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房屋产权证注销流程是怎样的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一般房屋产权证注销流程是怎样的1、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书面申请;2、登记机构通知簿载权利人提出申辩意见(需将撤销登记申请书副本及相关材料复印件随通知一并寄送);3、收到簿载权利人的书面申辩材料,登记机构可以通知申请人,让其对申辩意见发表意见;也可经审查,直接作出撤销登记决定,制作撤销登记决定书;4、登记机构向双方送达撤销登记决定,并通知簿载权利人于一定期限内交回产权证;5、簿载权利人不交回,登记机构登报公告权证作废。二、房屋产权证注销法规《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八条 经依法登记的房屋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应当自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一)房屋灭失的;(二)放弃所有权的;(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释义:本条所述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一般发生在房屋或房屋权利发生消灭或终止时权利人申请的登记,注销登记属于权属登记的一个种类。原《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房屋灭失、土地使用年限届满、他项权利终止等,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登记。这里规定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有两种情形,一是因房屋灭失,这和本办法规定是一致的;二是因土地使用年限届满的,这在本办法中未予规定。《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做出这样的规定是基于国务院早在1990年5月19日发布了第55号令《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居住用地为七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为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为五十年;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物权法》对土地使用权期限制度做了较大调整,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随着房价的飞速上涨,我们买房变得越来越不容易。很多人都会选择按揭贷款买房,一旦出现资金不足或者无力偿还银行贷款的时候,银行就会拍卖房屋来偿还债务。同时也需要去注销房产证。因此我们在选择抵押按揭买房的时候一定要结合自己的经济实力,量力而行。
·最新农村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随着社会经济的日渐发展,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劳动力大量向城市转移,农村的房屋流转日益增多,由此而引发的房屋买卖纠纷逐年增加,跨村、乡镇的买卖,甚至城市居民购买农村房屋的行为也屡见不鲜。如何在房屋买卖中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下是我们为您精心准备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范本,供您参考。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
·东莞市市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是什么
近几年来,我们的生活越来越受到国家政策的保障,也受到法律的保护。这就深深体现在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方面,就在广东省政府关于东莞市市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已经比较完善地提出具体要求。接下来我们给您讲的是关于东莞市市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的法律知识。
一、东莞市最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二手房买卖合同必备条款有哪些
二手房买卖合同必备条款有哪些
依据我国《合同法》及业务实践,下列内容在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中是必不可少的:
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这里主要是搞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双方应向对方做详细清楚的介绍或调查;应写明是否共有财产、是否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
2、标的
本合同的标的,就是双方欲进行买卖的二手房,这是本合同的关键,一定要...
·一、买房合同霸王条款有哪些?
一、买房合同霸王条款有哪些?
买房合同霸王条款有:开发商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构成显失公平。购房者可以据此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撤销,并根据合同法规定,要求增加开发商的违约金,减少购房者的违约金。
二、买房合同中霸王条款有怎样的效力
(一)哪些条款属于霸王条款
所谓“霸王条款”,是指经营者利用其信息、专业知识和交...
·婚前的房产离婚能分吗 婚前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般夫妻离婚的时候都会涉及到对财产的分割,但这里的财产仅仅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分割财产之前需要先对夫妻之间的财产作出认定才行。至于婚前的房产离婚能分吗,就要先判断该房产是否属于共同的,下文中我们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婚前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的房产离婚能分吗
婚前房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现实中普遍有以下三种情形:一是一方在结婚前出资购买的房子;二是由一方父母或双方父...
·虽然农村房屋可以买卖
虽然农村房屋可以买卖,但是,不是所有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都是合法有效的。因为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主体不同,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也大有不同。因此,在适用法律认定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时也会得出不同的结论。 具体如下:
(一)对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应认定有效。购买者具有房屋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这便排除了宅基地不能进行流转的障碍,要买卖双方所订立的买卖...
·南京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如何操作?
南京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如何操作?
根据《南京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及经纪服务佣金监管实施细则》规定,
1.南京市内城镇国有土地上存量房交易实行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其中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促成成交的一并实行房地产经纪服务佣金监管。
2.监管的交易资金是指在存量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除定金以外的全部交易资金,不包含办理房屋过户等涉及的各项税费...
·一、假离婚复婚后按揭房是共同财产吗?
一、假离婚复婚后按揭房是共同财产吗?离婚到复婚期间房屋的首付和按揭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复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还贷的一般加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但是所占比例小可以再婚后签署财产协议,约定房屋属于共有。二、特征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贷款买房离婚怎么分割是怎么样的
如今绝大多数人都是选择按揭贷款的方式来买房,而很多情况下也是男女在结婚之前或者婚后共同贷款购房。对于这样的房产,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怎么分割就成了很重要的问题。下面我们整理相关资料,将告诉您贷款买房离婚怎么分割。
贷款买房离婚怎么分割
(一)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如何分割?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
·如今有不少年轻男女购买房子的时候都是由父母帮着给首付的,而此
如今有不少年轻男女购买房子的时候都是由父母帮着给首付的,而此时房子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通常房贷也是由自己来偿还的。那么对于这样买房子首付父母给的情况,如果日后夫妻离婚的话,此时的房产应该怎么分割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买房子首付父母出,离婚房产怎么分
法院起诉解决当离婚时发生房产纠纷,一般由双方协商,协商不了的,可以诉至法院,法院会根据房产的实际情况,如一方...
·一、买房子考虑的因素应该包括哪些?
一、买房子考虑的因素应该包括哪些?
1、价格
首当其冲应当考虑楼盘的房价,包括单价和总价,是否处在合理区间而不是过分虚高;另外也要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是否能满足首付及后续供贷款。以上需慎重考虑,不然将给你带来沉重的经济压力。
2、通透性
是否南北通风、四面通透,阳光是否能照射得进来,如果答案“否”的话,房子会很压抑有透不过气、阴沉沉的感觉。
3、地段性
住房一般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