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二手房屋装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二手房屋装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二手房屋装修的注意事项中,我们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二手房装修的内容一般包括基础的水电线改造、墙面翻新、吊顶处理、地板翻新、门窗翻新等基础工程,但由于建筑时间过久,很多二手房在拆改的过程中极易出现问题,这给施工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相对于新房装修,二手房装修无疑在设计和施工上都增加了难度。
  
  2、有时原装潢会遮掩很多缺点,因此在购房时,最好从外立面到楼道,从墙体、地面到门窗、管道,认真观察每一个细节。了解房子整体结构情况,房屋有无破坏结构的装修,有无私搭、改建。对此要多与业主进行沟通,了解住宅的内部结构,包括管线的走向、承重墙的位置等等,方便日后的重新装修。
  
  3、二手房装修是一个系统工程,所以装修前制订详细的装修计划,是十分必要的。免得装修过程中增项,或者干一步想一步,没有统筹安排,钱只能越花越多。二手房不同于新房,装修首先要进行拆除工作,但要注意不要把旧的全部砸掉,而且拆除的部分材料是可以再利用的,设计二手房的装修,最关键的是要避免砸坏承重墙,由于旧式户型开间过小,空间紧凑,装修设计存在一定局限性,不妨尝试利用后期家居配饰,来达到扩张空间的作用;最好在装修过程中体现节能的理念,一旦更改不仅需要更换大部分管材,还需要合理分割空间位置,这时一定要选择节能产品。
  
  二、装修合同要怎么写
  
  1、明晰合同主体
  
  合同中应首先填写甲方、乙方的名称和联系方法。此处应注意一个细节,很多公司只盖一个有公司名称的章,您必须要求装饰公司将内容填满,并进行核对。您还应注意签订合同的装修公司名称,是否与合同最后盖章的公司名称一致。
  
  如果不符,必须问明二者之间的关系,并在合同上注明。如此做的理由是一旦发生纠纷,一定要有装修公司比较完整的法人登记情况,以备将来投诉或起诉,省去查询的麻烦,而且能够找到确切的责任承担者。
  
  2、明确监理概念
  
  合同中规定了可以实行工程监理,“工程监理”是指监理人受消费者即甲方的委托,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监督和管理的活动。“监理人”是指取得监理资格证书,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监理事务所或单位。由此可以看出,作为工程监理人,其身份是独立于装修公司之外的。
  
  3、收齐书面文件
  
  经双方认可的工程预算书以及全套设计、施工图纸,均为合同的有效构成要件。有些装饰公司在与消费者签订装修合同时,这些书面文件不齐全,给以后进行家装工程带来了隐患。
  
  4、明确权利义务
  
  合同中规定了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甲乙双方应做的工作。对于消费者来讲,尤其应注意合同中规定的下列几项:为确保建筑物安全,不能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果拆改原建筑物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的,应负责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如果在施工期间,该居室仍被消费者部分使用的,消费者应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5、增减项加入合同
  
  目前在装修工程的实际履行中,增加施工项目的现象很多。一些装修公司开始有意把报价做得很低,然后在开工后逐步增加,让消费者无法再找另外的装修公司,只好同意他们的要求,使得最后的装修总价远远超出初始报价,所以消费者在合同签订时,如果经过多方了解,再自己将所支出的费用结合居室面积及施工项目是合理的前提下,对工程项目变更应谨慎。
  
  6、确认材料供应
  
  鉴于装修材料品牌及价格等因素,目前大部分装修公司都建议消费者选择“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即合同中规定的第二种方式进行施工。那么在材料供应上,双方都应负一定的责任。消费者有义务按约定提供材料,并请装修公司对自己提供的材料及时检验,并办理交接手续。
  
  7、规定工期延误如何处理
  
  如果出现工期延误问题,消费者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对待:
  
  第一种情况是双方均不承担责任的:工期延误的原因是由于合同中第八条第一项的原因,即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不可抗力,及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在消费者即甲方确认的情况下,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种情况是乙方不承担责任的: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由乙方即消费者负担,工期顺延。
  
  第三种情况消费者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即违约责任中规定的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应向装修公司支付违约金。
  
  最后一种情况是因装修公司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装修公司应向消费者支付违约金。
  
  综上,是有关“二手房屋装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以及“装修合同要怎么写”的材料,而在装修中我们可能也会遇到其他问题,例如:验收工程的问题,合同中规定:“如未办理验收手续,消费者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消费者负责。”这意味着如果未验收,消费者就开始使用装修房屋或入住,一旦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因装修现场的破坏使质量问题责任不易界定,装修公司可依据此规定免除责任。所以为了您最后能够住到舒适的房屋,建议您在签订装修合同时,咨询房产方面的专家律师。
  
  


·房屋产权到期续费是一年一续吗?
      房屋产权到期续费是一年一续吗?产权到期可以自动续期,但续期的费用并没有明确规定,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是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金来延续使用年限的,但是就住宅70年产权到期自动续期和40年产权到期按法律规定办理暂无明确细则,要缴纳多少费用,怎么缴纳都没有明确规定。《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以后,如果土...


