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土地使用权人出租土地权交什么税?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在我国土地使用权人出租土地权交什么税?
  
  
  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出租方为个人的交个人所得税,税率可能是1—2%。企业的交企业所得税)。
  
  
  土地使用税应由实际使用土地的一方缴纳,所以租赁土地应缴纳土地使用税。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8)国税地字第15号)第四条规定:
  
  
  “关于纳税人的确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二、关于土地租赁最高期限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该期限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属于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所以除特别主体意外,其他一般主体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不得超过20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条件
  
  
  除一般的民事行为生效要件外,尚须如下特别要件: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3)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4)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针对土地使用权人出租土地权交什么税的问题就给您介绍到这里了。其中土地使用税是需要租赁方自己交的,但是各地针对土地使用权出租所产生的教育附加费以及个人所得税等这些制定的税收比例各地可能都有差别,具体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租的一些手续证件的时候,到地税部门交税的时候自然就清楚了。
  
  
  
  


·婚前财产车的界定规定是什么?
      婚前财产指的是夫妻一方在结婚前就得到的财产,夫妻结婚前的个人财产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在生活中,夫妻双方结婚前就应该界定好个人的私人财产,不要把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混在一起,以免以后产生纠纷。下文对婚前财产车的界定如何规定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 一、婚前财产的定义 婚前财产,是一个法律名词。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


·格式合同备案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格式合同备案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为了使当事人的权益得到保障,在拟定格式条款时,必须要向对方进行说明,若在对方不知道合同中存在格式条款的情形下,该格式条款的内容对该当事人是不具有约束力的。甚者有些格式合同需要备案,根据规定,格式合同备案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一、哪些格式合同需要备案 下列合同采用格式条款的,提供方应当在与消费者订立合同之前将合同文本报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


·未交抚养费被移交法院有什么处罚?
      未交抚养费被移交法院有什么处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解决不给抚养费的办法有:一是夫妻双方协商,另外就是上法...


·输抚养权拒交儿子怎么办
      现今社会情况复杂,婚姻问题,家庭问题纷争不断,谁都想有子女继承香火,这就涉及到离婚后抚养权的归属。法院一般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子女的归属,如果遇到对方打官司输抚养权拒交儿子怎么办?如何申诉?在本文中主要介绍输抚养权据交儿子怎么办。 输抚养权据交儿子怎么办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法院将孩子判给离婚夫妻的一方抚养,而另一方拒不交出孩子的,可以有很多措施应对。首先,法院可以对拒不交出...


·专利权转让时应提交哪些文件
      专利权转让时应提交哪些文件1、需填写“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可在专利局网站下 载),明确专利号(或者申请号)、专利权人(或申请人)、发明创造名称,以及转让人和受让人信息。2、提交证明文件:专利权人 因权利的转让或者赠与发生权利转移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转让或者赠与合同。该合同是由单位订立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公民订立合同的,由本人签字或者盖章。有多个专利权人的,...


·一、轻微交通事故有无误工费?
      一、轻微交通事故有无误工费? 有,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一般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一般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基于过失“二次碾压”的,同上。 三、基于明知发生了事故又“二次碾压”致死的,此时已由交通肇事罪转化为故意杀人罪了,法定刑为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


·公司辞退员工给了补偿需要交税吗
      公司辞退员工给了补偿需要交税吗国家规定了对劳动者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最低标准,只有超过该标准的数额在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实际年限进行平均后,才向劳动者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标准如下:1、以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为标准,低于该数额的,劳动者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高于该数额的,劳动者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劳动者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等收入高于当地...


·交通事故起诉的法律流程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起诉的法律流程是怎样的?起诉程序主要包括三个部分:立案—审理—执行。交通事故受害方可以通过起诉最后得到相应的赔偿,但并不是你要求多少的赔偿,法院就会支持多少,你就可以获得多少,这得要看你的证据材料,详见下文: 一、交通事故起诉的法律流程是怎样的 发生交通事故,报警处理,交警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根据责任认定书协商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由受损害方起诉至法院,由法院根据双...


·下班途中自己骑车摔伤算不算工伤
      下班途中自己骑车摔伤算不算工伤根据法律规定下班骑车摔倒不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


·车祸后保险理赔多久
      车祸后保险理赔多久 一、车祸后 保险理赔多久 交通事故理赔期限是指保险条款规定的保险人接受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的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期限。这两种期限在保险条款中有如下几种表述: 1、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第十七条规定: 在承运人会同收货人作出货物运输事故签证时起,被保险人如果经过180天不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不提供必要的单据、证件,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2、一些人寿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