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苏州他项权证在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夫妻在所在地办理他项权证的时候,只需要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办理规定,提交对应的材料,同时符合办理他项权证的条件即可。那么夫妻苏州他项权证在办理需要什么材料?这就涉及到本文的主要知识点,下面跟随我们一起讨论。
  一、夫妻苏州他项权证在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夫妻苏州他项权证需提供的资料:1、房地产抵押申请表;2、抵押人身份证;3、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或未婚证明;4、借款抵押合同;5、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6、房屋评估报告书或抵押物价值协议书;7、委托办理的,受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
  二、他项权证
  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 所谓他项权证,是一个土地产权相关的术语,和我们讲的认股权证是两回事。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根据担保法第五十二条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土地他项权证》是土地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土地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总所周知他项权证是一个土地产权,如果办理他项权证,处理满足其基本条件之外,还需要有足够的材料。因此了解有关夫妻苏州他项权证在办理需要什么材料,在办理的时候就会避免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同时能更加简便的办理。
  
  
  


·离婚赔偿女方15万多吗、合理吗?
      离婚赔偿女方15万多吗、合理吗? 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夺;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修正后的民法典增设了离婚时的损害赔偿制度,因一方的法定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另一方依法享有赔偿请求权,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第一,重...


·终审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离婚,属于夫妻双方因各种原因实在无法共同生活下去了之后的最佳选择。离婚有多种方式,一种是双方和平协议离婚,这种离婚影响最小;另外一种就是,双方分歧比较大,只能通过诉讼进行离婚,有可能会经过多轮诉讼才离成。终审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下面我们就给您分析下。 一、关于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如果没有夫妻感情破...


·一、丈夫家暴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一、丈夫家暴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丈夫有家暴行为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妻子在理论上可以多分得财产,因为按照婚姻法的立法精神,人民法院在审理夫妻共有财产分割案例时,要偏向照顾无过错一方。而且,妻子作为被告方在分割完毕夫妻共有财产之后,还能向丈夫索要精神损失和人身损害赔偿及其他损失。家暴离婚的无过错一方在财产分割时,只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就可以多分得财产。1、赔偿精神损害。按照《婚姻法》的...


·四川省广安社会抚养费怎样征收?
      社会抚养费是指向不符合生育条件但生育子女的居民征收的费用,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不同的地方对于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是不同的。那么,四川省广安社会抚养费怎样征收?社会抚养费存在的问题又有什么?我们将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四川省广安社会抚养费怎样征收? 四川省的社会抚养费收取标准参看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三、四条 收取一定数额社会抚养费: 第四十二条 不符合法律和...


·离婚后一定要分清抚养权吗
      离婚后一定要分清抚养权吗 一、离婚后一定要分清抚养权吗 一定要分清,离婚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由双方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以及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双方均要求抚养的,一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


·婚前购房,婚后加名,离婚时如何分割?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 房屋权利的取得以登记为准。即便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 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


·一、未婚男女登记结婚手续?
      一、未婚男女登记结婚手续有哪些男女双方符合民法典的规定,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一)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


·离婚孩子抚养费付多少钱?
      要是父母离婚的话,则此时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也是不会改变的。而这种情况下,一方没有获得孩子的抚养权,但此时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通过这样的方式履行自己的扶养义务。那您知道父母离婚孩子抚养费付多少钱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付多少钱?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


·结婚22年想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有的人认为夫妻结婚达到了一定时间之后,那么个人婚前的财产就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其实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也就是说在我国并不会存在这一情况。因此即使是结婚22年的夫妻想要离婚,此时个人的财产仍旧属于个人财产,那一般结婚22年想离婚财产怎么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离婚财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需要分割哪些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是指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离婚法律救济制度指的是什么?
      如今,离婚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的普遍存在现象,我国法律为了解决离婚后,经济较为困难或者存在其他原因的弱势群体,制定了离婚法律救济制度。那么,离婚法律救济制度指的是什么?我们,整理相关资料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离婚法律救济制度指的什么? 离婚救济制度是法律为离婚过程中权利受到损害的一方提供的权利救济方式,或者是为弱势一方提供的法律救助手段,为了加强对弱势群体的保护以及强化他们的...


·相信大家对于税收并不陌生。我国制定了各种税收各类,在日常生活
      相信您对于税收并不陌生。我国制定了各种税收各类,在日常生活中也充斥着各种税收,其中房产税是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个税种。房产税是向房屋产权人征收的一种税费,各地都有各自不同的房产税政策,那南京房产税费政策是怎样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 一、南京房产税费政策是怎样的? 目前,南京还暂未开征房产税,最新房产税征收标准可参考其他试点城市。其中,中国房产税试点城市主要为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