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男方出轨怎么判决?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一、离婚男方出轨怎么判决?
  
  如果有对方出轨的证据,可以在离婚时要求对方给予精神赔偿,如果对方和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可以追究对方重婚罪的法律责任。男方出轨导致离婚的,男方是有过错方,在进行婚后共有财产分割时,可以不分或少分给男方。
  
  二、男方出轨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时,如果因一方出轨而导致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一般分以下几种方式:
  
  1、双方协商决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男女平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第二款: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三、哪些情况下离婚一方不得平均分割财产?
  
  1、犯重婚罪的
  
  已经存在法律承认的婚姻关系,又与其他人领证结婚生子的,属于冲昏,离婚将不能获得财产分配。
  
  2、婚内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婚内有虐待,遗弃另一方,或者没有尽到扶持赡养义务的,这种情况离婚的财产不能平分。
  
  3、婚内有与第三人同居的
  
  在婚姻存续期间,不能很好尽到夫妻义务,不顾其感受,与第三人同居出轨的,并且是存在长期稳定的同居事实的,这种情况也无法获取夫妻财产分配,另外您要注意,这里所说的同居出轨,一定是长期持续的一个行为,如果是偶尔的就是另一种说法了。
  
  4、婚内有家庭暴力出现的
  
  婚姻存续时间内,对另一方有肉体,语言的暴力行为,都属于家庭暴力,这种情况法律为照顾弱者,财产也会倾向于弱者分配。
  
  5、婚内有转移,变卖,隐藏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
  
  这种情况也很好理解,婚内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如果一方有故意转移财产,为自己谋利的行为,也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这种情况离婚也是不能平分财产的。
  
  在夫妻双方生活的过程中最不能忍受的就是双方中有一方出轨了,反观现在的生活中,男方出轨占据了巨大比例,在法律上是会对被伤害的一方起保护作用的,因此在小孩的抚养上,财产的分割上女方会占据优势。所以既然选择结婚夫妻双方就应该和睦相处。
  
  


·男女同居几年属事实婚姻?
      男女同居几年属事实婚姻?法律上并未规定同居几年属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狭义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自1994年2月1日以后,尽管我国《民法典》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但这并不代表法律将彻底不承认事实婚姻,例如刑法中...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有几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有几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方按照计划生育的要求中止妊娠的,在手术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


·家庭暴力如何处理?
      家庭暴力如何处理? ?一、向有关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1、哪些人对家暴可以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1)家庭暴力受害人; (2)受害人法定代理人(若受害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3)受害人近亲属。 2、可以向以下有关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1)受害人或加害人所在单位; (2)受害人或加害人所在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3)妇女联合会;...


·新婚姻法对婚前财产的规定有哪些?
      一个家庭的财产,从时间段及性质上面看,大致可以分为婚前财产及婚后共同财产。在婚姻法之后,最高法陆续出台了多部司法解释,共同构成新婚姻法。其中对夫妻婚前财产及共同财产做了进一步的解释说明。那么,新婚姻法对婚前财产的规定有哪些?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做个简单了解。 一、新婚姻法对婚前财产的规定有哪些? 新《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取得的婚前财产归其所有,除非书面约定,不会转化为...


·现在还能办理独生子女证吗
      现在还能办理独生子女证吗不可以,因为从2016年国家推行两孩政策开始,独生子女证制度就已经取消,原来已经办理的可以继续享受相关优惠,没有办理的就按照新人新办法处理,就算那些已经印刷好的独生子女证件大概也都已经销毁,不可能再给当事人印刷一两本,而且独生子女证的档案名册也已经封存。因此,现在新生独生子女不能办理独生子女证了,但是以前办理了的可以继续使用,同时享受到独生子女的相关政策...


·老人去世后家里立遗嘱了怎么分
      老人去世后家里立遗嘱了怎么分?老人去世后有立遗嘱的按照遗嘱分配遗产即可,除非遗嘱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


·起诉离婚财产被转移怎么办
      现实生活中,一方如果决定起诉离婚,另一方则可能会闻风而动,想尽办法在不知不觉中转移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离婚诉讼中转移财产的情形主要有哪些?如果察觉对方有转移财产的可能,此时又该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诉讼中转移财产的情形 1、私下变卖;2、转移房产;(1)假冒配偶办理卖房委托(2)离婚诉讼中,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夫妻共同房产,常常被登记产权人一方在离婚诉讼前...


·重庆高收入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夫妻双方离婚,除了要办理离婚手续之外,如果有孩子,还要解决孩子的抚养问题。虽然孩子已经归为一方抚养,但是另一方在法律上仍存在抚养小孩的义务,所以,不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来保障孩子的正常生活。那么,重庆高收入抚养费标准是多少,怎么承担?请看下文。 一、重庆高收入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婚姻宣布破产之后,未直接进行子女抚养一方会承担一定的子女抚养费。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标准主...


·离婚诉讼中的亲子鉴定
      亲子鉴定是离婚当事人在提起离婚诉讼时向法院提出的一种附随的鉴定申请。当事人单独向人民法院提出作亲子鉴定,法院不会受理,它是附随与诉讼离婚或索要抚养费的一种申请。亲子关系诉讼属于身份关系诉讼,主要包括否认婚生子女和认领非婚生子女的诉讼,即否认法律上的亲子关系或承认事实上的亲子关系。 <{{tjlytel}}> 1、离婚诉讼中如何申请亲子鉴定 亲子鉴定是离婚当事人在提起离婚诉讼...


·和别的女人有小孩算重婚吗?
      和别的女人有小孩算重婚吗?并不一定算重婚,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


·俩人分居多久自动离婚诉讼有用吗?
      俩人分居多久自动离婚诉讼有用吗? 一、俩人分居多久自动离婚诉讼有用吗? 离婚只有办理了合法的证件才能真正的解决婚姻关系,自动离婚在我国的法律上是不存在的,双方如果协商解决不下来就可以进行走诉讼的程序;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