·一、租赁的房子到期了怎么要房租?
      一、租赁的房子到期了怎么要房租? 按合同约定要房租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如果房东同意该租客继续租用该房屋,比如未要求搬出该房屋并继续接受支付的租金,可以认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合同性质变为不定期租赁合同,建议保留租金收条等支付租金的凭证。 ...


·怎么认定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
      怎么认定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房地产开发商取得了预售资格后,可以将尚未修建好的期房进行出售,此时签订的是一份商品房预售合同。那么您知道这个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1、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合同无效。但是起诉或申请仲裁前已取的,有效。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预售许可证是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的法定前提条件,没有取得预...


·一、买房合同履行期间买方离婚是否算违约?
      一、买房合同履行期间买方离婚是否算违约?对于买房合同履行期间中离婚,是否违约,需要根据约定进行核实确定。如果当事人存在约定的违约行为的,需要根据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另外,对于违约责任,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要求人民法院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


·买房子贷款20年和30年的概括房价上涨
      买房子贷款20年和30年的概括房价上涨,一套房总价太高,很少有购房者能全款买房,那么贷款买房就成为了很多购房者上车的唯一途径。多数人在选择贷款年限时,可能在30年和20年之间徘徊,面临这个问题,很多人都说“贷款年限越长越好“,然后就毅然决然选了30年,这样真的对吗?越长的年限每月还款压力越小不少人买房是为了结婚,但买房后还要面临结婚生子购车等一系列支出,这对于一对年轻夫妻甚至两...


·离婚协议关于关于房产债务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协议关于关于房产债务的规定是什么?离婚协议关于关于房产债务的规定是可以由双方当事人来自主的协商,离婚协议书必须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才能生效,所以签了协议但还没到民政局办理手续的夫妻们还有挽回和反悔的机会,在没有办理离婚手续之前,一方反悔的,就不发生效力。任何一方都有权利对于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反悔。同时,正因为离婚协议在办理离婚手续一刻起生效,所以签订离婚协议书一定要谨慎,...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加名管用吗?
      您都明白的事,房产证是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一个重要凭据。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有人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姓名,因此许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加名管用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房产证加上自己的名字有这几种方法目前房产证上加名字也要分情况:若是夫妻之间加名字或去名字,不收取契税。但需带好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这三类证...


·哪些情形下商品房能够预售
      哪些情形下商品房能够预售一、哪些情形下商品房能够预售 商品房预售,指房地产开发商将尚未开始建设或者是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购房者,由购房者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又称“楼花买卖”。在我国,涉及商品房预售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因商品房预售后正式交付房产前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实践中较容...


·一、奶奶去世了房子财产由爷爷分配吗?
      一、奶奶去世了房子财产由爷爷分配吗? 奶奶去世了房子财产不是任由爷爷分配的,爷爷只是法定继承人之一,除非奶奶生前有遗嘱。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


·一、买房子银行流水打多久?
      一、买房子银行流水打多久?1、一般来说,在买房贷款时,会需要借款人提供半年以上(包括半年)的银行流水。有时候可能也会只需要3个月左右的银行流水。2、不同的银行对银行流水的时间要求会有不同的规定,具体的数据可能会因人而异,不同的人可能都会有所不同,在你进行房贷借款的时候,你可以问一问银行的工作人员,以银行的工作人员的回复为准。3、达不到此要求的银行流水也并非就一定不能办理房贷,如...


·小产权房被拆除有补偿吗
      小产权房被拆除有补偿吗对于小产权房在拆迁过程中能否获得拆迁安置赔偿,分为两种不同情况。(一)小产权房的性质是属于履行了审批手续的房屋,但是集体经济组织在安置本集体民过程中擅自扩大了销售对象由于根据现行法律和政策,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得购买在集体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因此买卖合同归于无效。在此情况下,应首先认定所涉小产权房的权人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属于宅基地使用人,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