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类型和期限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固定期限:自2017年6月 日起至2020年6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2017年6月 日至 2017年9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住所地.
  
  
  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体状况、工作能力和表现,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或者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甲方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部分值班人员等因工作需要或者职责范围的关系不能按照前款执行的职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第五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 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第七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食宿等基本生活条件必须达到安全、卫生要求。
  
  
  第八条 甲方必须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
  
  
  第十一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和乙方工作岗位,确定乙方月工资为 元。
  
  
  第十二条 甲方按有关政策以法定货币形式每月 日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第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条件或者等同于提供食宿条件的,不得折算为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具体缴纳比例和方式为:
  
  
  (一)基本养老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20 %的比例、乙方按个人缴费基数 8%的比例缴纳;
  
  
  (二)基本医疗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 %的比例、乙方按个人缴费基数 %的比例缴纳;
  
  
  (三)失业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2 %的比例、乙方按个人缴费基数1 %的比例缴纳;
  
  
  (四)工伤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 %的比例缴纳,乙方不缴纳;
  
  
  (五)生育保险由甲方按单位缴费基数 %的比例缴纳,乙方不缴纳。
  
  
  第十五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十七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九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可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录用条件为:①
  
  
  ②
  
  
  ③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具体情形为:①
  
  
  ②
  
  
  ③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具体情形为:①
  
  
  ②
  
  
  ③
  
  
  4、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与甲方签订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第二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后解除本合同,也可以在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立即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后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政策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时,甲方应当另行安排乙方其他工作岗位,乙方仍不能从事其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甲方在对乙方进行培训后,或者是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后,乙方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 甲方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依法进行经济性裁员时,在解除本合同后,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终止、解除本合同:
  
  
  1、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或者在疑似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政策规定的医疗期内;
  
  
  4、乙方若为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乙方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乙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二十五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同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本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与乙方签订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7、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害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六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条 本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如因甲方不同意续订,导致本合同终止的;或因甲方以低于本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乙方不同意续订,导致本合同终止的,甲方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劳动合同终止。甲方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或者甲方提前解散,劳动合同终止。甲方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八条 甲方与乙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八、经济补偿金标准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七条第


·买卖合同纠纷调解需要几天
      买卖合同纠纷属于民事调解,而民事调解需要一个星期就能完成,包含立案,调解,制作调解书的时间。双方当事人签收民事调解书就代表民事调解生效,一方如果不履行,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若是普通案件审理一般不超过6个月,如果双方愿意调解,结案时间会较短。《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


·股权分割合同需要盖章吗
      股权转让协议不需要盖公司章。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公司法》第72...


·招标投标合同签约流程是怎样的
      招标投标合同签约流程是怎样的? 在公司交易活动中,公司往往会选择招投标的形式,选择出最合适的交易方,完成一份完整的招投标活动;而且有一些项目是国家规定的必须通过招投标形式才能完成的。招投标是一个相对专业的经济活动,我们为您介绍一下招标投标合同签约流程是怎样的? 一、招标人准备工作 1、项目立项 (1)提交项目建议书主要内容有:投资项目提出的必要性,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


·入职签合同还是转正后签?
      一、使用期一般是多长时间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果单位约定的使用期超过法定期限,超过的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您在正式劳动合同期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协商订立合同是否签字即生效
      协商订立合同是否签字即生效 一、合同签了字就生效吗 根据《民法典》,合同的生效可以有以下四种情况: 1、依法成立无约定的,成立即生效。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这是合同生效时间的一般规定,即如果没有法律的特别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合同成立的时间就是合同生效的时间。 所谓依法成立,是要注意合同生效的条件: (1)主体合格,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


·什么是无名合同?无名合同有哪些类型?
      什么是无名合同?无名合同有哪些类型? 一、什么是无名合同 无名合同是指《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合同编第二分编明文规定的十五类合同之外的合同。即《民法典》明确规定的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保理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物业服务合同,行纪合同,...


·如果合同到期了注意什么?
      劳动合同是 每个进入职场的工作者都需要与用人单位签署的合同,劳动合同规范和制约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如果一方出现违约情况,劳动合同是维权最有利的法律依据。您都知道劳动合同一般都具有一个期限,那么合同到期了注意什么呢? 一、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而终止,是否需承担违法终止的赔偿金? 我们要明确的是,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终止,并不能产生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的法...


·买卖合同履行期限
      买卖合同履行期限 一、买卖合同履行期限定义 合同履行的期限,是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订立合同过程中约定的,是用来界定合同当事人是否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客观标准,是双方履行合同的时间界限,该界限经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生效,受法律保护,违反该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合同履行的期限,以日、旬、月、季、半年度、年度或跨年度计算。在买卖合同中的履行期限,实际...


·合同的终止有哪些情况
      合同的终止有哪些情况 一、合同的终止有哪些情况 合同终止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关系建立以后,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引起合同终止的原因有: 1、合同因当事人双方全面履行而消灭; 2、合同因情势发生变化,双方在不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条件下达成协议,终止合同; 3、合同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死亡而消灭; 4、合同因提存而消灭; 5、合同因混同而消...


·电气产品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电气产品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电气产品购销合同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平等互利,经公平协商签订如下买卖合同,以兹遵守。 第一条 标的物 1、产品名称:_________ 商标:_________ 规格/型号:_________ 原产地:_________ 生产厂家:_________ ...


·合同终止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合同终止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合同终止是指在拥有合同关系的基础之上,双方当事人因为某种特殊的原因而导致合同的法律效力的终止,与合同的解除有着一定的区别,但是合同的终止并不会影响最终的结算问题。那么,合同终止的法律效力有哪些呢?下面,来与我们探讨一下。 一、合同终止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