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律师事务所非诉讼委托合同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会因为一些事情与之前约定的不相符后,那么双方的当事人就可以就这件事情发生纠纷,那么发生纠纷后,我们可能会选择通过向法院提出诉讼的手段,也可以通过委托其他代理人来帮助当事人进行调解和协商,那么律师事务所非诉讼委托合同的范文该如何书写? 我们为您整理出了一篇范文供您参考。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依照《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互惠诚信的原则,以忠诚履行合同为宗旨。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1、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解决经济纠纷的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为甲方办理委托事宜,同时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相关解决经济纠纷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根据甲方提供的债权证明和债务人的情况,经协商鉴定,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作为独家代理!
  
  负责收回债务人 的欠款。
  
  共计人民币 元,小写¥ 元。
  
  其中本金是 元。利息是¥ 元。
  
  2、 委托费用的支付方式:
  
  1、寻人查址费:债务人下落不明,需要乙方查找,则乙方需收取寻人查址的调查服务费,总计: 元。此费为单纯的寻人查址费,不含在劳务费内。
  
  2、差旅费:债务人在外地(上海市区以外的地方),则乙方需要收取甲方的差旅费
  
  元。此费不含在劳务费内。
  
  3、财产调查费:甲方如需乙方调查债务人的财产,则乙方收取财产调查费(房产、车产等)总计: 元。此费不含在劳务费内。
  
  4、劳务费:甲方能准确提供债务人下落,则乙方七天不收取任何费用,后期按成功后收费。标准为:按收回款债 的比列收取劳务费,不成功则乙方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在委托期内,甲方不得擅自介入,不得无故终止合同,不准许委托第三方办理。甲方不得单方面与债务人私自达成任何协议,更不能串通债务人损害乙方的劳务费利益。甲方必须如实提供乙方欠款公司、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个人具体的情况及纠纷原因。如果甲方违约,需要向乙方赔偿名誉损失费,费用为本经济纠纷的标的。
  
  四、自本合同签订之日 年 月 日起止 年 月 日止,在此期限内乙方负责完成甲方的委托工作。如果乙方工作有实质进展,本合同自动延期。该期限满后如甲方需终止,则甲乙双方办理终止手续,收回协议及相关资料。如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另行协议。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其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应。望双方严格遵守、执行。
  
  六、补充事项: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委托方:
  
  受托方:
  
  因委托方事务繁忙,现特委托朋友(受托方)在委托方与 事件中,作为委托方全权代理方。负责收回债务方的欠款,所做出的一切决定我均认可。
  
  希望债务方和各个有关方面,给予配合和支持。盼此事得以快速、完美的解决。
  
  委托方确保上述委托一切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委托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委托方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在委托代理人时,也会有两种委托的方式,一种会是一般授权,另一种是特别授权,那么这两种不同的授权方式,最大的区别就是具体能够行使的权利是不同的,希望以上的回答会对您有所帮助。
  
  
  
  


·赠与合同是什么?
      赠与合同是什么意思 ?一、赠与合同是什么意思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等,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 1)赠与合同是一种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


·合同法诉讼时效期中断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合同法诉讼时效期中断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诉讼时效中断之后的重新计算需要从诉讼时效的期间为开始进行重新计算。在行使诉讼时效时要以权利人不行使权利作为前提。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的原因是因为在诉讼期间,由于缺少要件,已经进行的诉讼应该归于无效。在这里权利人请求所指的是权利人于诉讼外所请求的义务。1.概念。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因有与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相反的事实,使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失去效力,...


·合同无效怎么承担责任,合同无效有哪些责任
      合同无效怎么承担责任,合同无效有哪些责任当一份合同中出现了主体不合格、内容不合法以及不是真实意愿表示的话,那么就会造成该合同的无效。合同无效的势必会对当事人的利益造成影响,那么合同无效怎么承担责任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合同无效有哪些责任当事人因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返还给对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是我国法律...


·合同欺诈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欺诈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4条的规定:犯合同诈骗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投,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


·合同法中定金合同是无偿合同吗?
      合同法中定金合同是无偿合同吗? 一、民法典中定金合同是无偿合同吗? 定金合同不是无偿合同,定金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它具有合同的共性,同时它又具有合同共性以外的特征。 1、从属性。定金合同属于从合同的一种,从属性质表现为:定金合同的有效以主合同之有效为前提,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必然无效,而定金合同无效,主合同并不因此无效。 2、实践性,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它是以定金的交...


·赠与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赠与合同是要式合同吗?如何理解要式合同? 一、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的区别 区分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的主要意义在于,某些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合同形式的要求可能成为影响合同效力的因素。 1、要式合同是指合同的成立须具备特定形式的合同:不要式合同则指合同的成立无须具备某种特定形。 2、所谓要式合同,是指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或手续订立的合同,与此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为不要式合同,即法律不要...


·买卖合同违约金最高可达到多少
      买卖合同违约金最高可达到多少一、买卖合同违约金最高可达到多少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以调整到实际损失的130%为原则,以体现违约金的惩罚性。法律对于违约金的最高限度并没...


·书面合同效力是什么意思 一、书面合同效力是什么意思?
      书面合同效力是什么意思 一、书面合同效力是什么意思? 合同效力是指合同对双方当事人的法律约束力。合同可以分为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 (1)有效合同,一般来讲合同双方当事人肯定希望签订的合同是有效合同,有效的合同,对合同签订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实际中经常出现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况,这会给一方当事人带来损失的。 (2)无效合同。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当然无效...


·怎么确定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怎么确定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一、合同纠纷管辖的一般规定 (一)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规定的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二)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 (三)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以下合同的具体...


·合同无效违约金的效力是否存在
      一,合同无效违约金的效力是否存在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有三种条款是有效的:1、合同中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2、因合同无效返还由该合同取得的财产;3、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责任。争议解决条款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如果双方发生争议,是选择仲裁还是诉讼等。无效合同中关于违约金条款,是先有约定,违反约定才会适用本条款追究违约责任,现在...


·单方面终止合同违约吗?
      单方面终止合同违约吗? 一、单方面终止合同违约吗? 需要根据实践中当事人解除合同的情形来判断,如果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在法定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下,单方面解除合同就不属于违约。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