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院离婚调解书怎么写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诉讼离婚中,法官在作出判决之前,必须要先进行调解,有的时候就有可能出现调解离婚的情况,此时法官要作出一份离婚调解书,将调解离婚的内容做一个约定、说明。但是这个法院离婚调解书怎么写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法院离婚调解书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主持调解的)
  ( )民 字第 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一审民事判决书相同。)
  本院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立案受理了原告诉被告___________(写明案由)一案。依法由审判员……适用简易程序公开(或不公开)进行了审理。(写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简要事实)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写明协议的内容)。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审判员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院印)
  书记员___________
  注:
  1、本样式供人民法院在当事人一方要求调解而达成调解协议时制作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调解书时使用。
  2、“协议内容”,是指当事人自愿达成解决争讼的协议条款。“诉讼费用的负担”,如果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的,可以作为调解协议的最后一项内容予以写明;如果诉讼费用是由人民法院决定的,应当在协议内容之后另起一行写明。
  3、离婚调解书经书记员核对无异后,加盖“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章。
  离婚调解书属于由法官作出的法律文书,对于当事人来讲,只用了解一下其中可能会包括哪些内容就好,不用实际清楚的知道法院离婚调解书怎么写。而上文中,我们也已经为您讲解了离婚调解书格式的内容,您可以适当参考。


·关于离婚财产的法律条文都有哪些
      离婚财产从来都是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争夺的对象之一,同时也是很容易产生纠纷的。要是夫妻因离婚财产纠纷而起诉到法院的话,那么法院作出判决都有哪些依据呢?关于离婚财产的法律条文内容,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离婚财产分割依据什么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 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新婚姻法下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范围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要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及范围。共同财产分割是非常容易引发纠纷的地方,在很多离婚案件中,双方争议的焦点往往在财产分割上面。《民法典》是指导公民结婚、生育及离婚等事情的重要法律,那么《民法典》下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范围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吧。一、《民法典》...


·一、单方赠与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单方赠与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如一方是婚前的继承受赠的财产,无特殊规定,在夫妻离婚时应视为婚前个人财产。如一方是婚后继承所得的...


·随着人口素质的提高,如今不管是男女在达到退休年龄的时候,其实
      随着人口素质的提高,如今不管是男女在达到退休年龄的时候,其实还是具有很好的劳动能力,这就有必要适当的延长一下退休年龄,尤其是女职工的退休年龄。那么我国关于女职工退休的规定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女职工退休的规定是怎样 中国社科院发布最新的《人口与劳动绿皮书》。《绿皮书》认为,中国目前存在大量低龄退休人员,开发其潜力是今后的主要方向。在这份报告中,社科院建议...


·女方具有哪些条件是属于骗婚
      法律上所指的骗婚是指以婚姻为诱饵,诈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可根据具体情况按诈骗罪处理。如果一方还是以共同生活为目的,只是借婚姻索取了较多的彩礼,则不能按骗婚处理。在实践中,男女双方领取了结婚证,如果只是女方家庭意识淡薄,对婚姻不负责任等,导致两人无法共同生活的,不宜定性为骗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


·一、申请抚养费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多久?
      一、申请抚养费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多久抚养费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两年。《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二、抚养费可以强制执行...


·离婚后有小孩财产纠纷如何分割?
      离婚后有小孩财产纠纷如何分割?其一,当事人双方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制而在离婚后对财产分配问题发生争议而引发的纠纷;其二,当事人离婚后因履行协议离婚时达成的对产分割协议而引发的纠纷;其三,双方当事人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而引起的争议;其四,一方当事人于婚姻关系结束后发现时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离婚时未分割的其他财产而引发的纠纷。二、夫妻登记离婚后...


·一、夫妻分开2年能自动离婚吗?
      一、夫妻分开2年能自动离婚吗? 夫妻分居两年也不能自动离婚,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分居2年是法定离婚的条件之一,我国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


·结婚多久才会认定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
      结婚多久才会认定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的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法律是充分尊重和保护婚姻双方当事人的婚前财产安全,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会...


·没有结婚证如何办理出生证明?
      没有结婚证如何办理出生证明? 一、没有结婚证如何办理出生证明? 办理孩子出生医学证明,不需要孩子父母结婚证, 需要孩子父母持身份证,在生育子女出院时,在产科病房申请办理, 事后补领,需要孩子父母持身份证,户口本,到县级以上卫生部门申请办理,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边远贫困地区自1996年3月1日)以后...


·拒绝支付社会抚养费的强制执行
      农村人口的教育水平偏低,出生子女一般会超过规定,因此政府出台社会抚养费征收办法,对超生子女的父母征收抚养费,这是一项带行政性质的收费,具有补偿和强制性。下面,由我们带您一起了解社会抚养费的强制执行。 一、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