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误工费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误工费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二、误工费计算方式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到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3、误工日期的认定。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4、患者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以合理赔偿。患者系未成年人等本身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5、离退休人员的误工费计算。对此,国家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部分地方法院的“工作指导意见”中有相关内容。如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其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法律、政策明确认可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予以赔偿;法律、政策未明确认可,也未明令禁止的,参照原在岗工资标准予以赔偿,但新的收入低于在岗工资的,按照新的收入予以赔偿;违反法律、政策规定而减少的收入,不予赔偿。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信息,在上文中也回答了交通事故中受伤没有误工费怎么索赔,在劳动法中明确规定,申请误工费是所有劳动者应享有的权利,劳动者受伤后不仅会对工作带来伤害,也会对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所以误工费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劳动者的损失。
  
  
  


·一、解除劳动关系合同范本内容都包括什么?
      一、解除劳动关系合同范本内容都包括什么? 1、解除劳动合同的性质及原因; 2、劳动关系终止日期及需要支付的酬劳; 3、离职后不再追究任何责任即责任分析概念规避等。 二、解除劳动关系合同范文 由于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尚未期满,现乙方因个人原因于 年 月 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共同就解除劳动合同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双方同意于 年 月 日解...


·劳动仲裁裁决期限有多长
      劳动仲裁裁决期限有多长 一、劳动仲裁裁决期限有多长 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有下列情形的,仲裁期限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的时间从材料补正之日起计算; (二)增加、变更仲裁申请的,仲裁期限从受理...


·索要工资打官司要多久
      索要工资打官司要多久众所周知,拖欠工资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当出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时,有的劳动者选择用法律的武器来讨要工资,但是他们对于要工资打官司要多久的问题没有一个准确的认识,今天的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索要工资打官司要多久索要工资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民事诉讼需要经历起诉、立案、提交答辩状、开庭审理、法院调解,宣布...


·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是多少
      当出现一定法律事实的时候可能导致劳动合同法律效力消灭,而这就是劳动合同终止。此时涉及到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补偿金的情况,那么这个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是多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1、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 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


·工程质量保修金返还期是多久
      工程质量保修金返还期是多久建设工程是一类比较复杂的工程,由于其建设周期长、涉及金额大,因此发包方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往往会与承包方约定工程质量保修金,等到工程质量达到一定年限合格之后,发包方才会将保修金返还给承包方,那工程质量保修金返还期是多久呢?下面就为您进行介绍。一、工程质量保修金返还期是多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了工程质量保修金返还期限的,依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中未约定或约...


·劳动仲裁裁决撤销之诉判决要决是什么?
      劳动仲裁裁决撤销之诉判决要决是什么?劳动仲裁裁决撤销之诉判决要决是,需要严格的判断是否符合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仲裁法》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劳动合同怎样续签,如何续签劳动合同
      当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又协商一致的话,则可以续签劳动合同。不过,对于很多劳动者来讲,他们都不是很清楚劳动合同怎样续签。从另一方面来讲,若最后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话,单位可能需要作出补偿。那究竟不续签劳动合同该如何补偿?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劳动合同如何续签 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后企业与员工不终止劳动关系,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情况下继续履行原...


·内蒙古工伤鉴定标准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和大多数地方一样内蒙古地方的人民如果发生工伤的话也需要进行工伤鉴定,但是根据实际情况来看工伤鉴定很多人都不太清楚,不说您都想知道内蒙古工伤鉴定标准2017年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内蒙古工伤鉴定标准赔偿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能够及时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工...


·劳动合同具备的内容都有哪些
      劳动合同具备的内容都有哪些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一般具有以下条款:(一)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即劳动合同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我国的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二)是工作内容。即所从事的工作和工作岗位。(三)是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这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涵盖...


·工伤假工资是全额发放吗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假不超过12个月的,是全额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


·道路工程承包合同的范本
      道路工程承包合同的范本 在我国,俗话有句话说的好,要致富先修路。在偏远的农村地区,我们可以看到到处都在开始修公路。道路建设是一个大工程项目,国家和政府需要把这个道路工程项目承包给施工方,就此签订承包合同,那么道路工程承包合同的范本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依照《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