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二手房贷款年限最长多久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二手房贷款年限最长多久
  
  1、二手房已使用的年限与贷款年限的和不能超过30年。
  
  2、二手房的房龄不能超过15年。
  
  3、贷款到期日不能超过土地使用的到期年限
  
  4、贷款期限与借款人的年龄之和不得超过60周岁。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关于贷款期限的四点规定,必须同时符合。
  
  也即是说,最长的贷款期限必须同时满足上述四个条件。
  
  二、二手房贷款的注意事项
  
  1、二手房贷款流程中应注意评估价与最高贷款额。二手房贷款银行放贷时采用合同价和评估价取得的原则,取两者之间的低值乘以贷款成数,即为房产的最高贷款额度。
  
  2、二手房贷款流程中应注意竣工年代与贷款年限。银行审批贷款过程中,通常会把房产证上的竣工年代作为影响借款人申请贷款年限的主要条件,一些银行目前的政策是“房龄 贷款年限≤30年”。
  
  3、二手房贷款流程中应注意贷款成数和利率。目前,各银行对于二手房贷款政策是首套住房首付四成、利率下浮15%;第二套房首付六成、利率上浮20%的政策。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五年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利率均按照3。87%来执行。
  
  4、二手房贷款流程中应注意贷款银行的选择。各商业银行服务特色不尽相同,贷款品种也有所差别。如果借款人选择常见的房贷产品,就要综合各银行网点数量、还款的便利程度和工资发放银行等条件来选择。
  
  5、二手房贷款流程中应注意还款方式的选择。银行还款方式主要分为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两种方式。前者适合教师、公务员等收入稳定的工薪阶层;后者适合前期能够承担较大还款压力的贷款人群。
  
  6、二手房贷款流程中应收入证明与还款能力。收入证明一般是借款人所在单位开具的收入状况证明,如果申请人已婚,一个人的收入证明低于其月供,则可以夫妻双方同时开具收入证明来申请二手房贷款。除此以外,大额存款、债券、房产等也可以作为收入证明。
  
  7、二手房贷款流程中应注意借款人自身相关情况。个人信用情况直接影响银行对借款人还款能力的评估。目前信用档案主要包括:信用卡、房产抵押贷款和其他各类贷款。
  
  以上为您详细介绍了“二手房贷款年限最长多久”,“二手房贷款的注意事项”两部分内容,希望能够帮到您。随着房价的一路上涨,越来越多的购房者就只能望房兴叹,或者选择做房奴。然而,对于贷款买房,特别是贷款买二手房一定要小心谨慎,比如说有些二手房的贷款年限要值得注意。如果您对此还有任何疑惑或者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一下专业的房产律师,请他陪您去办理相关手续。
  
  


·房屋中介费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房屋中介费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一、房屋中介费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1、中介费:一般现金按1%,贷款按2%计收中介费。 2、贷款服务费:按成交额1%收取。 3、担保费:个别中介公司额外收取0.5%的交易保障服务费,俗称“担保费”。 4、代办房地产登记服务收费,最高不超过500元/宗。 5、代办贷款服务收费,最高不超过300元/宗。 6、办理房屋入住有关手续收费,最高不超...


·父母赠予房产合同属哪种赠与合同的类型
      父母赠予房产合同属哪种赠与合同的类型 一、赠与合同的一般分类 1、现实赠与合同和非现实赠与合同 现实赠与,又称即时赠与,是指在合同成立之时赠与人就将标的物交付受赠人的赠与,现实赠与的合同成立与履行是同时实施的,因而可用口头形式。非现实赠与合同是指合同成立后赠与人按照合同的规定将标的物交付受赠人的赠与,非现实赠与合同的订立与赠与人的履行行为不是同时进行的,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 ...


·睢宁县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睢宁县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在进行征地拆迁的时候,需要对被征地人进行一定的补偿。再进行补偿的时候不仅仅要补偿房屋的价值,还需要补偿因为房屋拆迁造成的其他损失。这就需要有一定的标准对征地补偿进行一定的规定,尤其是农村房屋的拆迁补偿,以此来维护被拆迁人的利益。下文就是睢宁县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睢宁县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1、费用类型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


·新婚姻法夫妻买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当今的社会中,如果没有房子是一件非常没有安全感的事情,很多年轻人都会选择先买房再成婚,当然也有很多人是结婚后买房,那么问题就来了,新婚姻法夫妻买房注意事项你们都知道吗?下面我们听听我们的看法。第一,夫妻双方必须共同到场如果要办这种夫妻共同共有的,必须两个人都来,这是第一点要注意的。根据物权法规定,夫妻共同购置的房产,到底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需要在买卖合同中体现出来,进而...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一般情况下,只要符合法定或约定的条件,房屋租赁合同是可以解除的。那么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1、明确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房屋出租人单...


·现在购买房子的付款方式主要就是两种,包括了一次性全款支付和按
      现在购买房子的付款方式主要就是两种,包括了一次性全款支付和按揭贷款支付。但此时按揭贷款购房的是向银行申请,此时还贷自然也是还给银行,而银行往往也就要收取一定的利息了。那买房子可以贷款怎么算利息呢?这是很多购房者比较关心的,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买房子可以贷款怎么算利息 科学的选择贷款额度、贷款方式、首付比例以及还款方式可以帮助购房者花最少的钱办最正确的事。购房者选...


·婚前房产一方死亡配偶有继承权吗
      有,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其去世后,作为他个人的遗产发生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


·开发商一房多卖的该怎么处理
      有时候开发商为了获得更多的商品房对价,选择将一套商品房出卖给多个购房者,也就是一房多卖的情况。而此时,商品房只有一套也就是说其中只有一个购房者能够实际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那面对开发商一房多卖的情况要怎么处理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开发商一房多卖的该怎么处理 对于开发商存在的“一房二卖”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第...


·房产还在按揭离婚怎么分?
      房产还在按揭离婚怎么分?房产还在按揭离婚由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由法院分割:由取得房产一方对另一方婚姻期间偿还贷款及增值部分进行补偿。剩余未偿还完贷款,由取得房产一方个人继续偿还。相关规定:《婚姻法》规定: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婚姻法解释二》规定: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


·离婚时不能分的房产有哪些
      房屋不仅在某种程度上是家的象征,让人有安全感,此外,房屋还是夫妻甜蜜生活的住所,是他们心理的归属。可当夫妻离婚时,它就成了一把利刃,大多数夫妻都会争夺、分割,但他们不知道有些房屋是不能分割的。那么,离婚时不能分的房产有哪些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离婚时不能分的房产有哪些 (一)用他人身份购房。 民法典规定,房屋是以房产证上登记的权利人来认定房屋产权归属的,所以,以他人身份...


·房屋租赁合同如何续签?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房屋租赁合同即将到期时,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对租房合同进行续签。那么房屋租赁合同该如何合理的续约呢?下面在本文中将为您讲讲房屋租赁合同如何续签,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房屋租赁合同如何续签 房屋租赁续约分为两种情况: 1、原承租人要求续租时的处理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续租时出租人要求合理变更某些条件 如原租金过低,出租人把租金提高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