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私企没有劳动合同可以吗?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私企没有劳动合同可以吗?
  
  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维护你的权利。
  
  劳动合同 ,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私人企业没有劳动合同出现纠纷怎么办
  
  1、收集能够证明你的入职时间及每天工作时间的证据,证据可以通过自己工作中的签字,或者店里的监控图像记录,也可以和股东协商的时候的录音录像,侧面佐证。
  
  2、你入职只有一个月,虽然没有签劳动合同,但不存在双倍工资的赔偿问题,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是在一个月内签合同,但你没有超出一个月。
  
  3、虽然没有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但可以向当地社保局提出劳动仲裁(前提是你要准备好相关证据证明你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资料),如果双方不能确认约定的工资额,仲裁机构会按照你的工种行业工资标准计算。
  
  4、劳动法规定法定工作时间为五天八小时,超出的要按规定计划加班工资,平日一点五倍,周末二倍,法定假三倍,你可以根据你的工种的行业工资标准折算出你应得的工资总额。
  
  5、可以直接到当地人社分局下设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个人劳动合同怎么写
  
  甲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_
  
  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_
  
  鉴于甲方业务发展的需要,雇佣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服务,经双方协商订立《雇佣合同书》如下:
  
  一、合 同 期 限
  
  第一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期限 年,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如双方需要,可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协商续签雇佣合同。如合同期已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但受雇方从事的有关工作和业务尚未结束,则合同应顺延至有关工作业务结束。
  
  二、甲、乙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承担 工作。
  
  第三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该岗位职责的要求和甲方对该岗位之特别规定。
  
  第四条 乙方每周工作时间为 天,每天工作 小时;乙方应按照工作职责保证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和任务。
  
  第五条 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绩效考核。
  
  第六条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承接与乙方职责相关的个人业务。
  
  第七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担工作中必需的工作条件。
  
  第八条 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的各类社会劳动保险费用及乙方档案,均由乙方原单位保管缴纳。
  
  第九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附加条款。
  
  三、劳务报酬
  
  第十条 甲方每月 11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劳务报酬,标准为 元/月。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劳务报酬为转正后的80%。 甲方在以下情况有权扣除乙方相应额度的劳务报酬:
  
  1、因乙方的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2、乙方违反甲方管理制度的。
  
  四、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第十一条 合同期满如未续签,则视为《雇佣合同书》自行终止,双方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有关规定及按照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务合同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一、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与相关证明,并如实填写《劳务人员登记表》,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且不给予经济补偿。
  
  二、甲方有权对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后的内容对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甲方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需要调整乙方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范围,劳务报酬等事项也将做出相应调整。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安排。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承担的甲方的工作及责任的,在该项目未结束前,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
  
  五、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工作绩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六、本合同到解除日期时,乙方应办理离职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扣除或拒绝支付乙方劳务报酬。
  
  第十五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附件一:《保密协议》;
  
  附件二:《岗位职责书》;
  
  附件三:甲方制定的《员工手册》及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综合上面所说的,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不管是任何的企业都必须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样双方的合法权益才能受到更好的保护,如果私人的企业没有与劳动者签订的话,那么劳动者就有权力向劳动部门举报,赔偿你的所有损失,这样用人单位就会受到很严重的处罚。
  
  
  


·未签劳动合同 如何用诉讼方式索要赔偿?
      未签劳动合同 如何用诉讼方式索要赔偿?   一、确定侵权类型   确定是什么类型的侵权,侵权造成的损害有哪些。   二、收集证据   (一)一般举证范围   (1)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雇佣关系的证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提供工作起止日期及相关证明或者当事人其他协议等证明材料。   (2)公民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


·工程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标准是什么?
       工程质量管理是对工程一项重要管理内容,它是对工程安全问题其决定性作用的一项检测性内容,那么工程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标准是什么?对于工程质量管理我国是采取企业自行监督和政府监督结合来做,具体内容下面就由本站我们来为您解答。 工程质量管理是指为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运用一整套质量管理体系、手段和方法所进行的系统管理活动。 工程质量好与坏,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工程项目建设,投资大,建...


