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建筑行业、制造行业等行业中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在建筑行业、制造行业等行业中,工作人员比较容易因为意外情况而造成人身伤害,当在工作场合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时,劳动者应该在规定的时间中进行工伤认定,以确定工伤的程度和标准,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赔偿要求。但是很多人并不清楚出现工伤问题时工人应该到哪里做工伤鉴定,也不太清楚工伤鉴定的流程是什么,本文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工地受伤工伤鉴定到哪个部门。
  
  工地受伤工伤鉴定到哪个部门?
  
  1、《工伤认定办法》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规定》指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3、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程序
  
  1、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
  
  2、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3、《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4、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
  
  5、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
  
  6、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7、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
  
  8、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9、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劳动者在进行工伤认定时,可以由用人单位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也可以由个人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进行工伤认定需要携带的材料主要有工伤认定申请书、劳动者的身份证件以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等。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将对员工的伤情进行鉴定,出具工伤认定证明,用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我国违法建筑可以强拆吗?
      我国违法建筑可以强拆吗?我们身边存在着各种违法建筑。对于违法建筑一般是要进行拆迁的,再我们理解里面,拆迁时必须要户主同意的,那么,我国违法建筑可以强拆吗?那哪些部门有权拆除违法建筑呢?可能很多人对此就不是很了解了,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进行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我国违法建筑可以强拆吗?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拆除违法建筑将不予以拆迁补偿,即允许强拆。因此,对违法建筑的认定查处也就格...


·以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起诉书的诉讼主体一般是谁?
      以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起诉书的诉讼主体一般是谁?(一)业主和物业使用人1、业主。《物权法》未对业主的概念进行界定。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6条的规定,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1条:依法登记取得或者根据物权法第二章第三节规定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人,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业主。基于与建设单...


·违规建筑高空坠物有法律责任吗
      违规建筑高空坠物有法律责任吗《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理论上认为,整个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有对自身周边环境的安全义务,这一点与人们有共同维护社会善良风俗义务是相似的。此种...


·福建建筑人员信息公开在哪个网站查询
      福建建筑人员信息公开在哪个网站查询 一、福建建筑人员信息公开在哪个网站可以查询? 福建建筑人员信息公开可以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企业和人员信息公开平台上查看。在该网站可以查看福建省建筑人员的相关信息,包括该建筑人员的注册执业证书类型及等级、注册专业、注册编号、注册证书编号和所在单位等等。 二、建筑施工员报考条件和等级 1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 1 )本专业或相关专...


·一座建筑的出现
      一座建筑的出现,人们往往对其外观以及内部构造投以更多的关注,但是对于建筑者丝毫没有概念。比如,很多人不清楚什么是发包,发包人指什么。这些名词往往难以引起您的关注。那么,建设工程发包人是什么?今天,本站我们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什么是发包? 发包是指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一并交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或者将建设工程勘察、...


·建筑公司资质挂靠属于非法行为
      建筑公司资质挂靠属于非法行为 我们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内容如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也就是说,在我国法律上是禁止建筑公司资质挂靠的,建筑公司资质挂靠属于违法行为。 二、建筑公司资质的标准分类: (一)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一二三,三类...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哪三种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哪三种根据《物权法》规定,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了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一是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即业主对建筑物内属于自己所有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门可以直接占有、使用,实现居住或者经营的目的;也可以依法出租、出借,获取收益和增进与他人感情;还可以用来抵押贷款或出售给他人。二是对建筑区划内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即每个业主在法律对所有权未作特殊规定的情形...


·以个人名义进行劳务承包所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无效
      《建筑法》第十二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三条进一步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


·建筑公司法人职责是什么?
      建筑公司法人职责是什么? 建筑公司负责开展商品房项目建设,一般规模都比较大。在建筑公司内部,总经理或者董事长担任公司法人。作为公司对外形象代表,公司法人不是好当的,要对公司经营情况负责。建筑公司出现违规操作,法人脱不了干系。那么,建筑公司法人职责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建筑公司法人职责是什么? 1、研究并决定公司的经营、经济等决策,并对公司的重大经营和经...


·对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有哪些权
      对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有哪些权根据《民法典》规定,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了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一是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即业主对建筑物内属于自己所有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门可以直接占有、使用,实现居住或者经营的目的;也可以依法出租、出借,获取收益和增进与他人感情;还可以用来抵押贷款或出售给他人。二是对建筑区划内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即每个业主在法律对所有权未作特殊规定的情...


·当代社会,在中国建筑对于我们的日常生活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当然
      当代社会,在中国建筑对于我们的日常生活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当然对于建筑方面的规定也是有的,比如说在中国存在着建筑法,但是实际上很多人并不知道建筑法的条文规定,那么在中国建筑法全文的内容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