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简易房屋买卖合同范本应该怎么写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在我国简易房屋买卖合同范本应该怎么写
  
  甲方夫妻:(出售方)
  
  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乙方:(购买方)
  
  姓名: 身份证号:
  
  为了确保房屋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现就住宅及储藏室买卖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夫妻自愿将位于 市 区 号楼 单元 室的住宅壹套(建筑面积 平方米)及储藏室壹间(建筑面积平方米)出售给乙方。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甲方保证对其所售房屋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没有抵押等各种负担。
  
  第二条 上述住宅及储藏室的出售价为人民币 元整(¥ 元)(以下金额均为人民币),此价格自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书之日起不得变更。
  
  第三条 付款方式:乙方先交定金 元整;甲方在领到新房钥匙之日起10日内,乙方支付甲方 万元整(¥ 元),剩余房款 元整(¥元)于甲方交此房给乙方时由乙方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 甲方必须在领到 新房钥匙之日起 日内腾房给乙方。
  
  第五条 乙方支付甲方万元款项时甲方须把此房房屋所有权证等证件原件及相关票据均由乙方保管。将来土地证发放后甲方必须立即配合领取并交由乙方保管,甲方将来必须积极配合乙方共同到房产部门办理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房产证》交给乙方。上述住宅一经办理所有权过户手续,房屋的产权及使用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拥有产权及使用权等任何权利。
  
  第六条自甲方腾房给乙方之日起,如遇拆迁等与此房相关的权利义务等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担,在此日之前由此房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甲方享有和承担。
  
  第七条 上述住宅及储藏室的交易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购买上述住宅、车库的款项支付给甲方的,由甲方按日加收违约金50元。
  
  (二)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购房款后未按规定时间腾房并将房产证交给乙方的,甲方除必须腾房并将房产证交给乙方,必须按日支付违约金50元。
  
  (三)自乙方要求甲方协助过户之日起,甲方未在合理时间内协助乙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甲方除必须及时配合乙方过户外,必须按日支付违约金50元。
  
  (四)房屋买卖协议签订后,甲方违约不出售上述住宅及储藏室的,甲方除必须按乙方规定的时间退还已收取的乙方购房款外,必须另行支付给乙方五万元整(¥50000元)违约金;如乙方已付款但终止购房的,甲方只按已收款项的80%退回给乙方;如未支付任何购房款,无论哪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整。
  
  第九条 甲方交给乙方住房时须住房保持完好,并结清在此之前所发生的水电暖物业等所有费用。
  
  第十条 本协议经双方夫妻均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夫妻签字捺印)
  
  乙方(签字捺印)
  
  年 月 日
  
  在我国房屋作为一类比较重要的财产,相关的当事人在进行买卖时,需要签订相关的合同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相关的买卖合同需要根据相关房屋的具体信息和当事人相关的协商决定,来签订相关的房屋买卖合同,以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回迁房征收房产税吗?
      回迁房征收房产税吗由房产税的征税范围可知,回迁房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取决于房屋的位置,即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按照规定缴纳房产税,其他位置一律不收。(一)定义: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二)征收范围: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房屋他项权证是否必须办理
      随着大中城市的房价飞涨,买房成了大多数青年人的头号大事,而买房涉及的一系列手续和证明如房产证和房屋他项权证等又会让刚接触的人头痛不已,搞不清楚。今天本站我们就为您介绍其中一项:房屋他项权证是否必须办理。房屋他项权证是由房管部门核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的法定的凭证,房屋他项权证是由他项权利人执行的,依法享有行使他项权利,实收法律保护的一项权利证书。 一、房屋他项权证的作用 无论是...


·继承的房产不办理过户可以吗
       房产的流转常见的就是买卖、赠与以及继承,在前两者的情况下,您都清楚是需要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的。但就继承的房产来看,如果当事人不办理过户手续的话,是否可以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继承的房产不办理过户可以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都要经过登记才发生效力。但是民法典有特别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也...


·可以更名回迁房能买吗
      可以购买,回迁房是大产权但是不能直接改底单的。要房本下来才能过户,回迁房主要看有没有回迁协议,如果有的话按二类经适房办理,交易的话不必满五年比商品房多3%税。如果没有回迁协议,就得按一类经适房办理了,房本下来满五年之后才能交易大多回迁房下房本都比较晚,很多都是交房五六年之后还没房本的,但是可以肯定是大产权,住宅项目。《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六条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


·购买集资房时有哪些问题要注意
      我国的房产类型有很多,比较常见的就是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但实际上还会存在房改房、回迁房、集资房以及小产权房。针对不同类型的房产,国家对其的规定是不同的。而对于购房者而言,在购买的时候需要注意的问题也不一样。那其中购买集资房时有哪些问题要注意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集资房是企事业单位为了解决内部职工的住房问题,企事业单位以拥有的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和部分资金将及部分向内部职工...


·父母遗产房屋子女继承顺序是什么?
      父母遗产房屋子女继承顺序是什么? 一、父母遗产房屋子女继承顺序是什么? 父母遗产房屋子女继承顺序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


·买房子贷款20年和30年的概括房价上涨
      买房子贷款20年和30年的概括房价上涨,一套房总价太高,很少有购房者能全款买房,那么贷款买房就成为了很多购房者上车的唯一途径。多数人在选择贷款年限时,可能在30年和20年之间徘徊,面临这个问题,很多人都说“贷款年限越长越好“,然后就毅然决然选了30年,这样真的对吗?越长的年限每月还款压力越小不少人买房是为了结婚,但买房后还要面临结婚生子购车等一系列支出,这对于一对年轻夫妻甚至两...


·一、房屋登记不能办理的情形有哪些?
      一、房屋登记不能办理的情形有哪些 (一)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的面积等内容建造的建筑申请登记的; (二)申请人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权利来源证明文件或者申请登记的房屋权利与权利来源证明文件不一致的; (三)申请登记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冲突的; (四)申请登记房屋不能特定或者不具有独立利用价值的; (五)房屋已被依法征收、没收,原权利人申请登记的;...


·三年不同房视为自动离婚吗?
      三年不同房视为自动离婚吗? 一、三年不同房视为自动离婚吗? 不会视为自动离婚;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我国是没有自动离婚这种离婚方式的,如果三年没有过夫妻生活的,可以通过协议或者诉讼两种方式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购房者要怎样进行二手房买卖
      购房者在买二手房时,往往会不知道自己要怎么做才能买到心仪的房子,就会比较烦恼。那么,购房者究竟要怎样进行二手房买卖呢?购房者只有按照法定的程序去购买,才能有效的避开法律风险。那在实践中,二手房买卖的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介绍。 一、要怎样进行二手房买卖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


·一、安置回迁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安置回迁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1、所谓回迁房是指动迁后,把你安置回到原来的地方盖的新房子居住;而安置房则是离开原来动迁的地方,在其它地方安置房子居住。如果你是被安置到原住地以外的房子居住就应该签安置协议,房证自然要等到房子真正归你了才能开始办理。2、安置房是指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