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股东以土地使用权出资有哪些规定?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股东以土地使用权出资有哪些规定?
  
  股东以土地使用权出资有哪些规定?
  
  一、出资条件
  
  第一,土地出资的是使用权而非所有权;
  
  第二,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国有土地,而且经过有偿出让;
  
  第三,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应未设权利负担。
  
  法条链接: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八条规定,出资人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公司,或者以设定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出资,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制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土地变更手续或者解除负担;逾期未办理或者未解除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风险。
  
  二、履行方式
  
  履行方式包括交付和产权登记是土地使用权出资行为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
  
  法条链接:
  
  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手续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制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在前述期间内办理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出资人主张自其实际交付财产给公司使用时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出资人以前款规定的财产出资,已经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未交付给公司使用,公司或者其他股东主张其向公司交付,并在交付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税费成本
  
  (1)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一、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二、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2)土地增值税
  
  对2006年3月2日以后发生,以土地投资、联营的,如果被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被投资人和以土地投资的投资人均应当缴纳土地增值税;如果被投资、联营的企业为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说呗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被投资人和以土地投资的投资人均应当缴纳土地增值税。
  
  法条链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对于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均不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一条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规定。
  
  (3)企业所得税
  
  土地资产出资超过账面价值的部分应根据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4)印花税
  
  根据印花税规定,财产所有权的转移应当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征收印花税,其计税价格应当以评估机构估价为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在以土地的使用权作价出资是应该注意到,土地应该是属于国有土地,集体所有的土地是不允许的,还有出资的土地应该是有偿出让的,免费赠与的土地也是不可以,股东拥有的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不应该在设有抵押或者是担保的权限。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三门峡317国道南移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为了能够使国家经济保持长久的可持续性的发展,有些工程项目虽然比较耗时耗力并且面临着巨额的拆迁补偿款,这些都需要当地政府去克服解决,比如说我国的三峡门317国道的南移工程,将三峡门的317国道进行南移这是属于政府非常重要的一个决定。此决定一出,自然人们就非常关心,三门峡317国道南移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三门峡317国道南移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三门峡市房屋价...


·国有土地使用权年租金是多少?
      公民在依法获得土地的使用权之后,就可以按照自己意愿将土地进行租赁、买卖等,但是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用途。房屋在租赁时,双方当事人需要通过协议的方式确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年租金、租赁期限以及双方的责任等,在期限届满后,租客需要办理房屋。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年租金是多少?土地年租金是指土地使用者按年向国有土地资产的代表(政府)缴纳的地租,其实质与土地出让金一样。土地年租金是国家作为土地所有...


·农村如何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
      在如今的社会上,农村里大部分的年轻人都不愿意留在家里做农业生产,因为自家的土地少,如果只在自己的土地上种植农作物,既折腾也挣不到钱,所以很多人都会选择外出打工,每个家庭然后将家里的土地集体的承包出去,让承包者大面积的进行农业生产,那么承包者在使用这些承包下来的土地时就需要有土地使用证,那么农村如何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呢,下面就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一、农村如何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


·湘潭征地补偿新标准最新的消息有哪些?
      湘潭征地补偿新标准年最新的消息有哪些? 一、湘潭征地补偿新标准最新的消息有哪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湖南省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


·沂源征地补偿有哪些相关规定?
      沂源征地补偿有哪些相关规定?关于征地补偿,除了国家的相关规定,各省各地政府都有相应的地方的相关规定。当我们面临国家征地或者因为其他因素征地是,我们应该怎么做呢?接下来我就为您整理下山东沂源征地补偿的具体有哪些规定,有利于沂源人民对征地补偿的了解。以下补偿标准的内容仅供参考 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付家庄村北村界-荆山园艺场北边界-西台村西北村界-西...


·非法集资属地管辖是如何规定的?
      近几十年来,非法集资在中国日益活跃,数量越来越大,金额也越来越大手段花样也越来越多。主要是因为金融机构国家垄断,而一些民营的企业可求资金但融资的市场门槛又太高,使得非法集资越来越猖狂。那么国家对于非法集资属地管辖是如何规定我们接下来可以一起看一看。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八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军用土地使用权管理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军用土地使用权管理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中国人民解放军土地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军用土地管理,适应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军用土地是军队拥有使用权的国有土地,包括下列范围: (一)陆军设防、海防、空防、通信、二炮阵地、军队...


·异地办理临时身份证需要多久能拿到?
      异地办理临时身份证最快一天内, 最长不超过三天。办理时需要携带本人户口,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照片两张,办理时要交验户口,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纳工本费10元。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临时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


·外地人在上海买房条件有哪些
      上海最为中国的经济中心,其外来人口数是不言而喻的。既然外来人口那么多,那么想要在上海买房的外地人自然也非常多。但是究竟要符合哪些条件才可以在上海买房呢?法律我们为你整理了关于外地人在上海买房条件的相关内容如下。一、外地人在上海买房条件有哪些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的,需要提供一年以上(13 个月)纳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才可购房。不过要缴纳房产税。对于在本市工作生活的非本市居民...


·农村土地使用权出租相关法律有什么?
      农村土地使用权出租相关法律有什么?无论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土地使用者都只是有土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者可以在土地上面建筑房屋、进行个人或者集体的经济活动等等,同时土地使用权可以出让、转让等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但是很多地方有农村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情况,对于这一情况国家相关的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一、土地使用权出租相关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 第六十三条 农...


·农村土地使用转让协议的范本是什么?
      农村土地使用转让协议的范本是什么? 关于农村的土地使用转让方面其实在生活中我都可以观察发现到,农村大量的土地都是被荒废着的,无人去开垦,大都是因为很多人都到外地去务工了。近几年很多人看到了其中的商机返回农村征用土地。那么农村土地使用转让协议的范本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农村土地使用转让协议范本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