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13441761 13770831974
律师团队
>>
  • 镇江律师姜春律师
  • 镇江律师朱律师
  • 镇江律师叶律师
  • 镇江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镇江市区、句容、丹阳、扬中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员工在怀孕期间没有工资吗?


镇江律师网 www.zj48.net


  员工在怀孕期间没有工资吗?
  
  一、员工在怀孕期间没有工资吗?
  
  产前假:工资按80%发放。
  
  女性职工是享有产前假的,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就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而且产前假后可直接休产假。
  
  对于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80%发放。
  
  如果是产假,当然是三个月,按底薪算。计件按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算。
  
  二、对于女职工在孕期休长病工资给付标准
  
  1、职工应履行请病假手续,提供符合法律要求的病假单。一般由医疗单位开具病假条(通常为2周/次),并由职工提交给企业。经企业审核通过后,职工开始休病假。
  
  2、在长病假前六个月内,企业支付病假工资,具体标准如下:
  
  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
  
  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本人工资按“职工正常情况下实得工资的70%计算。”
  
  说明1:总体上是在原有实得工资的基础上“折上加折”。
  
  说明2:“职工正常情况下实得工资”是包含在职在岗期间的奖金、津贴、补贴等。因休病假的职工未能正常参加工作,因此前述因生产工作而产生的工资性收入是无法享受的,典型的示例如高温补贴。
  
  3、在长病假六个月期满后,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具体标准如下: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其中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4、病假待遇低的“两个保底”和病假待遇高的“一个封顶”,具体标准如下:
  
  第一个保底: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待遇低于本企业月平均工资40%的,应补足到本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
  
  第二个保底:职工疾病休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标准的80%。企业职工疾病休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最低标准不包括应由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如果说劳动者在入职后,用人单位也是需要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的,那么社会保险中也是包括以可生育保险这一项目,当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间生育了子女后也是可以通过生育保险领取相应的生育津贴,同时用人单位也是不可以随意的与怀孕、哺乳期的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只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能算是辞职吗?
      只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能算是辞职吗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由用人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法定的。解除劳动合同书不可以当作离职证明,他们两者的作用是不一样的。 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离职证明的区别: 1、出具的主体不同: 离职证明是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自己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工伤鉴定标准十级中本人工资吗?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依照法律的规定应获得一定的工伤赔偿以及单位的补助。在获得工伤保险赔偿之前,工伤职工应到相关部门作一次工伤鉴定,确定工伤伤残等级之后,再获得对应的赔偿。以十级伤残为例,职工会获得一次性补助金,那关于赔偿,工伤鉴定标准十级中本人工资吗?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工伤鉴定标准十级中是本人工资吗? 工伤鉴定标准十级的赔偿是以本人工资为参考基数进...


·病假到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病假到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在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在经济性裁员和企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用人单位也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原劳动部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中具体规定了不同的工作年限所对应的医疗期,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因疫情影响企业能延迟发放工资吗?
      因疫情影响企业能延迟发放工资吗?因疫情影响企业能延迟发放工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


·律师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方式有哪些?
      律师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方式有哪些?职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劳动报酬,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等,有时候会和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在处理劳动争议过程中,职工往往处于弱势地位,为了更好的维权,职工应当聘请律师协助处理,为此支付一笔律师费。那么律师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方式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听听我们的说法。 一、律师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方式有哪些? 1、仲裁程序仲裁程序是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


·单项工程承包合同书范本是什么?
      单项工程承包合同书范本是什么样的? 一个完整的工程项目通常包括很多单项工程,如混凝土工程、土方开挖工程和安装工程等。作为工程总承包方,会将这些单项工程分包出去,确定好施工单位后,双方签署工程承包合同书,明确各种的权利义务。那么单项工程承包合同书范本是什么样的?我们不妨通过以下这篇范文了解下。 单项工程承包合同书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南昌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南昌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单位盖行政公章、伤者需填写意见并签字、法人代表填写意见并签字); 2、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需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3、伤者本人或者家属写的详细的事发经过(附伤者身份证复印件、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4、正式的工伤(亡)报告(单位落款处盖行政章,报告抬头为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


·一、没有劳动合同辞职老板故意压工资怎么办?
      一、没有劳动合同辞职老板故意压工资怎么办?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突然辞职,用人单位是不能克扣其工资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


·申请工伤认定书需要哪些材料
      工伤认定书是由认定部门作出的,其中会记载着具体的认定结果,但在当事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时候,此时显然阶段不同,也就不会出现工伤认定书。所以,现实中有的人问工伤认定书需要哪些材料,其实也就是指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需要哪些材料。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工伤认定书需要哪些材料 (一)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组织调查取证时,单位和有关职工或者亲属应当积极配合,如实提供...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怎么维权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怎么维权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维权方式是: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劳动纠纷只能先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再起诉。直接起诉法院不受理。没有劳动合同,在单位工作不超过一年的,可以要求从入职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补偿。超过一年的视为无固定期合同。二、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有什么法律责任?1、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


·工伤死亡赔偿金计算方法
      工伤死亡赔偿金计算方法 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统筹地区是指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镇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13441761 13770831974