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二手房购房须知有哪些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二手房一般是指不是新开发的楼盘,已经买卖或者居住过,在房产局有过备案登记的房屋。在房价日益增长的现在社会,二手房已经成为许多购房者的选择,那么,二手房的购买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今天就来给您讲一下二手房购房须知。
  一、二手房买卖途径
  二手房的买卖途径很多,有实体店与网络两种。
  1、直接到房产中介实体店
  去实体店了解当地的二手房信息或出售房子是最直接的的方式,但也有不足之处,就是浪费时间,不能第一时间得到最新的信息!
  2、房地产网站
  也可通过房产中介经纪公司来促成买卖。房产中介经纪公司收集的买卖双方信息,很大部分是通过网络获取的,因此,无论是买卖双方80%是通过网络这个平台汇聚到经纪公司的。
  二、二手房购买须知
  1、房屋买卖的双方要建立信息得沟通的渠道,买方必须要了解房屋的整体的现状以及产权的状况,要求房屋的卖方必须要提供合法的证件,其中就包括房屋的所有权的证书、身份证件以及其它们的证件。2、如果卖方所提供的房子是合法的,可以上市并且进行交易,买方那么以交纳的购房的定金(交纳的购房的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需程序),买卖的双方在签订房屋的买卖合同(或者称房屋的买卖契约)。买卖的双方要通过协商,对房子坐落的位置、产权的状况以及销售的价格、房屋的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的办理等全部达成了一致意见以后,双方要签订至少是一式三份房屋的买卖的合同。3、买卖的双方要共同向当地的房地产的交易管理部门来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的双方在向房地产的管理部门提出了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是要查验有关的证件的,审查产权,对于符合上市的条件的房屋会准予办理过户的手续,对没有产权或者部分产权又没有得到其他的产权共有人的书面同意的情况要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您所俗称的“白契”。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有很多的陷阱,一定要查看售房者的相应的产权证明以及身份证明,房子一房多卖或者卖空房的情况出现。由于目前房地产市场的现状决定,二手房市场越来越繁荣,一套优质的二手房售价可能比新开盘的部分房产售价都要高。但我们在这里要说的是,二手房虽然能为我们节约成本,但二手房市场的陷阱还是很多的,牢记我们告诉您的二手房购房须知,才能在众多的二手房中选择出优质的二手房源。


·出租人可以提前收回房屋的情况有几种房屋承租人有下
      出租人可以提前收回房屋的情况有几种房屋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收回房屋。由此造成损失,由承租人赔偿:(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4)拖欠租金累积6个月以上的;(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6)公有住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7)故意破坏承租房屋的...


·离婚后买的房子复婚后算共同财产吗
      离婚后买的房子复婚后算共同财产吗?一般不算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婚后加上了对方的名字。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4类: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


·二手房屋过户流程是什么?要注意什么?
      房子已经不是简单的提供住的问题,随着现代生活的加快,房子也可以用来经营生意或者是别的,那么双方就会产生过户问题,就二手房过户的相关问题进行谈论,下面就是为您讲解二手房屋过户流程是什么以及要注意什么,你们同时也能够了解到一些关于过户问题的内容。 一、二手房过户流程是什么: 1、 签约 签约是指卖方夫妻双方和买入方同时到房屋产权监理部门签《房地产买卖契约》,房屋成交价格需由...


·对真心想买房,真心想卖房的当事人来说,他们并不希望出现房屋买
      对真心想买房,真心想卖房的当事人来说,他们并不希望出现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因为这会破坏他们的交易目的,甚至会给他们带来经济损失。那从法律的角度看,什么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呢?以下是对这个问题做的具体介绍。 一、什么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实践中房屋买卖纠纷时有发生。房屋买卖纠纷涉及到产权、价款、面积、原承租户的利益等多种问题,但都离不开买卖合同的有效性问题。那么,究竟...


·房产如何过户最省钱?
      房产过户您都知道是什么意思,就是将房产法律上的主人变成另一个人,这一过程中一般需要缴纳一些费用,那么房产如何过户最省钱呢?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来告诉您房产如何过户最省钱。 一、房产过户的方式 房产过户的方式有三种: 1、以出让的方式办理过户,也就是以买卖的方式按照交易的程序去办理过户。 2、以赠与的方式办理过户,先办理赠与公证,然后办理房产评估作价和房产鉴定,最后...


·一、离婚后房子的按揭贷款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一、离婚后房子的按揭贷款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不属于共同债务,产权是谁的就由谁承担。 《婚姻法》解释三对此进行了统一规定,其第十条这样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


·在租赁房屋的时候,当事人之间会约定一个租赁的期限。而生活中,
      在租赁房屋的时候,当事人之间会约定一个租赁的期限。而生活中,有可能在租赁期限未到期之前,承租人因为一些原因不能继续居住,而此时又不能退房,就想到将房屋转租出去。那么租房未到期转租出去合法吗?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租房未到期转租出去合法吗 房屋转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为。承租人转租房屋是否合法要看具体情况来确定,具体来说,合法的转租须符合以下条件: 1、...


·萧山机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年萧山机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杭州在我国已经算是经济较为发达的城市,而该城市也有越来越多的新项目开始建设,这必然就会涉及到土地的征收,进而需要对房屋进行拆迁。杭州萧山地区的人们对于萧山机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都会比较关注,我们将通过以下的内容详细说明该地区的拆迁补偿标准。 萧山机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对征收范围内的非住宅房屋原则上...


·结婚后父母出资给孩子买房属于共有财产吗?
      结婚后父母出资给孩子买房属于共有财产吗 除非加了儿媳名字,或男方父母明确表示这是赠与小夫妻的共同财产,否则就是儿子的个人财产。只写儿子一人名的话,不管是全款,还是首付,都是儿子的个人财产。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


·购房合同中的违约金是百分之几?
       一、购房合同中的违约金是百分之几? 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


·通过中介租房子,要注意些什么
      通过中介租房子,要注意些什么1、找正规中介,看中介公司营业资质,可以网上查一下。2、尽量租房东的房子,不要租中介租过来的房子,确认签合同确认房东信息,房本,房东身份证复印件应该留存一份。3、认真看合同每一条款,对比建委网站公布的标准合同,有霸王条款不签约4、要明确违约责任,及押金退还条款,合同里都有,看好了再签合同,有些中介瞎写,不看后悔的是自己!5、要明确房子租赁期间产生费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