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买房过户需要带什么证件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买房过户需要带什么证件
  
  实践中,我们去房管机关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一)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房地产买卖契约一份及复印件一份。
  
  (三)房地产买卖申请审批表一份。
  
  (四)房屋产权登记申请书一份。
  
  (五)卖方身份证原件核对及复印件一份。
  
  (六)买方身份证原件核对及复印件二份。
  
  如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委托代理公证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二、房产过户要审核什么
  
  (一)房产过户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房产过户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四)房产过户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三、买房过户要注意什么?
  
  买房过户要注意:
  
  细节一:查询户籍状况
  
  在交易之前,置业者需要到公安机关查询交易房屋的户籍状况,当地派出所以及政府对外服务窗口均可查询。房屋的户籍通常是由该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管理的,一般情况下,公安部门会要求户主本人调取户籍材料,这时买方可以要求同卖方一起到派出所调阅。这个程序最好在交易前完成,一旦迁户有问题,可以拒绝购买。
  
  细节二:核实相关证件
  
  可以要求卖方出示户口本,并留存复印件,以确认房子的户籍状况。通过审查卖方的户口本,你能大致了解卖方家庭的户籍情况。
  
  细节三:明确违约责任
  
  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可以在合同上注明相关条款,就户口问题约定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把握两点:一是付款的时间,买方只有在确认所购房屋中的全部户口已经迁出时,才可以付清全部的购房款;二是违约责任的约定,明确了违约责任,就可以免除买方在损害方面的举证责任,买方就不必在诉讼中搜集证据证明自己所遭受的损害。
  
  买房如果没有实际办理过户手续,证明购房者还没有从法律上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这个时候肯定买房的目的就没有达到。而现实中,如果一直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话,其实购房者承担的风险也是很大的。至于买房过户需要带什么证件,上文已经作出了讲解。更多这方面的知识,你可以上本站网站进行具体了解。
  
  


·已经出租的房屋还可以出售吗
      已经出租的房屋现在又想要卖掉,是在现实生活中会经常出现的情况,而且因为房主卖掉自己租赁的房屋发生纠纷的情况也不在少数,那么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到底这个已经出租的房屋还可以出售吗?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已经出租的房屋还可以出售吗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已出售的房屋是可以出售的。因此,如果你急于套现或者因为其他情况想把自己已经租赁出去的房屋卖出去都是可以的。但值得注意...


·一、在哈尔滨南岗买房子买二手的得多少钱?
      一、在哈尔滨南岗买房子买二手的得多少钱?具体的金额的数目是需要根据卖房者和买房者之间的协议,关于二手房的价格都是可以进行协商的,个人买房后拿到的证件分别有购房合同,首付款收据,《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房屋他项权利证》等证件。二、具体见下文介绍:1、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此时需要注意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法定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条件
      法定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条件 (一)开发商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构成欺诈的 1.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 2. 开发商提供虚假的预售许可证明; 3. 开发商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4. 开发商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卖给第三人; 5. 开发商故意隐瞒所售房屋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满足上述五点其中的一点,买房人就有权解除合同,并且有权要求...


·父母去世后农村房屋怎么继承
      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继承,与城市房屋继承有很大的区别。城市房屋继承,不需要考虑继承人的身份,房屋产权和对应的土地使用权一并继承。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即必须是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此,农村宅基地房屋的继承则需要考虑继承人的身份问题。先说结论: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继承人需要具备村集体成员资格,房屋继承不需要村集体成员资格。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


·北京房屋租赁需要什么资料
      在北京租赁房屋成本很高,因此每个租客在租房子的过程中都会考虑很多的问题,以免今后发生不必要的麻烦,那么在北京房屋租赁需要什么资料?租房的时候有哪些问题需要租客考虑呢?今天,带着这些问题,我们给您做了以下相关的分析。 一、北京房屋租赁需要什么资料 1、租赁房屋需要验明房屋的产权证,房主本人身份证,确认是否有权利租赁房屋。 2、房屋邻居都是什么人,是否会影响以后的居住。 ...


·其实在拆迁改造的过程当中,有的时候虽然说都属于回迁房,但是性
      其实在拆迁改造的过程当中,有的时候虽然说都属于回迁房,但是性质可能就不一样.而且近几年来,因为购买回迁房而引起的住房合同纠纷实际上也为您提了一个醒。在购买回迁房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回迁房有没有国家颁布的房产证。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回迁房有没有房本是否有规定? 一、在我国回迁房有没有房本是否有规定? 回迁的如果是商品房,当然有房产证,契税证明,出入性质土地证。 回迁的如...


·房价越来越高,房屋租赁引起了全城的激烈讨论,我国大部分城市相
      房价越来越高,房屋租赁引起了全城的激烈讨论,我国大部分城市相继出台租售同权的政策,以维护承租人的合法权利,也进一步规范了房屋租赁市场的运营。但随着租售同权政策的进一步深化,租赁房租会不会上涨?下面由我们来为您简单讲解一下。 一、租售同权后房租会不会上涨 首要,租售同权是建立在交纳当地社保年限基础上的同权,并非是你租一套房子就能够享用本地人待遇了。这样做能够处理当地养老金缺口...


·房屋强拆有补偿吗
      有补偿。具体标准是,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


·限购房和不限购房区别
      限购房和不限购房区别是什么,在购买房子的时候,通常会因为限购令的影响而产生两种房子,一种是限制购买的,也叫做限购房,还有一种是不受限制的,即不限购房,那这两种有什么区别吗,下面我们对其进行整理,为您解决疑问。限购房和不限购房区别一、目的不同中国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应该遵循的原则是对市场干预最少、符合行业发展规律从而有利于长期稳定发展的政策体系。为此,在加强住房保障之外,在中心城市...


·签了购房居间合同,有效吗?
      签了购房居间合同,有效吗? 一、居间合同的概念 居间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接受他方的委托,并按照他方的指示要求,为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订约提供媒介服务,委托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居间合同中,接受委托报告订立合同机会或者提供交易媒介的一方为居间人,给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424条的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


·根据法律规定房屋继承有时效吗?
      根据法律规定房屋继承有时效吗?根据法律规定房屋继承有时效,遗嘱继承在本质上是财产所有权的流转,所以遗嘱继承的效力会受到财产所有权效力的影响。为了促进财产流转,充分利用财产,不让财产承受人躺在权利上睡觉,国家对遗产承受人继承权利的保护期限作了一定的规制,表现在:第一,对受遗赠人接受遗产期限作了规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第2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