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购买期房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1。弄清开发商的“老底”



  

  购房者应对开发商的资质、资信和商品房的证件进行缜密的调查了解,这至关重要。选择信誉高、实力强、业绩好的开发商可以降低业主的购房风险。



  

  购买房产时,购房人应尽量主张看原件,因为复印件比较容易篡改和伪造。除此之外,常见的欺诈手段还有用一期项目手续卖二期商品房或用甲手续卖乙方商品房等。



  

2。把牢房屋产权证



  

  在期房纠纷中,很多是关于房屋产权证的发放期限的,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登记机关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登记机关在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后,凡权属清楚、产权来源齐全的,登房机关应在受理登记后即颁发房屋产权证。也就是说,造成房屋产权证迟迟办不来的原因一般在于开发商,比如,开发手续不健全、欠缴土地出让金、程序有误等,一旦属于这种情况,购房人要提高警惕。



  

3。重视“不可抗力”



  

  延期交房是商品房交易中的一个突出问题,为避免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经常以不可抗力为借口。为防止这方面的损失,购房人在签约时,一定要对涉及到不可抗力的有关条款给予高度重视。



  

4。一分一厘算面积



  

  对于期房购买人来讲,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存在误差不可避免。很多时候,实测面积要比暂测面积高出许多,遇到这种情况,购房人可能会损失预购契约中约定的 “误差面积”的相应价款。与房屋面积有关的另一个引起争议的问题是房屋使用率与售楼说明书房产平面图不符。为避免处于被动境地,购房者可以这样自保:在契约中约定,误差率超过±0.5%时,购房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并追究法律责任。



  

5。谨慎签署管理公约



  

  物业管理收费混乱已成为业主投诉的一个热点。为防止这方面的问题,在开始签订合同时就要注意,身为业主,一定要明白自己有权对不平等的合约提出修改意见,一时大意可能会引来长久的烦恼。



  

6。在房屋质量上较真



  

  房屋质量及保修是一个极为敏感的问题,它常常会引发购房人与开发商的冲突,为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建设部门专门下发了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的规定,目前,该规定已正式实行。


·对于那些房屋被拆迁的人而言,此时由于暂时没有可以居住的房屋,
      对于那些房屋被拆迁的人而言,此时由于暂时没有可以居住的房屋,因此有些地方的政府会提供安置房给这些人使用。对于安置房,有的人也会将其出售。那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安置房是否可以进行买卖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安置房? 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


·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买房属于共同房产吗
      如果男方或女方在婚前自己独立买房的话,可能比较困难,因此有的人就选择在婚后用共同财产买房。那么使用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买房的,此时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房产吗?如果你对此也不是很清楚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一、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买房属于共同房产吗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合同到期租客要对房东提前多久说不租了?
      合同到期租客要对房东提前多久说不租了? 一、合同到期租客要对房东提前多久说不租了?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不租赁房屋的,要提前多少天通知房东是没有规定的,但一般是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 《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


·一、在上海房屋网签租赁备案怎么办?
      一、在上海房屋网签租赁备案怎么办?在上海房屋网签租赁备案的流程是携带相关资料到上海市房屋租赁服务管理中心办理备案登记,如经过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成交的,应通过上述机构和企业办理网签手续;如租赁当事人确属自行成交的,可到房屋所在区住房租赁服务中心(即各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网签手续。申请国有土地上住房租赁合同网签的,出租方和承租方应当共同到场(如出租方和承租方为自然人且有...


·我国普通公民根本就没有能力全款买房,因此绝大多数的情况之下,
      我国普通公民根本就没有能力全款买房,因此绝大多数的情况之下,买房的话还是首先要考虑房子的首付。肯定公民决定好要买的房以后,是要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的。不过购房合同的签订时间也有约定,很多公民在交了首付以后,就开始担心,买房子交了首付什么时候签合同?一、买房子交了首付什么时候签合同?1、按照认购协议书上约定的时间签订协议。2、如果认购书上没有约定时间,可以和开发商达成一个补充协议...


·一方的私房钱应该属于哪一方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就是要对财产进行分割,但这里的分割仅仅只能对共同财产做出分割,如果是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肯定也就不可以主张分割了。那在夫妻离婚时一方的私房钱应该属于哪一方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没有明确有效的约定,私房钱是夫妻共同财产相较于西方家庭生活中对“自我”的强调,我国家庭生活中夫妻的关系一般更为紧密,而这种紧密主要体现在经济上的“捆绑”和“共享”。在普遍...


·集体房产证能继承过户吗?
      集体房产证能继承过户吗? 一、集体房产证能继承过户吗? 集体房产证不一定能继承过户,集体房产证想要过户到购房者个人名下,必须要知道原房主是否有房权证,如果没有,需要必须办好原房主的房屋产权证,并且经单位同意后才能通过过户转到购房者名下。 集体房屋主要有以下限制: 1、办好原房主房权证、必须经单位同意后过户; 2、购房者以后卖房须经单位同意; 3、小产权只能经单位同意...


·一般进行房屋租赁的,当事人之间都会就租房的期限作出明确的约定
      一般进行房屋租赁的,当事人之间都会就租房的期限作出明确的约定,同时还会把约定好的租赁期限一并写入所签订的协议当中。虽然具体的租房期限由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但我国法律却对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高期限作出了限制。那到底是如何对房屋租赁合同期限规定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房屋租赁合同期限规定是怎样的 房屋租赁期限,是指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房屋的期限。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


·婚前承租公房,离婚时如何分
       虽然房改政策已经实行了很多年,但是还是有很多公房没有上市,广大居民只有公房的承租权。不过即使没有所有权,公房毕竟也能遮风挡雨、安身立命。因为夫妻离婚时对公房的争夺也很激烈。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婚前承租公房,离婚时如何分呢?以下是对这个问题做的具体介绍。 一、婚前承租公房,离婚时如何分 (1)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公房权益。...


·房屋拆迁补偿的形式有哪些
      房屋拆迁补偿的形式有哪些 一、拆迁补偿的形式有哪些 目前,从各地实践的情况来看,拆迁补偿的形式有三种,即产权调换、作价补偿和产权调换与作价补偿相结合。 (一)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异地或者原土地上再建设的房屋与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交换,被拆迁人原来的房屋被拆迁后仍然保留相应的房屋产权。产权调换对于拆迁人来说有影响余房率的负面作用,但是有利于保护被拆迁人的房屋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房产继承权公证手续
      房产继承权公证手续(一)房产继承权公证需要需要准备以下证明和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