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老人财产分割不赡养老人有继承权吗?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老人财产分割不赡养老人有继承权吗?
  有。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以下几种:(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由此可见,作为继承人的子女,不赡养被继承人的,并不属于法律所规定的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因此,子女不赡养父母并不丧失继承权。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因此,子女不赡养父母并不丧失继承权,但在遗产分配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第三款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女儿赡养父母不仅是道德要求,也是法定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的,不仅应受到道德谴责,还可追究其法律责任。依据我国《民法典》有关规定,被继承人死后,继承人可以按照法定或遗嘱继承的方式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继承权作为一种权利可以放弃,但赡养父母是法定的义务,不能够因放弃将来的继承权而予以免除。
  二、有继承权的主体
  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在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体,也即哪些人具有遗产继承资格。而遗产继承资格的确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依法定遗嘱的方式来分割遗产。而依法定继承相关亲属关系的确定,则是依据《民法典》所规定的亲属关系间权利义务来明确是否具有继承资格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由法官决定老人财产分割不赡养老人的子女少分或不分得财产。最好、最方便的方式就是老人提前立好遗嘱约定未尽赡养义务的子女少分或不分财产,最后进行公证。在遗产分配方面,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与公序良俗的遗嘱优先于法律。
  
  
  


·放弃部分继承权可以吗?
      放弃部分继承权可以吗 我国现行继承法对此未做明确规定。 一般认为,继承权具有不可分性,只能全部接受或者全部放弃,而不能附加任何条件,不允许部分接受或部分放弃继承。 如果允许继承人部分放弃继承权,就会导致继承人只继承权利,而不承受义务。如果继承人只想得到部分遗产权利,而将应得的其他遗产权利让与其他继承人,则其完全可以在接受继承后对其所得的遗产为让与或在遗产分割时放弃。 二...


·一、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怎么继承?
      一、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怎么继承? 《继承法》会随者明年初《民法典》的实行而时效,故此直接看一下《民法典》(2021.01.01生效)之中关于遗产继承的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


·继承遗产提供的证据有哪些
       继承人们在继承遗产的时候,可能会因为遗产分配问题而产生纠纷,在这种情况下多数会选择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的力量来解决相关纠纷。而要想获得有利判决的话,就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据。那么继承遗产提供的证据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1、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是合法继承人的,应提交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2)当事人为...


·继承的类别有哪些?
      继承的类别有哪些? 1、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等进行财产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法定继承是一个强制性规范,除被继承人生前依法以遗嘱的方式改变外,其他任何人均无法改变。 根据《继承法》第27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法定继承:被继承人生前未设立遗嘱继承或遗赠,...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遗产分割包括哪些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遗产分割包括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遗产分割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二部分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还包括: (1)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无法查清的,或者属婚前个人财产,但已结婚多年,由双方长...


·法律规定继承是否为共同财产?
      法律规定继承是否为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根据该条的规定,结合上面对财产的相关界定,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工资是指作为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期付给劳动者的货币或实物;奖金是指用人单位为了鼓励和表扬劳动者而向其给予的货币或实物。2.生产、经营的收益。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个体经营、租赁或承...


·继承公证亲属关系证明单位可以开吗?
      继承公证亲属关系证明单位可以开吗?继承公证亲属关系证明单位不可以开,到本人或本人直系亲属的档案管理单位通过人事档案证明或者到派出所开具。针对两种情况需要注意的事项:1、通过自己或任一直系亲属的人事档案证明亲属关系,需要复印档案中的相关文件并加盖档案管理单位的印鉴,可以据此作为直系亲属关系证明。2、到派出所开证明,派出所查阅户籍底档的相关记录,然后出具证明,不过派出所的证明一般不...


·配偶离世财产继承顺序是什么?
      配偶离世财产继承顺序是什么?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和范围,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位的法定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时候,才会考虑第二顺序的继承人。(1)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


·签了放弃继承能反悔吗?
      签了放弃继承能反悔吗? 一、签了放弃继承能反悔吗 放弃继承权的表示作出后,得到其他继承人的认可即成立。一般情况下,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又反悔的,一般是不予承认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0条规定:“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


·新婚姻法父母遗产具体如何规定?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在我们中国自古就有子女继承父母遗产的法律规定,而事关金钱自是 不能轻视了,况且遗产继承问题也一直是让无数父母为之头疼的事情,那么《民法典》父母遗产又是如何规定财产的继承问题呢?今天我们就来为您解解惑,带您了解关于财产继承的具体规定。 《民法典》继承编父母遗产具体如何规定?   第六编??继????承 ...


·在我国继子女有代位继承权吗
      继承权也是我国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的合法权利,对于继承权,我们相信我国普通公民也应该有一个大概的了解。比如说对于父母的财产,子女肯定是享有继承权的,问题是在很多特殊情况下,比如说父母属于二婚,对于父亲或者母亲其中一方来说孩子是属于继子,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人都不是特别的清楚在我国继子女有代位继承权吗? 一、在我国继子女有代位继承权吗? 1、根据《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