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定罪与量刑分别是怎样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实践中有些行为虽然被认定为违法行为,但因为没有达到规定的程度,自然就不能按照刑事犯罪来处理。可以说区分罪与非罪的关键所在。现实中一般是现有定罪然后才会量刑处罚。那这个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定罪与量刑分别是怎样的呢?各位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定罪是怎样的
  (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既然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在认定这种犯罪时,就必须严格掌握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特定要件,不能盲目扩大解释,也不能任意缩小其范围,混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导致定罪不准,量刑不当。(二)区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以及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界限。区别两者的标准是看使用危险方法实施犯罪,是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如果犯罪分子使用的危险方法,杀人、伤人或毁坏公私财物,其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就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其行为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依照本法第232条、234条、275条的规定,分别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
  二、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依照本条和本法第115条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条文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工厂、矿场、油田、港口、河流、水源、仓库、住宅、森林、农场、谷场、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各位可以适当了解一下。对于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其实主要认定具有这样的行为,那么一般就会被认定为犯罪。也就是说此时即使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也是会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结合《刑法》中的规定,这个时候一般是在3-10年有期徒刑之间进行处罚。但如果情况严重的话,那么最高可以对行为人判处死刑。
  
  
  


·绑架罪与抢劫罪竞合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在某种程度上绑架罪与抢劫罪这两种情况都是实施暴力和胁迫等行为,它们有共同的目的就是非法占有他人的财物,但是如果当事人同时触犯了两种罪的话,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您知道绑架罪与抢劫罪竞合该怎么办呢?它们的区别在哪些?请跟随我们一起去具体的了解一下吧。 一、绑架罪与抢劫罪竞合的处罚 首先,绑架罪与抢劫罪的处罚,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第二百三...


·伪造签字是否要负刑事责任
      伪造签字是否要负刑事责任 一、伪造签字是否要负刑事责任 伪造签名要依据伪造签名的目的而确定法律责任。如果是用于诈骗的,可以按合同诈骗罪、诈骗罪等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公民泄露个人信息罪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现代社会里面经济的发展十分迅速,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由此个人信息也很容易就会被侵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主体可能是单位也可能是个人。其实公民泄露个人信息罪并不是刑法所规定的罪名,而是与侵犯以及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相关的。下面我们来了解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相关的内容。 一、 公民泄露个人信息罪 相关内容 公民泄露个人信息罪其实并不是刑法所规定的明确的罪名,与其相关...


·遗弃罪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日常生活中,遗弃罪行为是较为常见的,但是并非所有的遗弃行为都会构成遗弃罪。为了保护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人能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一些刑事法律规范,对遗弃罪的构成、处罚等进行了规定,你是否知道遗弃罪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遗弃罪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遗弃罪(我国刑法第261条),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


·被抓到容留一般多久判刑?
      相关法律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百六十一条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


·妨害动物防疫罪既遂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妨害动物防疫罪既遂处罚规定是怎样的?妨害动物防疫罪既遂处罚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妨害动物防疫罪的立案标准《...


·南京市盗窃罪量刑标准
      偷东西是我们在生活中比较常见的行为,但对于这样的行为并不一定就构成了刑法中规定的盗窃罪,此时必须要满足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与立案标准后,我们才能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此时,在不同的地区关于盗窃罪的量刑都还有所不同,下面我们就一起看看南京市盗窃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南京市盗窃罪量刑标准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


·私募基金管理人非法集资是否会犯罪,基金成立的条件?
      私募基金管理人非法集资是否会犯罪,基金成立的条件?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非法集资会构成犯罪吗? 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行为实质所在。 (一)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这里要特别强调法律拟制人格主体——单位,否则,我们将无法对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的单位(既可以是...


·诽谤罪与侵犯名誉权的区别有哪些?
      诽谤罪与侵犯名誉权的区别有哪些?1、主体不同。侵害名誉权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诽谤罪的犯罪主体和被害人,只能是自然人;2、主观方面的区别。侵害名誉权的主观过错,故意、过失均可构成。诽谤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3、行为方式不同。构成诽谤罪的行为方式,一般是比较严重的,因此不再被认为是普通的侵害名誉权的方式;4、危害后果不同。诽谤罪的危...


·刑事诉讼法最高检规则未成年人讼程序有哪些?
      少年强则国家强,因此对于未成年人的教育应从小抓起,对处于叛逆期的青年更应该加强对他们法律知识方面的教育。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难完全避免青少年犯错误,下面我们来给您普及一下刑事诉讼法最高检规则未成年人讼程序有哪些?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四百八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应当指定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检察人员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第四百八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后,应当...


·指南针刑事诉讼法最新司法解释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是我国惩治犯罪,量刑的重要法律,它有很多关于刑事犯罪的内容以及相关规定。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进步,相关法律制订部门也对刑事诉讼法做了相关的修改和补充。那么,指南针刑事诉讼法最新司法解释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刑事诉讼法最新司法解释 第一条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