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医疗费用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工伤医疗费用
  工伤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享受因工医疗待遇,这些费用一般包括住院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等,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全额支付。但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到协议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医疗机构抢救。在非协议医疗机构急救的,脱离危险后应及时转到协议医疗机构医治。异地发生事故伤害在外地医疗机构救治的,经急救脱离危险后应转入本市的协议医疗机构治疗。工伤职工需要进行康复性治疗的,须由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并报经办机构确认。根据郑州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第29条的规定:受伤职工在工伤认定之前的医疗费用,先由用人单位垫付;工伤认定后符合工伤医疗规定的费用,由经办机构予以报销。继续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经办机构向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结算。
  二、康复治疗费
  工伤职工需要进行康复性治疗的,须由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并报经办机构确认。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三、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四、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河南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2012年度郑州市职工平均工资41480元。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为每人每月1728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为每人每月1382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不低于每人每月1037元。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
  工伤人员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等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以往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以及“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改为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一支付。在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住院治疗,每人每天25元;在其他地区住院治疗,每人每天20元。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如工伤职工本人每月工资是3000元二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5000元,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本人发生工伤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高于郑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郑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计算。如果本人发生工伤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低于郑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郑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元。
  七、伤残津贴
  退出工作岗位的工伤津贴为:本人工资的85%,如工伤职工本人每月工资是3000元则工伤职工每月可以领取2550元的工伤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八、辅助器具费
  辅助器具费是指工伤职工为了生活方便或重新就业的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这项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由于《工伤保险条例》并没有对这种标准作出规定,可以参考相关的法律或者司法解释的规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规定的“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的“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工伤保险条例》中辅助器具赔偿金额的计算也应以“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九、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赔偿项目
  工伤医疗费用、康复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辅助器具费在我国的劳动保护赔偿的法律中有着较为详尽的解答。我国的相关劳动受害人员,只要凭证有效的工伤鉴定文件,就可以对工伤期间的医疗、饮食、一次性补偿进行相应的赔偿,还是希望您能够小心工作。
  
  
  


·医患纠纷的解决方法是什么?
      医患纠纷的解决方法是什么随着医患纠纷案例的不断发生,现在医生和患者之间的关系好像在大多数情况下形成了剑拔弩张的感觉。这是根本不利于我国医疗的发展的,当然作为医生来说,医疗上的一些知识都是非常专业的,在日常的工作当中,必须用自己的职业准则来要求自己才可以。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医患纠纷的解决方法是什么? 一、医患纠纷的解决方法是什么?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医患纠纷可以...


·非法行医处罚规定
      非法行医处罚规定 非法行医是指没有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从事医疗行为,这样的行为在农村是经常看见的,因为医疗行业充满着巨大的利益驱使,使得他们铤而走险。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非法行医处罚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非法行医处罚规定 根据《刑法》第336条的规定,非法行医罪,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医疗过错鉴定费承担原则是怎样的
      医疗过错鉴定费承担原则是怎样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34条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过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坚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 一、鉴定费用的承担原则 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收取司法鉴定费用,收费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司法鉴定的鉴定费仍然是按照,谁提出,谁预先缴纳的原则!因此,最终的鉴...


·解决医患有哪些
      解决医患有哪些部门,职责是什么 在发生医患纠纷的时候,我们一般是需要及时、理性的进行解决的,在进行解决的时候,我们是有一定的流程的,而且一般医院也是有专门的部门来进行辅助的。那么,解决医患有哪些部门呢?接下来,我们会为您介绍相关的部门以及部门的职责都是有哪些。 一、解决医患有哪些部门 解决医患有医患关系办公室 它们的职责是: 1、在院长、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医疗投诉、...


·申请保外就医的情况有哪些
      在对犯罪分子实际判刑开始执行的时候,要是符合了规定的情况,那么此时可以依法申请保外就医。我国对可以申请保外就医的疾病法律作出了规定,同时对申请保外就医的情况也是进行了限制的。那到底可以申请保外就医的情况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申请保外就医的情况有哪些 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况,不适宜在监狱...


·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最新规定有哪些内容?
      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最新规定有哪些内容? 一、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最新规定有哪些内容? 根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通知,已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一)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二)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


·上海医疗纠纷赔偿重点有哪些
      上海医疗纠纷赔偿重点有哪些?首先,上海市医疗纠纷鉴定按照以下情况处理: 1、人民法院受理的医疗纠纷案件一般统一委托医学会进行鉴定。 2、医学会认为无法鉴定的,人民法院认为确有鉴定必要的,可以另外组织鉴定。 3、医学会的选择由诉讼双方商定,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指定。鉴定不限于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进行。 4、医疗用品的质量鉴定由其他专业机构进行。 其次,是部分关于医疗纠纷的细则:...


·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设立的法律依据是怎么样的?
      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设立的法律依据是怎么样的?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设立的初衷是为了缓解医患纠纷,医务人员购买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发生医疗事故,出现医患纠纷后,患者能够直接向保险公司进行申请,获得相应的赔付。以下是的我们为您总结梳理的其法律依据及保险内容等相关内容。一、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设立的法律依据是怎么样的?根据《侵权责任法》第55条的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


·最新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及相关知识有哪些
      最新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及相关知识有哪些 当今社会,越来越多的医疗事故走进我们的视线,致伤致残甚至是致死,令人惋惜与遗憾,那当我们遇到医疗事故时,我们该怎么做呢?接下来,的我们带您了解一下最新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及相关知识介绍,让您有法可依,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


·工伤认定要有医院什么证明
      其实通常情况下,员工在遇到工伤以后,本来在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就是一个比较繁琐和漫长的过程。那么在这一过程当中,如果是员工个人进行申请的话,在提交工伤认定的资料当中,如果不能准备齐全将会浪费大量的时间。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工伤认定要有医院什么证明? 一、工伤认定要有医院什么证明?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


·能构成医疗损害责任的要件有哪些
      能构成医疗损害责任的要件有哪些? 百密总有一疏,在医疗救助时也不例外。现代医学技术日益提高,但是随之带来的还有医疗损害事故,在这之中,有人会不禁提出疑惑,医疗损害事故中的医疗人员到底拥有何种权利和与之相对应的义务。在本文中主要为您介绍能构成医疗损害责任的要件有哪些。 一、主要内容 1、医疗技术损害责任 医疗技术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从事病情的检验、诊断、治疗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