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法之前的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劳动合同法之前的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按《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所以,某些方面按原劳动合同法执行,某些方面要按新法执行。若不合法的,要修改,一般来说法不溯及既往。
  二、劳动合同解除单位应给经济补偿情形
  根据《劳动法》第28条、劳动部《若干问题意见》及《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可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具体如下: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4、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动合同达成协议,由原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5、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6、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由此可见,劳动合同法之前的劳动合同还是按照原来的约定继续履行的,我国大多数的法律都是不溯及既往的。在新旧法更迭的过程当中,不能因为新法的出台就全部推翻之前已经既成事实的一些约定。尤其是在经济转型过程当中,企业、劳动关系等这些也发生了很多重大的变化,可是自08年以后,就要按照新劳动合同法来处理书面劳动合同的纠纷了。
  
  
  


·已满16岁童工可以找什么工作?
      根据我国对于童工的界定,16周岁以下者从事盈利性劳动工作就属于童工,而16-18周岁者为未成年工。未成年工不同于童工,虽然他们的年龄未满成年标准但是已经具备从事工作的能力,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工作。那么已满16岁童工可以找什么工作呢? ?其实只要是不可从事范围之外的都是未成年工可从事的工作。 一、已满16岁童工可以找什么工作? 任何组织或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用已满十六周...


·劳务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赔偿吗
      劳务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赔偿吗 一、劳务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赔偿吗 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


·劳动争议仲裁庭审被申请方联系不上怎么处理
      劳动争议仲裁庭审被申请方联系不上怎么处理 一、劳动争议仲裁庭审被申请方联系不上怎么处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 第二十五条 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于开庭四日前,将仲裁庭组成人员、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接到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在开庭期间未经仲裁庭同意自行退庭的,对申诉人按撤诉处理,对被诉人作缺席裁决。 二、劳动争议仲裁的过程 ...


·工伤鉴定后多长时间拿到结果?
      当工友在在工作中受伤时都属于工伤,需要先做工伤伤残鉴定,之后根据鉴定的结果,公司会根据法规进行一定的赔偿。我们要了解工伤鉴定的一些法律概念时间以及一些流程才能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那么工伤鉴定后多长时间拿到结果?我们接下来一起看看。 工伤鉴定一般多久出结果 工伤鉴定结果应在员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的60日内下达,如遇到专家组出现争议的情况可延迟30日下达。如单位或受伤职...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有什么后果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有什么后果1、用人单位依法要承担民事责任: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用人单位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2、用人的单位无故拖欠职工工资,劳动者可以举报到劳动行政部门,将要承担行政责任:劳动行...


·员工第二次入职试用期合法吗
      一般来说刚开始进入企业我们都会经历一段时间的试用期,尝试我们是否适用在这个岗位上工作,如果不合适的话就只能选择调离或者是离职,但是如果是二次进入企业的话从道理上来说应该是不用再进入试用期的,因为曾经在岗位上工作过很久,那员工第二次入职试用期合法吗? 前后进入同一单位两次试用是否违法? 所谓试用期是用人单位通过约定一定时间的试用来检验劳动者是否符合本单位特定工作岗位工作要求...


·解除劳动关系条件是什么?
      无论是做什么工作,劳动合同是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可以约束双方从而保护两者的利益不受迫害。劳动合同的解除必将给个人带来很多损伤,是需要每个工作者重视的。那解除劳动关系条件是什么?下面我们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一、不必提前通知劳动者即可解除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录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提出的具体要求和标准。工作岗位不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提出...


·劳动调解仲裁程序规定的时间是多久?
      劳动调解仲裁程序规定的时间是多久?当事人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二、劳动争议仲裁调解程序是如何规定的?根据法律规定和仲裁实践...


·工作了五年没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工作5年未签劳动合同怎么办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但在实际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为了尽可能的降低成本,不愿意对工人承担应有的责任,不愿意与就业者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形下,可以采取以下方法:1、直接向用人单位提出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2、如果用人单位有工会组织,就业者也可以向工会反映情况,请工会出面向用人单位提出要求;3、如果用人单位执意不肯签订劳动合同,就业...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区别是 一、工程重大安全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区别是 一、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别 (一)、本罪与一般安全事故的界限 两者都实施了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行为,区分两者的关键就在于是否造成了重大安全事故。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了重大安全事故的,则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如果上述单位虽然违反了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


·广州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的实施办法是什么?
      广州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的实施办法是什么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找到自己喜欢的并且待遇福利比较好的工作。国家法律规定,职工在端午节,中秋节,春节等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是可以带薪休假的,年假也不例外,很多在广州工作的人应该想知道广州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的实施办法是什么。 广州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应该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规定执行,以下是《企业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