·工程纠纷诉讼处理的技巧有哪些
      工程纠纷诉讼处理的技巧有哪些? (1)内部承包人的工程费、劳务分包的人工费、管理费,尽量处理成普通债务纠纷。 只要内部承包人持有结算证明、对帐单、欠条等欠款的充分证据,法官往往不会在是不是内部承包、能不能代表班组全体人员等这些问题上纠缠,而直接作为欠工程款或者普通债务纠纷处理。 (2)对于挂靠经营、转包等,约定参与施工管理,力求避免无效。 如果被挂靠方和转包方派出项目管理...


·莆田恒大工程质量问题如何分类?
      莆田恒大工程质量问题如何分类? 一、莆田恒大工程质量问题如何分类? 1.工程质量缺陷 是指工程达不到技术标准允许的技术指标的现象。 2.工程质量通病 是指各类影响工程结构、使用功能和外形观感的常见性质量损伤,犹如“多发病”一样,而称为质量通病。 目前建筑安装工程最常见的质量通病主要有以下几类: (1)基础不均匀下沉,墙开裂。 (2)现浇钢筋混凝土工程出现蜂窝、麻...


·明示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处罚措施是什么?
      明示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处罚措施是什么? 工程在实施的过程中,必须确保工程的质量,必须达到工程质量标准。但是有些人并不按照标准实施,甚至出现明示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降低质量标准是违反规定和法律的,严重的也会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法律对于这样的降低工程质量行为也是会处罚,具体怎么处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行为,可以到下文了解。 一、明示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处罚措施 (一)因承包商过错导致质...


·公司通报员工图片侵犯肖像权应该怎么办?
       众所周知的肖像权是一个公民基本的权利,在社会上一些单位活动照片的使用权是否归单位所有,如果单位要在宣传单上印上这些单位的工作、活动照片,是否要征询职工的同意?如果没有征得同意是否侵犯肖像权?如照片上的员工现在已经离职,那么以前她在单位工作时候的工作与活动照片使用是.公司通报员工图片侵犯肖像权应该怎么办?今天就来讲解一下有关公司通报员工图片侵犯肖像权。 肖像权的内容包括: ...


·高空坠物到施工场地外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生活当中有些飞来横祸确实让我们避之不及,就比如说行人一般不会无缘无故的跑到施工现场的,现在的施工现场都围有栅栏,为的就是防止行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施工地的一些意外状况伤害的。但是施工地的有些高空坠物,在滚落下来的过程当中会直接掉到场地外,把别人给砸到了。那么,高空坠物到施工场地外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高空坠物到施工场地外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高空坠物来源明确: 《民法典》第...


·企业倒闭员工工资怎么结算方式
      企业倒闭员工工资怎么结算方式最近几年很多朋友都在说生意不好做,钱不好挣,企业倒闭现象越来越严重,身为员工,当所在公司破产倒闭时内心是痛苦的,但企业倒闭员工工资怎么结算方式是怎样的呢?将在下文中对此问题进行回答。 一、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 第48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


·建筑工程质保金返还规定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保金返还规定是什么? 工程质量问题一直是我国关注的重点,但是近几年也有出现豆腐渣工程,出现了事故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因此对建筑工程质量有着严格的规定和监督,承包商要给予建造者一定的保证金,来保证工程质量不出问题,那建筑工程质保金返还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建筑工程质保金管理怎么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


·公司强制性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孕妇怎么赔偿
      公司强制性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孕妇怎么赔偿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到期,单位不得终止合同,而是应当续延原合同至一年哺乳期结束为止。单位单方面辞退处于孕期的你是违法的,你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你在该单位的工龄支付你赔偿金,按照你满三年不满三年半的工龄支付你3.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即7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什么是建筑工程施工工期 工期是如何确定的 一、如何保证建筑
      什么是建筑工程施工工期 工期是如何确定的 一、如何保证建筑工程施工工期 工期一般是以定额来确定的,是经过科学测定的合理工期。 二、相关管理规定 ?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条: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0...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