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员工福利有哪几种,员工享有什么福利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不管是哪个单位的员工,在与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之后,那么就应该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此时很多人就会问了,员工福利有哪些呢?而试用期员工能否享有正式工的福利呢?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员工福利有哪几种员工福利分为两类,一类是法定福利,如社会保障、带薪年休假;一类是非法定福利,如奖励旅游、节日补贴。法定福利是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给予的。如果国家的法律法规中规定试用期内不给的,则单位可以不给,也可以给,主动权在单位手中;如果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没有提到试用期内是否给,则默认试用期与正式员工一样,单位必须给予。单位必须给予的是:法定福利,如社保、带薪年休假、最低工资标准、同工同酬等。二、试用期员工能否享有正式工的福利社会保险是重要的法定福利。有些单位和员工说,试用期内不缴社保,试用期过后,一次性补缴。这种做法听上去似乎有道理:虽然试用期内不缴,但是试用期转正后会补缴,似乎待遇没损失。但是一旦试用期内单位认为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了劳动合同,此时矛盾就产生了。其实,社会保险作为法定福利,试用期内必须缴纳。试用期没做完就离职的员工,在试用期内的社会保险仍然应当缴纳。注意:对于单位来说,试用期内缴纳社会保险可以免除自己的风险。如果单位为了省事,单位没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话,员工一旦发生工伤或疾病治疗,所有由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承担的费用,由公司赔偿。所以转正后再补交的方式是不合法的。即使没有转正,试用期的社会保险也是要交的。对于非法定福利来说,单位的自由度很大。非法定福利的依据来自于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与劳动者签署的劳动合同。这些书面文件中假设作出了规定,没有排除试用期员工,那单位应当将这些福利一视同仁地给予试用期内的员工。作为单位的员工,那么不管是法律规定的福利,还是单位内部约定的福利,此时都是有权享受的。至于员工福利有哪几种,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讲解。如果单位不保障员工的相关福利待遇,此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工伤确认不了劳动关系是否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明白的是,要想保障自己在用人单位的合法劳动权益,劳动关系的建立十分有必要。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并没有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这个时候发生了工伤,您就困惑工伤确认不了劳动关系是否可以申请工伤认定?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一、工伤确认不了劳动关系是否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行政机关无权要求做劳动关系认定,只有用人单位对劳...


·劳动者的权利有哪些 劳动者有什么权利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虽然隶属于用人单位,但此时对于他们的权利,法律还是做出了充分保护的。但在此之前,我们还是应该先搞清楚究竟劳动者的权利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进行详细解答。 一、劳动者的权利有哪些 劳动者具体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


·合同没到期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吗?
      合同没到期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吗这个问题,答案是肯定的,但是是有条件的,虽然劳动合同法针对劳动者倾斜保护,但是劳动合同法也会在一定程度上保护资方即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针对违反公司规定违反法律的行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时不需要给予补偿的。 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


·江西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怎么写 江西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江西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怎么写 江西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怎么区分?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对于法律术语以及细节有了更加明确的规定,比如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这一对极其相似的词组。它们虽然只相差一个字,但是意义是完全不同的。那么,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怎么区分?这里就由我们为您进行简单解释并指出其不同点。 一、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界定 劳务关系是指提供劳务一方为接受劳务一方提供劳务服务,由接受劳务一方按照约定支付报酬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一、北京劳动合同备案流程是什么?
      一、北京劳动合同备案流程是什么? 1、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内日、新成立的用单位应当在工商注册后30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劳动合同登记备案。 2、用人单位填写《劳动合同备案表》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劳动合同登记备案材料。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审查核实后,在《劳动合同备案表》相应栏目以及新签、续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花名册上签注...


·一、不得辞退劳动者的条款的内容是什么?
      一、不得辞退劳动者的条款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劳动者发生了工伤、职业病等情形应当先进行鉴定,鉴定完毕...


·工程质量问题的含义是什么?
      现在建筑工地是愈发的多,其中存在的工程质量问题也是非常的多。而工程质量问题的类型也是各种各样的,比如建筑倾斜、坍塌、错位等等。如果想要预防、控制这些问题的频繁发生,我们首先应该搞清楚工程质量问题的含义是什么,只有搞清楚了它的含义才能更有效的做出预防、控制的方案。工程质量问题的表现形式千差万别,类型多种多样,例如结构倒塌、倾斜、错位、不均匀或超量沉陷、变形、开裂、渗漏、强度不足、...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恢复劳动关系是否合理
      在我们进行劳动合同的解除的时候,如果强行进行解除,就有可能会造成非法解除的现象。那么,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恢复劳动关系是否合理呢?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几种情况呢?下面,我们会为您进行详细的介绍一下。 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都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


·收到劳动仲裁不执行怎么办
      收到劳动仲裁不执行怎么办?不执行劳动仲裁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第五...


·工伤鉴定费会计分录有哪些规定?
      工伤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了身体的伤害,导致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受到损害,劳动者可以依据工伤的相关规定的获得赔偿,但是工伤是需要鉴定的,之后鉴定是工伤之后才能获得相应的赔偿,否则是不能获得赔偿的,工伤鉴定要缴纳鉴定费那么工伤鉴定费会计分录有哪些规定? 一、工伤鉴定费计入什么科目? (1)如果没有上保险,工伤费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 (2)如果单位上保险了,单位垫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