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后车追尾前车有责任吗,一般追尾怎么处理?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后车追尾前车有责任吗,一般追尾怎么处理?一、后车追尾前车有责任吗追尾前车有责任吗,追尾前车一般是要承担一定责任的。主要内容如下: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5、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6、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二、一般追尾怎么处理1、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2、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若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4、发生事故后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5、事故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时,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通过上文的分析讲解,我们了解到后车追尾前车的,通常情况下前车也是要承担一定法律责任的,这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分析,前车不是一定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在发生追尾的时候,一定要知道该如何处理,否则的话容易造成二次事故。


·不服车辆损失鉴定应该怎么办
      在交通事故中,不只是人会受到损伤,车辆也会受到损害,也需要修理,也会产生费用,车辆受到巨大撞击的,即使修理也可能会贬值。这时候当事人可以进行车辆损失鉴定,确定损失大小。但是,当事人最后不服车辆损失鉴定怎么办?另外,另一方当事人对车辆损失鉴定不服怎么办?这些问题,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 一、不服车辆损失鉴定怎么办 双方发生车辆损失均在两千元以下的交通事故,除一方过错造成的事故外,均...


·民间借贷借条用写交付方式么?
      借条用写交付方式么?在借条中应当约定交付方式,另外,一个内容完善的借条应当包括以下条款: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收取借款人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结婚证复印件。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


·车辆购置税的退税情形有哪些
      车辆购置税的退税情形有哪些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符合免税条件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但已征税的可以申请退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已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准予纳税人申请退税:(一)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二)符合免税条件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但已征税的;(三)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退税的情形。二、车辆购置税退税的相关规定...


·五险一金除了公司跟个人交剩下比例由谁交
      五险一金除了公司跟个人交剩下比例由谁交 “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五险一金的缴纳额度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同,基数是以工资总...


·我国法律对酒后驾车行为按照体内血液酒精含量的不同确定了两个认
      我国法律对酒后驾车行为按照体内血液酒精含量的不同确定了两个认定标准,用以区分为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两种情况,其中,饮酒驾驶的驾驶人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20-80mg,而醉酒驾驶的驾驶人则是体内血液酒精含量80mg以上,对于醉酒驾驶的标准没有作进一步的细分,为此,浙江省的司法公安部门对其进行了细化,作为醉驾量刑判定的依据,那么,浙江醉驾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呢? 1、醉酒驾驶摩托车,怎...


·违法发放贷款罪移交到检察院吗?
      刑事犯罪一般都是由公安机关直接立案侦查,在侦查后认为是刑事犯罪就会移交给检察院,由检察院负责起诉,那么作为刑事犯罪的违法发放贷款罪移交到检察院吗?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一、违法发放贷款罪移交到检察院吗 除了检察院,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一般刑事案件的侦查都是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认为构成了犯罪,就会移送检察院由检察院审查起诉。所以当被公安机关认为是构成犯罪了,违法发放贷款...


·如何交发明专利年费
      随着国家越来越重视发明专利的权利,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申请专利。那么我们怎么样才能够受到专利的保护呢?我们怎么样才能依法行使自己的专利权呢?很多人都不太清楚专利年费的缴纳情况,不知道如何去缴纳专利年费,以及缴纳的费用应该是多少,那么我们申请完专利之后应该怎么样去缴纳我们的专利所需要的年费呢?专利申请之后是要经过中国专利局批准,然后授权给你专利权之后,专利权人才具有这一项专利,专利权...


·一、承租人是否应承担汽车维修期间的租赁费?
      一、承租人是否应承担汽车维修期间的租赁费?不应当承担租赁费。《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条、 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据此,租赁期间发生的维修费原则上由出...


·一、车祸误工费年龄界定是什么?
      一、车祸误工费年龄界定是什么所谓误工费,是对具有劳动能力的受害人受到伤害后,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劳动收入减少而给予的经济补偿,其目的是为了弥补受害人的经济损失。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2、计算的依据各不相同。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业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对于误工费计算的依...


·现如今越来越多的人使用微信交流,新兴的微信红包也成为了大家沟
      现如今越来越多的人使用微信交流,新兴的微信红包也成为了您沟通感情的途径之一,不仅逢年过节您互发红包,还经常能看见您在微信群里“抢红包”于是许多不法分子趁虚而入,出现了微信骗红包一天几千的事件。那么微信骗红包会不会被判刑呢?下面听听我们的介绍吧。 一、微信骗红包一天几千会被判刑吗 1、一般诈骗罪 一般诈骗罪与盗窃罪相同,经济诈骗罪如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等见《最高人民...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