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法定无效婚姻的情形?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一、法定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法律规定的可以申请婚姻无效的情形中,并不包括结婚程序不合法这一条,因此因结婚程序不合法是不能申请婚姻无效的。二、哪些人可以申请婚姻无效?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四)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利害关系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申请人,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为被申请人。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为被申请人。夫妻双方均已死亡的,不列被申请人。综上可知,要是当事人的结婚程序不合法的话,那么是不能申请婚姻无效的,因为这并不属于《民法典》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婚姻无效与婚姻可撤销属于两种情况,其中法律规定只要在受胁迫结婚的情况下,那么才属于可撤销婚姻。当然在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时候,法律规定的主体就包括了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这里的厉害关系人就有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一、离婚过错方赔偿答辩状是怎样的?
      一、离婚过错方赔偿答辩状是怎样的? 离婚过错方赔偿答辩状的具体写法如下: 首部应写明下列内容: ①标题。标题写明“刑事(或民事)答辩状”,“刑事(或民事)被上诉答辩状”。前者为第一审案件答辩状,后者为上诉案件答辩状。 ②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栏目,直接列写答辩人的基本情况。 被告人是公民的,就列写答辩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和住址。有代理人的,...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不知...


·结婚后离婚彩礼退不退对于彩礼是否可以返还
      结婚后离婚彩礼退不退对于彩礼是否可以返还,以往的司法解释较为笼统,大概处理原则是礼金是附条件赠与。如果双方结婚时间尚短,可以“酌情”返还,如果结婚时间已较长,则返还的可能性不大了。具体来说: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错判案件国家赔偿多少钱?
      错判案件国家赔偿多少钱?一、错判案件国家赔偿计算标准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标准的原则是,既要使受害人所受到的损失得到适当的弥补,又要考虑国家的经济和财力负担状况。我国国家赔偿标准基本采用慰抚性原则。 (一)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计算标准 国家赔偿法第26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二)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非生子女入户永州是被允许的吗?
       一、非生子女入户永州是被允许的吗? 非生子女入户永州是被允许的。一般来说,非婚生子女上户口时除了要有出身证明以外,有的地区还需要进行身份公证,在需要生育证的地区,父母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计划外生育罚款)、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之后才可以凭计生部门开出的证明到公安机关上户口。 二、非婚生子女的入户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1.超计划生育、非婚生...


·起诉离婚的当事人享有什么权利
       起诉离婚中的当事人其实主要就是夫妻二人,但此时具体的诉讼地位不同,这也就代表着当事人所能够享有的权利不一样。究竟起诉离婚的当事人享有什么权利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起诉离婚的当事人享有什么权利 离婚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离婚案件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有哪些?离婚诉讼是民事诉讼的一种,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男女双方的离婚问题如果不能通过二人的协商进行解决
      男女双方的离婚问题如果不能通过二人的协商进行解决,一定要通过法律程序进行的处理的话,一定是双方针对孩子的抚养权、财产分割以及债务问题有着严重的分歧,只能提交法律。如果因为一方的原因导致不能按期审理,那么,离婚官司延期开庭都有哪些规定? 离婚案件因涉及到人身权利,因此要求双方当事人必须到庭, 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确因身体患有疾病不能到庭的可延期开...


·一、离婚财产协议有效期是多久?
      一、离婚财产协议有效期是多久?永久有效,离婚协议书自签订以后是长期有效,没有期限限制。一般说来,离婚协议书有成立和生效两个阶段。因为离婚协议因涉及身份关系不受《合同法》调整,只能根据《民法通则》民事法律行为理论进行解释。离婚协议自夫妻双方达成共同意思表示时成立,即双方签字时成立。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有以下三种规定:1、离婚协议书经男女双方签名,并办理离婚登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起诉离婚怎么写起诉书?
      要想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此时首先要确定管辖法院,之后就是按照规定书写离婚起诉书,否则的话是无法顺利启动离婚程序的。那具体来说起诉离婚怎么写起诉书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民事起诉状 原告×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职工,住××市×××路×××号。 电话:××× 被告×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职工,住××市×××路...


·每年都要执行抚养费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抚养孩子时作为父母的法定不接推卸的责任,且不会受到婚姻关系是否存在的影响。故而在现实生活中,若夫妻双方由于感情破裂等原因,需要办理离婚手续时,需要对孩子的抚养费等问题进行协商。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后,若具有孩子探视权的一方拒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孩子的名义请求强制执行,对于此种情形,每年都要执行抚养费吗? 一、抚养费的支付标准 1、抚养费...


·离婚应该要多少抚养费给子女
      离婚应该要多少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对于抚养费的数额,双方本着最大程度有利于子女原则可协商确定,经济条件较好的一方可自愿负担较多费用,生活困难一方可适当少承担。对于无法达成一致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