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场地租赁合同简易版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现实生活中,经常有可能需要租赁场地的情况发生,场地租赁一般情况下时间都不会太长,经常有可能租赁几天或者几个月,尽管如此,也需要签订相应的场地租赁合同,那么,场地租赁合同简易版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内容。
  
  
  场地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现有位于 房屋、场地一处,现租给乙方使用,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提供乙方所用房屋、水、电、等设施,水、电费由乙方缴纳。
  
  2、租期 年,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每年租金为 元整(¥: ),租金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交给甲方,到期不缴给甲方,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所用房屋、场地。到期续租乙方有优先权,双方协商签订协议。
  
  3、乙方使用期间,必须依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乙方因经营不善,违法经营造成的任何损失及账款,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均由乙方全部负责。乙方不能用甲方的房屋、场地做任何抵押。
  
  4、使用期间,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租,不得私自建设,如有建设,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合同到期乙方所建设施、设备应拆除移走,恢复场地。甲方需用设施、设备时双方协商,甲方付给乙方一定费用。
  
  5、租用期间,如因政府拆迁,甲方退还乙方租金,本合同终止。
  
  6、场地在租赁期限内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不得私自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并包赔对方一切经济损失。 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电话: ? ? ? ? ? ? ? ? ?电话: ? ? ? ? ??
  
  日期: ? ?年 ? 月 ? 日 ? ?日期: ? ?年 ? ?月 ? 日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以上为场地租赁合同简易版的基本内容,对于场地租赁,出租方一定要弄清楚租赁方的场地用途,在签订场地租赁合同时,出租方和租赁方也要对其内容仔细阅读,以免后期因对合同内容不熟悉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如果对场地租赁还有不明白的地方


·大连庄河征地补偿标准
      大连庄河征地补偿标准大连庄河征地补偿标准 1、搬迁补助费 依据《大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1款规定,一次性支付每户搬迁补助费800元(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以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合同为计户单位)。 2、安置补助费 依据《大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3款规定,一次性支付每户安置补助费1000元。 3、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煤气设施补偿费 依据《大连市城市房...


·异地可以起诉离婚吗? 异地起诉离婚怎么办理
      现实中很多人办理协议离婚都是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进行的,也就让其他人认为夫妻离婚只能是在本地办理离婚手续。对于那些在外地打工的人来讲就很不方便,那在异地可以起诉离婚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异地可以起诉离婚吗?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


·土地承包合同无效,违反强制性的法律依据
      土地承包合同无效,违反强制性的法律依据 一、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最高人法院关于《合同法》司法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


·山西省临汾征地补偿参考标准有哪些
      征地补偿是国家对于被征地者一种经济补贴,尽管这类事件经常发生在我们的身边,但是具体到征地补偿标准时么对于这还事件还是不清楚的,不仅因为我们很少接触这类问题更重要的是各地的补偿标准存在差异性,那么,山西省临汾征地补偿参考标准有哪些呢?临汾征地补偿参考标准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


·湖南省2023年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会依法进行征地,并支付相应的补偿。不同地区会有不同的标准,补偿的金额及内容也会有所差别。那么,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为您搜集了如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征地补偿工作,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


·政府征地村集体程序需要怎样进行
      在我国政府在对国家进行相应的治理和基础建设时,需要进行相应的征地来实现这类建设的用地问题。为了不损害相关征地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相应的征地赔偿。那政府征地村集体程序需要怎样进行呢,下面我们就为你进行相关的解答。一、政府向农村征地要哪些程序才合法?拟定征收土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由拟征收土地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其中征收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


·江西上饶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江西上饶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江西上饶市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上饶市2013年度第四批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上饶市国土局会同信州区政府、北门街道办以及相关部门,经对被征地单位征地补偿登记的复核,拟订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内容和有关事项,现公告如下: 1、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该批...


·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属于资产吗
      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属于资产吗 一、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属于资产吗 我国《无形资产会计准则》中定义可辨认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商誉。”在这里,土地使用权显然是作为“一种权利”而被列示为无形资产的。 二、减免土地使用税有哪些情形? 政策依据:《税法》、《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88)国税地字第015号文件。 ...


·办土地使用证需要谁去,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
      办土地使用证需要谁去,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证是土地使用者能排他性的占有、使用、收益一定面积的土地的凭证,在农村房屋被拆迁时,需要凭借土地使用证才能得到相应的补偿。因此,土地使用证的作用是很大的,在购买房屋后,是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证的,那么,办土地使用证需要谁去? 一、办土地使用证需要谁去? 办理土地使用证可以盖土地的所有者去国土资源部门办理,也可以是亲属,或者委托...


·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私人合法吗
      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私人合法吗?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私人的行为是合法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仅能转让给本集体成员,且不可以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国有土地土地使用权也可以转...


·如何解决农村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如何解决农村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农村地区围绕土地租赁合同而产生的纠纷是比较多的,由于农村中的土地是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因此并不是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将农村土地出租。那要是不幸产生合同纠纷的话,此时该如何解决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介绍农村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如何处理的相关问题。 一、农村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如何解决 ?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是指出租人与承租人相互之间对土地使用权租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