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家赔偿精神赔偿金包含在内吗?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一、国家赔偿精神赔偿金包含在内吗?
  
  
  2010年国家赔偿法修订,将精神损害赔偿列入国家赔偿的额范围,但是之后的几年,该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一直受争议。
  
  
  2014年最高法院出台并印发了《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适用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精神损害赔偿条款,应当以公民的人身权益遭受侵犯为前提条件,还应当严格依法认定侵权行为是否“致人精神损害”以及是否“造成严重后果”。《意见》指出,一般情形下,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应当综合考虑受害人人身自由、生命健康受到侵害的情况,精神受损情况,日常生活、工作学习、家庭关系、社会评价受到影响的情况,并考量社会伦理道德、日常生活经验等因素,依法认定侵权行为是否致人精神损害以及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因侵权行为而死亡、残疾(含精神残疾)或者所受伤害经有合法资质的机构鉴定为重伤或者诊断、鉴定为严重精神障碍的,应当认定侵权行为致人精神损害并且造成严重后果。
  
  
  二、精神赔偿金数额的确定
  
  
  在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的确定上,最高法院在《意见》中也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意见》指出,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精神损害赔偿条款,决定采用“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方式的,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精神损害事实和严重后果的具体情况;侵权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过错程度;侵权的手段、方式等具体情节;罪名、刑罚的轻重;纠错的环节及过程;赔偿请求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平均生活水平;赔偿义务机关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其他应当考虑的因素。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原则上不超过依照国家赔偿法第33条、第34条所确定的人身自由赔偿金、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35%,最低不少于1000元。
  
  
  受害人对精神损害事实和严重后果的产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程度减少或者不予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发现赔偿请求人在申请国家赔偿时仅就人身自由或者生命健康所受侵害提出赔偿申请,没有同时就精神损害提出赔偿申请的,应当向其释明国家赔偿法第35条的内容,并将相关情况记录在案。
  
  
  国家赔偿适用的范围不仅是包括我国的公民、法人、组织、国家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还包括外国的公民、法人、组织,只要是由于国家的行为造成的伤害,就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不符合国家赔偿法的使用原则的的,受害人还可以申请程序上的救济。
  
  
  
  


·法律规定办理复婚有什么条件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
      法律规定办理复婚有什么条件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的行为。复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如果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要求恢复夫妻关系的,说明双方的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或造成离婚的原因已被消除。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允许双方重新确立婚姻关系。对于这种情况,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双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曾有夫妻关系并已按法定程序离婚;2、离婚...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


·酗酒诉讼离婚证据有哪些?
      在司法实践中,以夫妻离婚为由提起的民事诉讼的现象是较为常见的,诉讼的理由是多样化的,诸如一方有外遇,或者实施家暴等,酗酒实施家暴也是可以诉讼离婚的。由于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需要在有证据的前提下才能进行判决,那么,酗酒诉讼离婚证据有哪些? 一、酗酒诉讼离婚证据有哪些? 可以持当时的视频资料,或第三方证人证言,证实对方有家庭暴力,请求法院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


·什么样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什么样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什么样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一般就是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然而,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


·婚礼取消,彩礼返还扣除吗?
      根据相关规定: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取消婚礼是需要返还彩礼的;如果是办理过结婚手续则需通过离婚的方式解决彩礼问题,相关部门会根据彩礼返还扣除标准进行扣除相应的比例。下面让我们帮你详细解答一下。 一、婚礼取消,彩礼返还扣除吗? 扣除:若男方悔婚,女方为了结婚又购买了相关物品的,购买所花费的费用应当从彩礼中扣除,剩下的部分予以返还。理由为购买物品的目的是为了成婚,但男方单...


·离婚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对方净身出户
      法律没有规定净身出户,一方出轨可以作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依据,但是不能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所以,更不能涉及到“净身出户”。净身出户是夫妻双方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不带走任何财产,如果双方自愿达成净身出户协议,那么即可以这样执行,一旦对方不愿意的话将不能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


·离婚财产分割是以买时价格分的说法是否正确
      在离婚案件里面,因为婚姻关系里面的涉及太多需要结局的法律问题,特别是财产,财产分配时的根据就更加重要,那么离婚财产分割是以买时价格分这种说法是否正确呢?我们来了解下。 一、离婚财产分割应该 按照申请离婚时的价格分割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


·婚姻民事诉讼状中的离婚起诉书怎么写?
      婚姻民事诉讼状中的离婚起诉书怎么写? 离婚起诉书 原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被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诉讼请求 书写自己要求达到的目的,包括:请求判决离婚,孩子的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方抚养时探望权的请求,财产的分割,本人生活困难时请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方式或数额,对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


·起诉离婚可以不请律师吗
      起诉离婚在婚姻破裂的情况下能够保障受害人的权益,一些人在面对离婚的时候往往不知所措,因为对法律知识的匮乏,担心如果自己起诉离婚会不会失败,有了这些顾虑后就觉得请律师更靠谱,但是经济可能有不允许。那么,起诉离婚可以不请律师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介绍。 在诉讼离婚的过程中,当事人是否聘请律师,法律上面并无强制规定,此时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作出决定。但是在一些情况下,我们...


·一、离婚官司被告不出庭会怎么样,会有什么结果?
      一、离婚官司被告不出庭会怎么样,会有什么结果?离婚官司被告不出庭会产生的结果是:离婚被告不去法庭的话,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出席判决而言的。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在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状或答辩...


·让未离婚让老公放弃抚养权是否可以?
      让未离婚让老公放弃抚养权是否可以?让未离婚让老公放弃抚养权是不可以的,抚养权在还没有离婚的时候是法定的,必须对孩子进行抚养。起诉离婚放弃抚养权在法律上是被允许的,如果另一方选择同意抚养子女,则今后子女有对方抚养,你只需按时交付子女抚养费即可。但如果夫妻双方均选择放弃子女抚养权,这时由法院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判决,有关起诉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判定法规如下:(一)孩子不足两周岁两周岁以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