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家赔偿隐私权的规定有哪些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国家赔偿隐私权的规定有哪些
  
  侵犯隐私权赔偿责任主要是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有时会涉及财产赔偿责任以及行政、刑事责任。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一款,我国侵害公民隐私权的责任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停止侵害
  
  受害人对于正在发生的侵害,如加害人正在宣扬传播受害人的隐私资料、侵入受害人的私生活领域等,可以请求停止侵害,防止损害结果的发生或扩大等。
  
  (2)赔礼道歉
  
  (3)赔偿损失
  
  隐私权的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受害人受到的精神损害进行赔偿;二是对受害人因隐私权受到侵害而产生的其他损失进行赔偿,主要指财产损失。
  
  二、有关规定有《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二款,当对隐私权人产生严重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成应当承担上述法律责任外,还将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确定要考虑以下因素: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三、有时候,侵犯隐私权也可能会导致隐私权人的财产损失,从而承担财产赔偿责任,但是,赔偿责任一般限于侵权行为直接导致的财产损失。
  
  四、以下情况,侵权人将承担行政、刑事责任:
  
  1、《刑法》有如下关于侵犯隐私权的规定:
  
  (1)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2)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隐私权的赔偿无论是国家还是有关的个人如果自己无法及时有效的处理就会导致自己的利益维护出现一定的损失,所以在生活中,只要自己的隐私权遭到侵犯自己应该积极的进行申诉,要求有关的当事人停止侵犯,依据有关的规定赔偿自己的损失。
  
  


·离婚后继子女的抚养权怎么判?
      在当今社会,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不仅仅是注重物质生活,同时也是越来越注重精神生活。因此,对于生活中的伴侣的期望越来越高,因为这样,当人们发现伴侣与自己共同话题越发少时,再外加其他因素,离婚率就越来越高了,本文主要介绍离婚后继子女的抚养权怎么判? 一、抚养权的判决 离婚时继子女应该由谁抚养,这取决于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法律关系。只有当事人之间存在抚养关系时,才需要确定抚养...


·离婚必须请律师吗?
      离婚必须请律师吗?不请律师的话会怎样 ?一、离婚必须请律师吗?不请律师的话会怎样 最好是请律师,但是不是必须的。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非户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即便是诉讼离婚,当时...


·一、公民可以在家写遗嘱吗?
      一、公民可以在家写遗嘱吗?公民可以在家写遗嘱,但必须有合法的见证人才使遗嘱有效。自书遗嘱就是指自己拟订的遗嘱,在我国对于自书遗嘱有着明确的规定,由于遗嘱的特殊性,所以在我国对于自书遗嘱的格式也有着明确的要求。立遗嘱格式便是立遗嘱的一种规范的写法,现实生活中,不少朋友都有生前立遗嘱的想法。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 并于...


·常见的重婚行为有哪些?
      常见的重婚行为有哪些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况都属于重婚行为:1、有配偶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谎称初婚骗取登记或串通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骗取登记的;2、有配偶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又与婚外第三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但未进行婚姻登记;3、自己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情况比较复杂,法律特规定如下几种情况不属于重婚行为:(1)有配...


·夫妻一方出轨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一方出轨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就会走上离婚的道路,当双方离婚,又有了小孩,就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刚起诉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到底是归爸爸还是归妈妈。一般的话都会综合考虑:1.主要是从最有利于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最有利于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2.同时也要考虑到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有没有条件抚养孩子?从孩子的年龄大小来考虑3.如果孩子还是在哺乳期的话,一般会判给女方抚养,如果已经过了哺乳期...


·一、离婚财产如何公证书写范本需要包含哪些内容?
      一、离婚财产如何公证书写范本需要包含哪些内容? 离婚财产的公正方式为: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达成协议,到公证处办理离婚财产公证。 而公证书写范本需要包含的内容有:订约依据;婚姻财产范围及归属;离婚条款;损害赔偿责任;特别约定条款;债权债务条款、争议条款以及文本条款等内容。 离婚财产公证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达成协议,到公证处办理离婚财产公证。协议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


·离婚孩子几岁归男方抚养?
      离婚孩子几岁归男方抚养?1、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2、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


·对方出轨起诉离婚赔偿吗?
      对方出轨起诉离婚赔偿吗 夫妻感情破裂决定离婚的,一方有过错,并且属于法定情况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赔偿。所以,因为一方出轨离婚,而出轨是对另一方的不忠诚,属于过错,因此,无过错方就会主张离婚赔偿。不过,这时候要先确定可以主张离婚赔偿的情形。 按规定,下列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赔偿: 1、一方重婚的; 2、一方与他人同居的; 3、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 ...


·离婚时财产保险如何分割?
      1、财产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的约定对所承保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 财产保险,包括财产保险、农业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信用保险等以财产或利益为保险标的的各种保险。 家庭财产保险是以城乡居民室内的有形财产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家庭财产保险为居民或家庭遭受的财产损失提供及时的经济补偿,有利于安...


·事实婚姻的处理方式是怎样的
      一、事实婚姻的处理方式对事实婚姻关系的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事实婚姻关系具有婚姻的效力。凡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实际是确认其为合法有效婚姻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关系适用婚姻法中有关夫妻权利义务的规定。(2)审理事实婚姻案件,当事人撤诉的,确认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裁定或应判决准予离婚。(3)事实婚姻关系离婚时,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及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等问题,适用《民法典》(...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