具体说明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并指明每项理由所依据的证据。前款所称无效宣告请求...


·发明专利有效日期是多久 发明专利有哪些类型
      国的专利是分为了三大类的,就包括发明创造、实用新型以及外观设计,针对不同的专利在申请获得了专利权之后,自然也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不过这个保护也是有期限的。那么,其中发明专利有效日期是多久呢?也就是说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是多久?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发明专利有效日期是多久 申请专利意味着发明创造的保护期限是有限的。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创造包括三类,即发明、实用新...


·商标证遗失怎样做续展?
      商标证遗失怎样做续展?可以先申请补办后进行续展处理,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二、商标续展的申请步骤(一)准备申请书件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软件著作权登记是形式审查吗
      软件著作权登记是形式审查吗?许多在计算机方面的人才在互联网迅猛发展的时候抓住了商机,研发了许多的APP软件用以营利。对于这些由个人研发的软件同样适用于我国的著作权法,但想要登记软件著作权就必须接受审查。那么,软件著作权登记是形式审查吗? 一、软件著作权登记是形式审查吗? 软件著作权实行的是登记制,一般不需要经过实质审查,只要形式审查时提交的材料符合要求,并且不违反《著作权法》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